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單月上網1851GB!狂男「網路吃到飽」遭
其實我不知道為什麼這麼多人護航業者...
: 楊男不滿業者廣告強調吃到飽不限速、不限流
如果真的是標榜這樣,那有人回說他仍然給你吃到飽
只是降速,不就是廣告不實嗎? 根本不是文字遊戲而已阿
: 基於資源有限,為符合資源合理公平分配原則,並使每位申辦不限速門號專案之用戶均享有
: 不限速之網路速率,因此須針對明顯不合常理使用網路之用戶調整網路使用之優先順序,包
: 含調降用戶網路速率,避免大量占用網路頻寬,排擠其他用戶權益。
這不就是說我頻寬就只有這麼寬,我收一大堆客戶來,沒關係你們盡量用
因為你們繳的錢多,我們這方案是不限速的吃到飽唷
但如果大家用太多造成延遲了,是你們用量問題,不是我明知道我頻寬的能力
卻還是收超出我能力的客源,所以是你們客戶要降低使用量,不是我應該管控
我的客戶數量,或是提升我的設備
小弟剛好最近在看一個客訴,分析後發現表面上來看,因種種原因造成耗電是合理的行為但以RD角度來看,其實要往前看,去了解為什麼源頭會觸發、甚至是這樣的policy
是否合理
以這位法官的case來講
依邏輯推,確實業者在合約裡有表明不正常使用下會去限速等等
而業者也提出楊男使用量確實為一般使用者平均使用量的60倍之多
這樣看下來,判給楊男敗訴也很合理
但問題是不是應該往前推,所謂的不正常使用到底是?!
1.惡意使用軟體去佔據頻寬?
2.上傳/下載文件或影音檔?
3.分享給NB使用網路?
4.還是說,只要你超過平均用戶使用量太多,就是不正常使用?!
如果是4.,那其實完全可以定義一個數字去避免疑慮
使用吃到飽後再用這個理由去限制,難道不是一個偷雞的心態認為
一般人根本不可能用到這麼多啦,而且通常被降速也不一定會發現
發現了也不一定會反應投訴,就算投訴了最後也是草草解決
我用很低的本就可以換到用膨風的文宣吸引到更多客戶?
前面也有人分析,1.8T並不是不可能的流量
1800G/30天=一天60G也不是真的不可能
法官會不會連1G有多大也沒概念呢?
就像你不會想買一件有七天鑑賞的商品,用了5天說要退貨
業者卻回說我們10天前就包裹出貨了,所以已經超過7天不能退囉^.<一樣
當然我剛剛google,7天鑑賞是有明確規範哪一天為起始日的
這樣子沒有模糊地帶,不就能排去解讀上的差異造成的糾紛了嗎?!
這讓我想到前幾天在看Bump,有一片也是在說號稱吃到飽
實際上是到流量後會降速的合約問題
當然我也不知道楊男實際上做了啥
只能是以新聞上看到的這樣說
或許業者也確實有疏失,只要在今後的合約上修正
並且好好與使用者溝通都是OK的
只是最後會怎麼做就不知道了~
WFH,貓貓在睡,無聊發發廢文^q^
--
對 所以電信業者應以月用2000G來算成本
不應該推什麼低下吃到飽 用太多再限速
業者也有提供平均使用量,這麼大公司有一些分析師 來分析他們應該用多少的量當作合約標準應該也不難吧
鬧到最後就是以後沒有吃到飽
沒有呀,只是求降低糾紛,寫清楚一點而已 5G用太多降速4G我也是能接受的阿
合約是4G吃到飽,有説不降速?
我不知道,只是單看新聞回應而已 不過如果合約跟廣告不同,也是一個問題吧@@?
其實就跟吃到飽會拒絕大胃王很像吧 不能
偏差太遠
哈哈,我原本想舉這種例子,但我不知道大胃王有限制XDD 很多事情都有可能遇到worst case 產品也都會做worst case的相關測試並且標示清楚~ 不能只考慮到正常使用情境
這篇正解,但奴性重的還是很愛護航
挖礦吧
1天30G等於每秒1mb/s 不間斷 是在抓片?
GOGORO也是這樣玩
支持以後吃到飽餐廳業者一分鐘給客
人一根麵條慢慢吃到飽
其實是兩個門號一個1.8另一個1.7 XD
其實是真的很狂拉
※ 編輯: easytoplay (61.61.151.91 臺灣), 04/15/2022 13:48:42在台灣沒有吃到飽這回事。
1800G/30天 = 1天30G ??
數學老師正在哭 已哭已哭
手機當動物機狂下是有可能吧
你規則寫明了提供一根麵條那沒問題阿,看
吃到飽餐廳的餐點被前面客人吃光不補
消費者買不買單而已
還怪客人吃太多 沒吃飽的你還有飲料
你以為無線網路可以不斷擴充哦?
網路相關的知識我沒有深入了解 不過合約寫清楚這個邏輯應該是相同的
早該淘汰這些便宜又不實的吃到飽了
無限喝到飽阿
況且人會移動 如何限定該區域使用者上限
不滿意你就不該標榜著「吃到飽」
中華2699吃到飽才是最合理的資費
資方只要合法就行阿 你們什麼時候認為
不然以後限制前一百萬用戶 月租費三千
資方這麼佛心了
一定不會過門檻限速
之後的禁止使用行動網路好不好
業者的問題.合約裡的大量傳輸也是業者定義
可以,你寫明了那自然沒有問題,不要現在
寫吃到飽又不給人吃在那邊唧唧歪歪
業者說中午來個大胃王..晚上大家都沒東
999以應該要叫類吃到飽,或吃到飽風味
西吃了
不過我是比較贊同吃到飽,但是超過一
定流量例如之後降速,根據付的月租決
定流量上限,印象中Google Fi好像就
是這樣?
我也贊同,這種使用量該多少,重/中/輕度使用者的一些分類 隨時代有差別,都嘛可以評估 抓一個消費者會來買單,業者又能賺錢的設計就好 當然要抓到平衡沒這麼簡單就是了><
你扯那麼多,結果法院就是敗訴,為什
麼你覺得法院不會看你打的那些1234= =
其實我是覺的會,所以我有補充說我也只是看新聞 內容來寫而已
以後大胃王來店裏 會限制用餐速度
我東西被偷法院判無罪,台灣法律能信?
台灣人民都會偷東西了 台灣人民可以信?
更可笑的 這業者店門口寫者歡迎你來吃到
飽 人人都可以吃到飽 不限時 不限速
無罪的把判決字號拿出來讓大家看看
吧
你說的其實也沒錯
原告後悔沒請你,不然就告贏了
不過詳細查詢緣由,太過刁難一般的法
官了吧
要法官詳盡調查可以啊 原告會先崩潰吧XD
1851G的內容可以調的都調出來看阿
台中簡易庭 111 中消小字第一號民事判
決
4
台星說法就是調整用戶優先順序
你想的情況合約有訂 業者也舉證流量異常
換原告要證明他流量異常但卻是正常使用
吃到飽餐廳禁止千千入場的意思
合約就寫大量傳輸不行,也列舉平均數
據說超出60倍,沒辦法說服法官合理使
用,輸根本正常
不是降速,是降低你的使用順位
餐應可以拒絕大胃王來吃, 但已經吃到一半
就跟有人去吃吃到飽 吃完去廁所狂吐
你就只能認賠啊, 有中途把人趕出去的道理?
以後餐廳也會出現禁止去廁所了吧
這就像開賭場遇到天選之人被贏走一大堆錢
莊家沒對方出千的證據又想賴帳, 吃相難看
可憐,笑死,請你一家吃到飽並定價。
你就知道自己在講什麼笑話了。
供三小超過正常平均值60倍還不能說用太
多??
可以先看一下合約裡面所謂的合理使用嗎?
不懂無線網路也要跟人家嘴一下 笑了
頻段就是這麼有限 你設置到上限就是這樣
如果有人要這樣大量傳輸 佔據頻寬
這並不是業者花錢就能增加頻寬的
貼了阿,然後勒?你要表達什麼?
免除其刑阿 又不是無罪 笑了
店家直接講明上限不就好了,很難?
白話就是有罪阿 但是最低刑度仍過重阿
還是法盲分不清無罪跟免除其刑?
判決講正確很難嗎? 是在無罪個洨
你先去讀無線傳輸我們再來談
這最多就是免違約金 請你改用別家電信~
雖然我也很討厭佔用頻寬的人,但這我
真的護航不下去
之前已經有過這種客戶的案例了啦...
使用網路還要先讀無線傳輸喔,笑死,
回家開燈要不要先讀電學
可以不讀阿 那就別要求業者提升設備阿
一知半解還要給人家建議 笑死
我建議高鐵可以開到時速四百公里
但是軌道運輸我不懂哦
高鐵台鐵的到站時間寫得很清楚阿哥... 如果delay太久大家不是也在罵= =
※ 編輯: easytoplay (61.61.151.91 臺灣), 04/15/2022 14:32:57我法盲又怎樣,我就是想表達台灣法律不能
讓人信服,偷東西不用罰?
那我也去偷好了
你回文只會鑽牛角尖這種地方,跟糾正人字
打錯一樣可笑
你想要跟著偷是你的事 不用公告給大家
然想到光世代2G/1G就有過量降速的說
這樣的話就蠻OK的~
一把小雨傘也才多少錢 判三個月才正常???
明
正確 是一天看好幾部高清叫不正常 還是
比一般人高叫不正常 定義清楚啊
不信法院就去住國外啊,整天靠北台灣鯛又沒
能力住國外
國外的行動網路更貴。還想1.8T真的笑死
2
不就跟QB一樣嗎 好處講到爛嘴 壞處沒問就不講 但是整個過程就是完全沒說謊 你能拿他怎樣28
要說就是大量使用 不合理使用 這種模糊不清的定義有問題吧? 如果不希望別人濫用 那就訂一個明確的數字 像是300GB 500GB18
4G估個32Mbps 很低了, 4MB/s 1851GB = 1851000MB 1851000/4 = 462750s = 7712.5 min = 128.5 hr 一個月128小時跑32Mbps 的速度, 大概是每天看4小時的片片 看起來好像沒什麼不合理的...12
有些宅男蠻奇怪的 喜歡分享一些資訊上的成就 例如我辦吃到飽就要想辦法用到1TB 再到處跟大家說我用了1TB 展現自己很棒 就拿我同事男A來說好了 他辦台灣之星每個月都用300G以上X
這跟外面餐廳吃到飽, 吃完還想打包一堆回家的心態還滿像的, 不知道為何會有人支持這種用法? 頻寬資源又不是無限的, 如果有人瘋狂佔用一堆頻寬,1
大家嚎。 所以你用的少, 或者用沒有超過市面上流量, 那有退費嗎? 我也覺得如果是不合理使用,14
今天是1.8T 不是180G 拜託,一堆人滑坡說現在1.8明日180g 這種無稽的滑坡只代表你的邏輯是體育老師教的 1.8T等於他一個人吃掉了快60個人的流量9
subway剛來台灣的時候也是標榜飲料喝到飽 可以無限續杯 後來改成喝到飽 可以無限續杯 不能共杯 然後又改成可以續杯一次 續第二杯開始加錢 現在變成不能續杯 台灣之星線在就在走subway老路2
我記得前陣子低價合約的時候一堆人乾脆把家用網路取消 你想想一個月三百多但速度頂多就10m 花到九百多才有100M 但現在只要188就有21M 讓你用到爽 我有認識好幾個親友就直接把網路停掉了 要用網路就開熱點 這樣很省錢
爆
Re: [爆卦] 呱吉:非「缺電」而停電玩文字遊戲而已作為民代你有去查證嗎~? 台電官網都有資料你有去看嗎~? 還是民進黨政府餵你吃什麼就吃什麼???,如果今天台電是柯文哲負責你早就上網查好查 滿準備電爆台電了 台電今日電力資訊:爆
[討論] 真的是我的問題嗎?最近跟男友討論到結婚的問題 婚後勢必要跟公婆一起住 我最在意的點就是男友家的廁所 因為馬桶老舊 前一位上完廁所下一位使用者沒辦法使用25
Re: [新聞] 單月上網1851GB!狂男「網路吃到飽」遭要用餐廳舉例比較像標榜吃到飽, 結果高檔食材根本不補。 吃到飽但是想吃的東西"塞車" "限速",讓你吃不到。 有些人去吃到飽餐廳就是鎖定特定幾個品項, 店家自己不定義清楚可取用的次數或量, 而用龜速補菜的方式應對。 這才是偷吃步。10
Re: [新聞] 單月上網1851GB!狂男「網路吃到飽」遭這種事情上新聞只是讓更多人不想用這一家而已啦。 我覺得台灣人的很多人都有講話愛碰風的習性, 如果電信業者還想限制大額的使用者的話, 沒事就別說「吃到飽」三個字, 然後還在合約上戴明說什麼不合理使用,這種笑死人的文字。X
Re: [新聞] 單月上網1851GB!狂男「網路吃到飽」看了這篇回文就知道什麼叫奴性! 難怪能讓這種廣告不實的不良業者為所欲爲。 業者先主打不限量、不限流量吸引人簽約使用,結果認為用使用者「不合理使用」就偷降速 。 請問「不合理使用」的標準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