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北檢又翻車 證人又打臉檢察官 阿北又贏
推 taiwan009: 不是你證罪就是有罪,要看當時主觀的想 新北 07/17 12:39→ taiwan009: 法和客觀的行為,本案認罪的人,當時 新北 07/17 12:39→ taiwan009: 的想法和客觀行為根本不構成犯罪 新北 07/17 12:39
對不起我看到這個會笑死
不看證據判罪
難道要靠幻想判罪嗎
誰會知道他當時主觀的想法是啥啦
你要法官穿越回去用讀心術知道嗎
說了一大堆根本不可能的事來辯護
我會笑
然後客觀行為就是有人叫他當人頭捐政治獻金
然後他也接受了
更不要說他還是法務~絕對知道這有問題
但是他還去做了
話說民眾黨帶的風向變成不看證據
只要看證人說自己有沒有罪就好
說自己沒罪就沒罪~
以後台灣用民眾黨這套標準~犯人可以大大減少了
除非抓現行犯 然後你還要有讀心術知道他現在主觀想法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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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主要還是看事證 人證只是檢視合理性
他就是知道做這些事有問題,所以才會說忘
了誰指示下令
這講法跟彭一億蠢
按照雜草論述那車手都是無罪欸 我只是
幫忙提款而已 怎麼了嗎
說沒犯意但是從客觀第三人來看 不合
邏輯一樣不會過關
就行為當事人躲不掉 還在那邊硬凹
應該說是違背生活日常邏輯
當人頭捐30萬這種很特別的事,會忘了當初
指示他的人是誰,這說法政黑有人信嗎?
給你凹過就是被關而已XDD
他不說財務也會說~總不能說我不知道誰要
沒邏輯就是給100萬可愛費
給錢~就把錢給出去了吧
所以捐政治獻金有罪?
這樣凹得到過真的隨便你
人頭捐政治獻金有罪喔
然後如果這筆錢是用政治獻金包裝的行賄
就是行賄罪喔
照他這樣講 性騷擾很難定罪!
性騷也是有物證啊
不然以為隨便告都成案嗎
主觀的想法和客觀的行為,不就是北檢鷹
犬必須蒐集證據去證明?你有什麼問題
嗎?難道鷹犬用想像臆測就可以入罪?
我先說主觀想法沒人可以知道 除非他會讀心術 北檢會收集物證 沒有你的主觀想法 你說的這個我保證你自己幻想出來的
※ 編輯: win8719 (114.44.29.22 臺灣), 07/17/2025 12:52:49 ※ 編輯: win8719 (114.44.29.22 臺灣), 07/17/2025 12:53:3230萬是政治獻金法規定個人最多只能捐30
萬,所以才找人7個人分擔210萬,匯進專
戶,專戶的錢不是私人的錢
那就人頭政治獻金阿 還有行賄定義是對價關係 不是看是不是私人的錢喔 就有政治獻金行賄案了判有罪 你是不是都沒去看定義 自己幻想怎樣才會有罪
※ 編輯: win8719 (114.44.29.22 臺灣), 07/17/2025 12:55:21不然傳訊息約女生開房間 狡辯只是談公事
有人會信嗎
北檢起訴書是用雅虎的簡訊提到容積560
,去推測雅虎,最好是我想出來的有主觀
行賄犯意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3416號刑事判決:「……是否具有對價關係,應從實質上就公 務員職務行為之內容、交付者與收受者之關係、雙方授受金錢、財物或利益之種類、價額 、交付時間與真正原因等客觀情形綜合審酌,而非僅憑假藉餽贈、酬謝或政治獻金等名義 變相授受賄賂或不正利益之說詞,或授受時間在公務員所為職務行為前或後,或公務員是 否確已踐履所賄求之職務上特定行為,作為判斷有無對價關係之依據。倘公務員收取之金 錢、財物或其他利益,與其職務上應為之特定行為之間有原因與目的之對應關係者,即難 謂與其職務無關而無對價關係。」 實例喔
※ 編輯: win8719 (114.44.29.22 臺灣), 07/17/2025 12:57:09目前沒有捐到獻金專戶被定讞的案例,
有的話你可以提供參考
有沒有說的很清楚 就是說只要證明對價關係 不管他用啥名義都好或者時間前後 都可以判定行賄
※ 編輯: win8719 (114.44.29.22 臺灣), 07/17/2025 12:59:21笑死,徐永明錢都沒拿到都有罪了
還在那邊捐錢無罪
徐永明還沒定讞,你先讓子彈飛一會
北狗不就靠幻想起訴
你貼的判決又不是入到專戶內
最高法院九十九年度台上字第七○七八號刑事判決「所稱該筆金錢係「政治獻金」,及辜 成允、辜仲諒假借「佣金」之名,均係避重就輕之詞,該筆金錢實係前揭行為之對價,而 為賄賂無訛。」,最高法院在扁案對「政治獻金」實質認定有「對價」即屬賄絡。 最有名的陳水便案 立委集體貪污案中,時代力量主席徐永明及國民黨立委陳超明均辯稱「政治獻金」,但台 北地方法院一○九年度原矚重訴字第一號刑事判決「陳超明基於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 賂犯意…李恒隆當場承前交付賄賂之犯意聯絡交付梁文一五十萬元現金,且稱會找公司捐 一百萬元至陳超明之政治獻金專戶…匯款一百萬元入陳超明政治獻金專戶後…同日下午告 知陳超明:李恒隆已經透過捐贈政治獻金之方式交付一百萬元賄賂。」。 陳超明案~政治獻金專戶
※ 編輯: win8719 (114.44.29.22 臺灣), 07/17/2025 13:02:31鷹犬說雅虎210是560容積的對價,後來
翻車了根本與560無關,青鳥不知道?
錯了北檢一直說的都是跟後面有關喔 然後朱亞虎也說跟後面有關喔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8844075偵查檢察官問朱亞虎,為何威京集團匯給民眾黨的210萬元是「謝謝」合法通過京華城560 %容積率,「560%在2年前就定案了,哪個正常人會謝謝2年前的事情?」根本是要謝謝 恢復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這才符合人之常情。 檢察官說的是不關560%的事喔 檢察官說,檢方研判210萬元與560%容積率無關,此時朱亞虎才回應「對,無關」;檢察 官再問朱亞虎是不是要更正先前的筆錄內容,並問之前是否因為年紀大、時間序弄錯,而 不是故意講不清楚,210萬與560%無關,而是希望柯文哲和北市府能恢復120284樓地板面 積嗎?朱亞虎也回覆「對!」 你是不是看誰幻想錯誤了阿
※ 編輯: win8719 (114.44.29.22 臺灣), 07/17/2025 13:04:36現在鷹犬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想凹
成20%容積的對價
我不是說了嗎,徐永明案只有一審,等
到三審再說,一審有罪三審無罪的例子
很多
有朱亞虎這個證人喔 還有邵秀佩這個證人喔 更不要說還有便當會喔 然後柯文哲指定PM喔
只能捐30,你捐210,還用人頭?
還有扁的所謂獻金,都沒入到專戶內
但是陳永銘阿就是有罪阿 你先等他沒罪再來說不對好嗎笑死
※ 編輯: win8719 (114.44.29.22 臺灣), 07/17/2025 13:05:45然後講一個智障才會信的理由
210/7=30,所以要分散捐款,有什麼問題
嗎?藍綠都是這樣啊
現在只有朱亞虎喔 你說藍綠都這樣指出來喔 人頭捐款事犯法的喔歡迎你去檢舉
※ 編輯: win8719 (114.44.29.22 臺灣), 07/17/2025 13:06:34法盲就承認不要再拗了很蠢
講一個實例來聽聽
我快要笑死 他連北檢指控朱亞虎啥都不知道幻想出來 說指控560% 結果現實跟他說的不一樣
※ 編輯: win8719 (114.44.29.22 臺灣), 07/17/2025 13:08:42雅虎給210之後,只跟李文宗講到560,現
在是想凹成20%是嗎?就算是時間也不對
好嗎
去看朱亞虎回答 不要自己幻想 誰會兩年後才謝謝560%的~這不符合常理好嗎 → taiwan009: 鷹犬說雅虎210是560容積的對價,後來 新北 07/17 13:01 → taiwan009: 翻車了根本與560無關,青鳥不知道? 新北 07/17 13:01 這是你剛剛說法喔~說跟560無關 現在又要凹回去跟560有關嗎笑死 2020年3月10日,接受京華城母公司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委託奔走的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 曉薇與柯文哲便當會後,同年月17日京華城就發函向柯文哲陳情,副本除給時任副市長的 彭振聲、黃珊珊,應曉薇也有一份,顯見陳情與便當會有緊密因果關係。 朱亞虎受沈慶京的指示,領銜張志澄、陳俊源、童中白等7名威京集團高階主管,於2020 年3月24日至26日,每人各捐30萬元、共210萬元,匯入柯文哲指定的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 。 來17號接受陳情 24號就用人頭捐款時間不對我會笑死
※ 編輯: win8719 (114.44.29.22 臺灣), 07/17/2025 13:11:05 ※ 編輯: win8719 (114.44.29.22 臺灣), 07/17/2025 13:11:32 ※ 編輯: win8719 (114.44.29.22 臺灣), 07/17/2025 13:12:57就已經規定“不得以本人以外之名”,
還在那邊法盲。
吃便當就有因果關係啊,果然充滿想像
鷹犬後來發現2年前時間不對,現在是要
推到也將近2年後的都委會決議是嗎?
小丑昌就是只看現行犯了 "沒親眼看到"
還有鷹犬要推測2年後的110年9月都委會
決議的對價,就麻煩放了李文宗,李在
早在108年就不是市府官員了,他只有107
年5月到108年1月在台北市政府服務,109
年3月的210跟他沒有關係,最多也只有
雅虎當時跟他講到560容積的事,560其
實也不關他的事,反而跟林欽榮有關
就等法官判囉!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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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今天證人陳俊源 許甫剛出來說的 證人沒覺得行賄 只是有了好工作 有家庭 很怕被羈押 可是檢察官說 捐款捐30萬就是行賄![[討論] 北檢又翻車 證人又打臉檢察官 阿北又贏 [討論] 北檢又翻車 證人又打臉檢察官 阿北又贏](https://i.imgur.com/bn0ltgR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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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梗了啦 我覺得我沒有罪 但是檢察官覺得我有罪 所以我認罪 這三句話考驗選民的素質![Re: [討論] 北檢又翻車 證人又打臉檢察官 阿北又贏 Re: [討論] 北檢又翻車 證人又打臉檢察官 阿北又贏](https://i.imgur.com/Z5vBaqw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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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確實領公司的錢去捐給民眾黨 這他沒否認喔 然後是公司的人叫他去的沒錯 他也沒否認喔 他也不在乎誰叫他去領的 反正叫我領 我就給 所以他應該乾脆說其實他不是法務經理 他是車手算了???????? 當法務經理把自己當成台北市長柯文哲 然後說我甚麼都不知道這樣 XDX
靠腰,台灣什麼時候變成證人覺得自己沒罪 然後自己就可以無罪的 有沒有罪,法官判下來就知道 法官判決的依據,依靠證據,跟證人口供 這個跟之前那個公務員一樣,就是要拼自己無罪甩鍋而已X
3r你真的好壞 沒覺得沒行賄 一群腦麻就自己看成沒行賄了 又開始押人取供了 阿不就自己覺得可能是行賄![Re: [討論] 北檢又翻車 證人又打臉檢察官 阿北又贏 Re: [討論] 北檢又翻車 證人又打臉檢察官 阿北又贏](https://i.imgur.com/Tphm6ewb.jpg?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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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我拿錢捐30萬政治獻金給特定政黨 我只會當老闆要規避政治獻金法上限所以找人頭 最好會覺得自己在行賄啦 違反政治獻金法頂多就罰錢,罰的還是政黨 正常人會反問老板為什麼要捐政治獻金非得弄個明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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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證據勒?廢話一堆!北檢真的鬧笑話了很多人都搞不清楚狀況 我稍微解釋一下 起訴只是檢察官的主觀事實認定,起訴書說有發生這些事,並不代表客觀上有發生,如果 沒有相對應的證據清單,就是毫無證據支持的單方面指控。 然而這證據是否有效,還需要法官認定之16
Re: [討論] IBIZA網友請進噓 IBIZA: 可憐,本來不想噓 223.137.98.121 09/02 07:13 你已經二連敗了 沒見過人這麼鐵齒的 → umaga1: 這邊鄉民言論最好當笑話來看 49.216.184.52 09/02 07:17 → BBQman: 我跟你賭身家啦,抗告一定失敗,你被立場 220.141.139.98 09/02 07:17
Re: [黑特] 朱亞虎斷點成立,結束了請教~ 台大法研,律師高考及格,最高法院法官助理, 案件勝訴率七成五,法官相信你 的大大... 我真的法盲,但抱著學習的心態來發問...![Re: [黑特] 朱亞虎斷點成立,結束了 Re: [黑特] 朱亞虎斷點成立,結束了](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5/04/24/realtime/31918975.jpg&s=Y&x=0&y=11&sw=1656&sh=1104&exp=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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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京華城案-適法性與否之探討→ taiwan009: 20%獎勵容積的法源依據,就是都市計畫 39.12.42.8 09/14 10:20 → taiwan009: 法第24條及其子法內政部訂頒且飭令全 39.12.42.8 09/14 10:20 → taiwan009: 國適用的「的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 39.12.42.8 09/14 10:20 → taiwan009: 」第34-3條第1項第2款,法源沒有問題 39.12.42.8 09/14 10:20 → taiwan009: 有些直轄市是把34-3條內容照抄到自己 39.12.42.8 09/14 10:24![Re: [討論] 京華城案-適法性與否之探討 Re: [討論] 京華城案-適法性與否之探討](https://cdn.meee.com.tw/static/banner.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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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欸欸憑什麼扣押土地啊!噓 taiwan009: 按照你對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3416 106.64.176.164 10/05 07:21 → taiwan009: 號刑事判決的擴張解讀,賴清德也犯圖利 106.64.176.164 10/05 07:21 → taiwan009: 罪,所有接受商人政治獻金的都犯圖利罪 106.64.176.164 10/05 07:21 → taiwan009: 了 106.64.176.164 10/05 07:21 噓 taiwan009: 該判決的所謂的假藉政治獻金,指的就是 106.64.176.164 10/05 07: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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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黃紹庭被雄檢聲押禁見→ taiwan009 : 高虹安的助理費案有罪是獨一無二,法官 110.28.16.202 這個基本上就是涉案人的通病 最喜歡說自己的案子是史無前例 獨一無二 根本就是瀆職亂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