Re: [新聞] 沒喝過還留言「飲料有蒼蠅」給1星負評
大家好,我是法老王,叫我暗黑法律界的金城武就可以了。
有關妨害名譽的犯罪其實有兩種,一種叫侮辱,一種叫誹謗(X,不是毀謗啦)。
常有人會搞不清楚這兩種要怎麼分,尤其沒有特別唸過刑法的,多半會分不清。雖然知道大家其實也沒什麼興趣,不過法老王今天還是來簡單的說一下(任性!)
先看一下條文:「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看完後應該還是不懂,沒關係,我只是要炫耀一下我知道法條規定而已。
不過在這個法條我們看到要構成侮辱罪要有兩個要件,一個是「公然」一個是「侮辱」,刑法上所謂的公然的定義是這樣:「指不特定多數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狀態」,意思就是說只要是很多人或是很多不特定的人可以看到或聽到的就算是「公然」,至於要多少才算很多,法條並沒有規定,主要還是看法官的認定,不過更重要的一件事情是這個「公然」的要件是只要「『得』共見共聞」就算了,不管事實上是不是有人看到或聽到都無所謂,也就是說就算是現實上在荒郊野外都沒有人在,可是因為還是有可能有人會走過去看到,那就還是符合公然的要件囉!
這裡有個冷知識,就是在家裡把門窗都打開,然後脫光光讓經過的人看是不會構成公然猥褻的喔!因為家裡並不是多數人得共見共聞的地方,就算打開窗戶也一樣!(靠北,什麼鬼!)
再來是「侮辱」,這就是跟誹謗罪最大的區別所在,我們兩個一起看。「侮辱」就是「侮弄辱罵,申言之,凡以粗鄙之言語、舉動、文字、圖畫為侮謾辱罵,或為其他輕蔑人格之一切行為屬之」,意思是說不管是用什麼方式,用語言也好,用文字也好,用畫畫也好,甚至是比中指也好,只要是用來侮謾辱罵的方式都可以,不過問題是什麼是「侮謾辱罵」?其實就是使人覺得難堪、足以減損對方的聲譽的行為就算是「侮謾辱罵」。像是「你真是笨!」==>讓人覺得你真的是笨蛋,「幹你娘」==>如果不是真的要想要上對方的媽媽的話,那這些話就是對於對方人格的一種輕蔑方式,所以這都算是侮辱,通常都是比較不具體、抽象的描述對方的行為。
而「誹謗」呢?其實法條就寫了「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罪」,誹謗強調的是對於事實的傳述,也就是說必需要具體的講某件事,像是「法老王偷錢」==>說法老王有偷錢的行為,「法老王有小三」這也是在講法老王的外遇行為,這些都算是誹謗。通常是講得很具體的事情。
不過有些情形就不太好分辨了,一般是用具體情形來區分,像是「法老王性無能」如果講的人是真的覺得法老王性無能,那就是誹謗,如果講的人其實也不覺得法老王是性無熊,只是單純想要讓法老王覺得難堪,那就是侮辱。
我想講的重點講完了,至於什麼意圖聚布於眾balabala的要件,有聽想聽再講好了,不然要變成法學教室了......。
反正也沒人看,就隨便寫一寫,其實妨害名譽還有滿多有趣的案例,以後有空再分享好
了。
順便問個完全沒關係的掛好了,到底要去哪裡買便宜的switch啊?
※ 引述《doepe (恰恰)》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SETN
: 2.記者署名:
: 楊佩琪
: 3.完整新聞標題:
: 沒喝過還留言「飲料有蒼蠅」給1星負評 2網友挨告
: 4.完整新聞內文:
: 知名連鎖飲料店「綿綿Mimitea」控訴2名網友上網留言「飲料裡有蒼蠅」、「難喝」等,: 並給予1星負評,認為遭惡搞,提告妨害名譽。檢方調查後發現,該網友根本沒到過所指: 稱的分店消費,顯然惡意留下不實言論,依加重誹謗罪嫌將林姓、呂姓2名網友起訴。: Mimitea為連鎖手搖飲料店,位在台北市東區的店面因充滿設計感,成為不少民眾拍照打: 卡的熱門點。但店家在2019年9月5日晚間發現,有網友在Google地圖評論上給予1星負面: 評價,並留下「飲料內有蒼蠅」、「珍珠是隔夜的嗎」、「店員態度可以再差點」等評論: 。因此決定提告。
: 檢方追查,留言的是20多歲林姓女子及一呂姓男子,傳喚2人出庭後發現,2人根本沒到過: 該間店消費,卻撰寫虛構言論,供不特定人瀏覽,罪證明確,因此將2人依加重誹謗罪起: 訴。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pse.is/QUG74
: ▲2名網友根本沒到過飲料店消費,卻留下1星負評,還留言「飲料內有蒼蠅」挨告。
: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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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老王=法.老王=唸法律的老王
法老王=/=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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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我有switch 潮爽der
伊布版switch一出就買,現在連let's go都還沒玩完
嗨嗨
請問真的想睡對方娘 罵幹你娘就沒事了嗎?還是性騷擾
好難哦
被罵玻璃心可以告嗎
所以我罵幹你娘 然後真的去幹你娘 這樣就不構成公然侮
辱惹對吧
罵某隻魚咧?
也想知道哪買便宜swi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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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柯宇綸將對罵他塔綠班的人採取法律行動: 看到這個,想到前幾年也有個FB揚言告PTT網友求償200萬的人喔 號稱觸犯斷章取義、妨礙名譽之罪10
Re: [新聞] 不忍了! 統一獅潘傑楷本週已向網友提告鍵盤不及格大律師來了 這個要看潘怎麼告,他有一定的贏面在 來挖出刑法關於維尼可能踩到的地雷 第 二十七 章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 309 條5
Re: [新聞] 余正煌告「翁達瑞」誹謗連兩敗 聲請交付真是搞不懂,余即使是公務員,也不是公眾人物。 論文是不是抄襲,關公益何事!! 到底在可受公平個鬼。 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2
Re: [討論] 民眾黨立委提告A先生誹謗又到了法律小常識的時間了 如果要告人 首先原告要負起責任說明清楚 人 事 時 地 也就是5
Re: [新聞] 未查證罵余正煌抄襲!謝立聖被告後道歉了妨害名譽罪 看起來不重啊 一般如果真的被告而且初犯又態度良好有認罪 通常也都是判拘役居多 被判拘役易科罰金繳完 一樣可以申請良民證 頂多以後被網友酸"法院認證" 聽到被告要跑法院馬上就道歉 戰鬥力感覺有點弱說 第 310 條3
Re: [新聞] 【論文抄襲風暴】不忍被抹黑!林智堅委任告不成啦,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第一, 林智堅中華大學的隊論文, 有沒有和竹科報告雷同。- 乳題啦 這幾天館長蠻紅的 剛剛去看了他的直播 前面提到B17罵他員工廢物什麼魚蝦那些會不會公然侮辱小弟我是不知道啦 但是阿館後面指責B17說小宇「他爸是可口可樂高層」以及「他本人是海軍陸戰隊退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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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對付女拳是不是只能將誹謗罪修更嚴?女口是頁目 惡死台投 本山人剛剛拉屎時突然 想到 很多女拳好像很愛在網路上- 其實組務法規打錯了 刑法第 二十七 章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309條 1.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310條
爆
[爆卦] 都回家了!!!!!!爆
[問卦] 慟!學生集結立院外高喊「民主已死」爆
[爆卦] 嗷嗚龍寶創作者要提告了爆
Re: [問卦] 當年在立法院的你,為什麼今晚在家爆
[爆卦] 沈伯洋傷退爆
Re: [新聞] 快訊/太陽花再起?青年學生聚集「立法院爆
[問卦] 目前立院外面已聚集5000人爆
[問卦] 場外學生居然創Line群組在討論了?爆
[爆卦] 濱哥的摔角大招上了英國衛報了爆
Re: [問卦] 當年在立法院的你,為什麼今晚在家爆
[問卦] 有人太陽花時在立院 現在在家看戲的嗎?93
[問卦] 憑什麼喊民主已死啊?爆
[問卦] 今年要用什麼花當代表?90
Re: [問卦] 當年在立法院的你,為什麼今晚在家83
[問卦] 上次叫太陽花,這次要叫啥?71
[問卦] 有沒有青島東路鎮江街集合的八卦?75
[問卦] 為啥凝聚不了年輕人了69
Re: [新聞] 快訊/太陽花再起?青年學生聚集「立法院66
[問卦] 立法院外面有缺人手嗎?66
[問卦] 當年在立法院的你,為什麼今晚在家70
[問卦] 現在要帶什麼物資去現場?63
[問卦] 有一群白癡在唱歌74
[問卦] 法律人:癱瘓國會是民主國家該有的表現?71
Re: [問卦] 當年在立法院的你,為什麼今晚在家爆
Re: [爆卦] 民進黨攻破後門衝進來了60
[問卦] 這些學生是不是智能有問題45
[問卦] 覺青:ptt已死只剩網軍,現在只有脆!58
[問卦] 大家目前對於這場國民表演打幾分61
[問卦] 未來會怎麼形容517事件56
Re: [新聞] 快新聞/鍾佳濱、邱志偉也被抬上擔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