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評價

Re: [新聞] 無法構成殺人罪…黃子洋酒駕釀1死3傷 雄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無法構成殺人罪…黃子洋酒駕釀1死3傷 雄作者
jim12441
(黑色柴柴)
時間推噓12 推:15 噓:3 →:25

※ 引述《JAL96 (JAL96)》之銘言:
: 1.媒體來源:聯合
: 2.記者署名:林保光
: 3.完整新聞標題:無法構成殺人罪…黃子洋酒駕釀1死3傷 雄院判決理由出爐
: 4.完整新聞內文:
: 2022-07-01 15:26 聯合報/ 記者林保光/即時報導
: 高雄男子黃子洋去年底酒駕,將林家4口撞成1死3傷,高雄地方法院今只以公共危險罪,: 判他7月10月徒刑,引起死者家屬質疑「輕判」。高雄地院下午提出判決理由,行政庭長: 楊國祥表示已「重判」。
: 高雄地院行政庭長楊國祥表示,被告就酒後駕車致人於死,坦承不諱,才認定不能安全駕: 駛動力交通工具罪,檢方以「不確定殺人故意」起訴,指的是「有預見可能撞死人,卻容: 任結果發生」,但是,高雄地方法院認為無法構成殺人罪理由有下列幾項。
: 楊國祥表示,黃子洋從五福路到案發地,全程650公尺,依Google地圖預估開車時間需2分: 鐘,如果依檢察官起訴,他以80公里時速行駛,僅約半分鐘就能抵達案發地,但黃子洋從: 當晚7點2分自五福路出發,7點7分發生車禍,花了5分鐘,認為因人潮、車潮,行車不快: ,但黃在當晚7點6分,至河東路與民生二路口才開始闖紅燈、超速,並不像檢察官所稱,: 基於不確定殺人故意駕車,一路超速、闖紅燈。
: 楊國祥表示,現場煞車痕長達29.1公尺,顯然被告在發現行人,有緊急採取防止結果發生: 的舉止,而且,當時人車擁擠,如果被告有殺人之意,在起駛後不久,可以很輕易容任結: 果發生,不會在行經多路口才發生車禍,因此實無法認定被告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
: 雄院並認為,黃子洋固然10多年前犯酒駕,也在臉書上有「為什麼這種事情還是天天發生: ,別人的孩子別人的生命就死不完嗎?」等言論, 單以這言論推論他有殺人的故意,太: 過簡略,法官認為,如果用這樣標準,曾犯酒駕者再酒駕時,從開車上路就是著手殺人,: 顯然不是立法目的。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s://reurl.cc/6Zz5yd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 請注意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事實上間接故意本來就很難舉證了

就本案來說檢察官要證明黃男雖然酒駕上路,而且遇見會撞死人,但是他必須有類似爽啦,撞死就撞死這種意圖,才有間接故意的構成

法官的理由是說如果黃男有這個不確定殺人故意,一上路就會到處撞人了,不會因為闖紅燈才想到去撞人

不過說真的啦,現在法律酒駕致死就是判不了殺人罪,除非我們偉大的立委能夠將酒駕致死類推適用殺人或提高刑期

不然酒駕永遠都只能看高官震怒然後百姓繼續吞下去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I01WD.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83.2 (臺灣)
PTT 網址

capssan 07/01 16:53我提議以後考駕照新增酒後駕車測驗算了

zzro 07/01 16:53不是 你中共同路人? 竟然不支持廢死

cat5672 07/01 16:54也不用類推 把酒駕致死廢掉就好了

cat5672 07/01 16:54自然回歸殺人罪處理

Isveia 07/01 16:55哪個立委把酒駕修成唯一死刑,我這輩子絕

hanchueh 07/01 16:55酒駕發言黨怎麼可能讓酒駕等同殺人

Isveia 07/01 16:55對投爆他跟他的黨,就算是我討厭的政黨也

vyjssm 07/01 16:55幸好跟我無關,不然我就要變殺人犯了

Isveia 07/01 16:56一樣,敢不敢修啦?

konanno1 07/01 16:56幹呢喃的酒駕天堂,拉雞政府

a7788783 07/01 16:57講很多次了,在現行的法律下,你要搞掉

a7788783 07/01 16:57一個人就是買個囝仔,一二十萬,調查好

a7788783 07/01 16:57行程,開車撞死對方,過失殺人,呵,還

a7788783 07/01 16:57未成年,了不起一年,輕輕鬆鬆,幹恁娘

a7788783 07/01 16:58咧白癡法律白癡法官白癡法律人

opm 07/01 16:58也許是擬制,不是用類推?酒駕上路就當謀殺罪

opm 07/01 16:58只有已遂跟未遂...

iam0718 07/01 16:59你看前天那個警察追車的就一堆法律人痛心

ala99 07/01 16:59立委?

a7788783 07/01 16:59沒懶蛋修法酒駕肇事當蓄意論,就是民代

a7788783 07/01 17:00立委是廢物與共犯,懂?

Fino5566 07/01 17:00他也沒過失致死啊 只有公共危險

guanquan 07/01 17:03認定殺人很難。直接把酒駕致死的刑責提

guanquan 07/01 17:03高到跟殺人差不多就行了。

m54k600ive80 07/01 17:04@a7788783 會成立教唆殺人既遂吧

beercat 07/01 17:04正確是廢物立委的鍋但是刑法禁止類推

hylio7754 07/01 17:06喝酒故意開車 不故意嗎

gene51604 07/01 17:10立委就不敢把酒駕修太重,等等自己中

sbdr 07/01 17:18還回到殺人罪處理,那就更糟

sbdr 07/01 17:18只剩過失致死。根本之道是把

sbdr 07/01 17:18酒駕致死變成一個獨立罪刑,

sbdr 07/01 17:18把要件從殺人跟過失致死脫勾

sbdr 07/01 17:18

LSW1990 07/01 17:20是不是故意,輪不到你我這種百姓去定奪

PaoWann 07/01 17:29好啦 法官好棒棒 ok?

reaturn 07/01 17:38酒駕還有預期不會出事的?果然是酒駕垃圾

howfreedom 07/01 17:38沒撞死個高官子弟 不會修法啦

chienk 07/01 17:41立委的鍋 別怪法官

geeg 07/01 17:56黨:酒駕不要亂修法,會影響Kolas。

piggybill 07/01 19:00司法改革大成功

super10000 07/01 20:39你忽略他有剎車

op520 07/01 21:26真的 考個酒後駕車技術好了 白癡法官

op520 07/01 21:26垃圾國會最大黨 垃圾法官 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