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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彭文正律師張靜被聲押 法院當庭釋放:無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彭文正律師張靜被聲押 法院當庭釋放:無作者
GingFreecss
(金富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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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我阿肥啦!

規定是沒有押就只能檢警共用24小時!(剩下的就是要找法官了)
如果拘留超過24小時原則檢警就要放人了!
但是如果拒絕夜間詢問的話那段夜間時間會從24小時被扣掉!

所以有些律師會建議直接弄到完如果沒證據基本上時間到押不成就要放人!免得隔天還要多拘留時間!所以才有人會同意夜間詢問!

不要傻傻的!大家都馬知道!
阿肥粗淺的記憶啦!有錯請指教!


※ 引述《hamasakiayu (ayumi)》之銘言:
: ※ 引述《Aqqqa (Aqqqa)》之銘言:
: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6182523?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 : 台東地檢署檢察官今天凌晨偵訊問張靜到2點後認定,張涉妨害秘密、個人資料保護
法?
: : 嫌重大,本案尚有證人未到案,張無固定住所,且與相關證人都認識,有勾串證人之
: : 向法院聲請羈押。
: 凌晨兩點?
: 刑事訴訟法
: 第 93 條
: 5.
: 法院於受理前三項羈押之聲請,付予被告及其辯護人聲請書之繕本後,應即時訊問。但

: 深夜仍未訊問完畢,被告、辯護人及得為被告輔佐人之人得請求法院於翌日日間訊問,
: 院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深夜始受理聲請者,應於翌日日間訊問。
: 6.
: 前項但書所稱深夜,指午後十一時至翌日午前八時
: 反正當天也不能離開
: 為啥要給檢察官訊問到兩點?
: 律師自己沒有要求隔日日間訊問嗎?
: 都超時三小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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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ie06045 03/22 16:45推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