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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廉政署以「貪污」案由傳喚黃珊珊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廉政署以「貪污」案由傳喚黃珊珊作者
xra686
(索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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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 《antistar》 之銘言:
: 讓我們再看一次
: 證人恐因陳述致自己或與其有前條第一項關係之人受刑事追訴或處罰者,得拒絕證言。: 笑死是吧?
: 以你的智商要學好國小國語是不是很困難?

我再一次被雜草所驚訝到了,

證人恐因陳述致自己或與其有前條第一
項關係之人受刑事追訴或處罰者,得拒
絕證言。

你現在的意思是,
黃33如果拒不做證,
除了他跟柯文哲沒有任何親屬或其他法
定關係下,
那只能因為她的陳述會致自己受刑事追
訴或處罰?
厲害了,原來在小草眼中,
33如果做證的話,
已經是足以讓自己受刑法的狀況了耶,
抱歉了,今天以前我還沒有懷疑過33,
經過你這麼提醒,
看來證人轉被告的情況也是有可能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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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hisky 11/08 16:21今天以前我也沒懷疑過你智商

antistar 11/08 17:00先不說你主子隨便抓隨便壓,你再怎麼鬼

antistar 11/08 17:01扯33轉移話題,也改變不了你智商看不懂

antistar 11/08 17:01或這個字的事實啊!還估狗自證智力下限

antistar 11/08 17:01

antistar 11/08 17:07你要拉33救援我根本無所謂,一開始就在

antistar 11/08 17:07講證人能不能拒絕證言,你就愛鬼扯親屬

antistar 11/08 17:07結婚,被打臉轉移到她變罪犯,鬼扯半天

antistar 11/08 17:07還是沒推翻證明你智力看不懂「或」

antistar 11/08 17:08所以你笑死了嗎?不是很秋很會隨便丟個

antistar 11/08 17:08法條就開始胡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