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不得流用就是被刪的不能從其他地方補
預算法63條
各機關之歲出分配預算,其計畫或業務科目之各用途別科目中有一科目之經費不足,而他科目有賸餘時,得辦理流用,流入數額不得超過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流出數額不得超過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但不得流用為用人經費,且經立法院審議刪除或刪減之預算項目不得流用。
這樣夠直白了嗎?
還在扯什麼恐嚇人民
被刪成0就是0啦
總以為戶頭變0會從別的地方補進來的人,是不是財商都有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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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是選擇性文盲
壯世代會跳針2.9兆
你跟裝屎袋文盲解釋這麼多 他們看得懂嗎
我們阿北也是這樣移來移去啊
然後就被關進土城惹QQ
又在造謠 阿北的政治獻金不就到處流用
壯壯廁腦袋裝腸子牠們又看不懂
一般公司作帳也不能隨便亂轉項目
木可的錢可以到阿北名下,政府的錢當然
也可以挪用
壯世代
無視人間律法是這樣的
因為不能挪這個錢去別的項目上啊
所以被砍的都是人事費?
莮讀書犯法
草看不懂 壯是假裝看不懂 但也可能真
的看不懂
質疑沒錢的這些人真的有在上班嗎?
會計對帳需要發票的 不是亂入
立院他那個錢就是專款專用不能挪
少時不讀書 長大民眾堂
連基本會計常識都沒有吧
0淘:跟台北市府借呀
不可以去銀行貸款嗎
不流用就罵政府還有很多錢裝死
阿北的新政治就可以流用 誰說不行
流用就罵政府無視法律和民意 怎麼輸
會計法跟預算法是不是當擺設
年輕人沒社會經驗真的很好騙
車輪黨最會黨庫通國庫 怎流用最有經驗
不要苛求文盲識字
小草:阿是不會砍官員的薪水去補喔
阿北:可以流用阿
有工作過會知道錢亂動很容易出事
裝屎袋:你有2.9兆耶 憑什麼不能做業務
許銘春表示
壯世代繼續洗2.9兆
國眾兩黨就沒規矩,沒有法制觀念,愛便宜
行事,只要他們認為可以就可以,同樣的事
,別人就違法,他們就合法。
民眾黨是不是認為只要是進來的錢都可以隨
便挪用啊?
可能藍白的概念裡 到處挪用其他會計科
目是合理行為 不然你看看民眾黨的會計
尤其公務員絕對不敢亂動錢 都是作死
科目是怎麼做的 就會發現原來如此了
壯世代繼續跳針拍桌
我們家阿伯的錢和人都可以在基金會木可黨部
自己帳戶裡流來流去
就給你錢買車都不給油錢
賴清德政府效率真差
買車跟油錢科目不一樣
要挪用也要先修法 藍白趕快修法 這樣綠的
壯世代們根本不管法律條文的,不然怎麼
到處圖利貪污侵佔
就沒藉口了
壯世代薯條加大都互相流用
阿北可以挪來挪去 綠也可以啊 這就是無腦
草一直堅信的
阿北 就是 財政紀律 流來流去 流進土城
我忘記土城那個會自己挪用
尚公有說過刪除是無法流用
小草網軍的薪水和土成老闆的薪水能通用嗎
大小藍畜吃屎囉
壯世代就是常常用三真七假的話術
搞會計就是怕你亂挪錢
小草:錢不能流用太死板 新政治就是
錢如果可以挪來挪去幹嘛寫什麼預算書
藍白看不懂只會跳針
錢可以讓需要的先用 提高效能
不得挪用是你說的 韭菜懂個屁
他們以為國家財政跟民眾黨一樣
所以被辦了啊 有什麼問題
好了啦 不要再凹了
不能殺人是你說的 韭菜懂個屁
那阿春怎麼就拿去唱歌了
阿春就被北檢辦貪污了阿 現在是要公務員
都犯法去被關?
他字案偵探
違法兩個字看不懂?
歲出可以亂挪的話 立法院的錢先挪光^^
你也可以拿預算的錢去唱歌 對啊 之後還可
以去土城吃免錢的飯 好爽
違法被辦事都沒在看新聞,笑死人
還舉例被打臉
法盲加文盲壯世代準備出動
對啊 阿北 就流進土城讀了三次也
公務員都想好好退休 沒人想作死挪錢
現在人的閱讀能力有什麼問題
壯世代加油好嗎?
五年來挪的爽歪歪 會計、政風都沒意見
養這些人幹嘛 XD
背後邏輯就是 既然刪減如果還讓別的
項目流入 這樣形同沒針對預算項目處
理
小草都有藍綠爛 白比藍綠清流的錯覺
買醬油錢,拿去買芋頭
藍白畜都能說20%柯能當總統了,怎
麼看期待他們頭腦正常
事實上管錢的方式 白就是最髒最爛的
而且是有史以來最爛 第一次見到這種
小草看不懂 因為他們所有帳都搬來搬去
所以沒有0的是在恐嚇嗎
政黨會計這麼離譜的
藍白挪用慣了 所以覺得可以搬帳
一間公司的採購預算被刪了沒關係拿機器維
修費來用
有問題的是智商,不是財商
就法盲啊 且爛事幹習慣 檢討別人為啥不能
藍白精障看不懂字,可憐
A部門缺錢 當然直接從B/C部門直接拿來用?
可能藍白沒待過公司吧 它們以為可以這樣
或者...就是刻意要這樣混淆大眾的 ㄎㄎ
你苗栗縣缺錢 怎麼不去找台北市要錢
上面這套路 就是他們現在再使用的
有白藍會造謠
小草法盲文盲智盲
看民眾黨的帳就知道,他們的世界錢都可以
隨意流來流去無視法律會計
看過好多次了 不懂的就是不懂 沒救
以為沒編就不會從其他地方花 是不是第
一天看綠營執政
智障藍白 低能藍白粉
財政紀律又不是和阿北學的
不懂又喊最大聲的低能藍白賤畜
低端草看不懂啦~~~~~
預算挪用就等著去坐牢吧
你戶頭缺錢,可以從家人戶頭補啊
也許他們就是這個概念….
不要對卡提諾學院有不切實際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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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高:預算法63條規定,人事費可以流出到業第 63 條 各機關之歲出分配預算,其計畫或業務科目之各用途別科目中有一科目之經費不足,而他 科目有賸餘時,得辦理流用,流入數額不得超過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流出數額不得超 過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但不得流用為用人經費,且經立法院審議刪除或刪減之預算項 目不得流用。20
Re: [討論] 高:預算法63條規定,人事費可以流出到業「各機關之歲出分配預算,其計畫或業務科目之各用途別科目中有一科目之經費不足,而他 科目有賸餘時,得辦理流用,流入數額不得超過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流出數額不得超過 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但不得流用為用人經費,且經立法院審議刪除或刪減之預算項目不 得流用。」 這條在講機關預算歲出,有騰餘時可以挪用19
Re: [討論] 高:預算法63條規定,人事費可以流出到業大大,律師之所以值錢,就是因為法律寫得很複雜,除了本法,還有施行細則、要點等等 預算法本法第63條只寫這樣, 但是「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28條第1項第2款有補充: (二)各計畫科目內之人事費(不含編列於統籌科目之退休撫卹經費), 不得自其他用途別科目流入,如有賸餘亦不得流出。8
Re: [討論] 高:預算法63條規定,人事費可以流出天啊 理工女不會犯錯 是因為理工女根本就不懂法律 所以自認不會犯錯 立委辦公室內部運作![Re: [討論] 高:預算法63條規定,人事費可以流出 Re: [討論] 高:預算法63條規定,人事費可以流出](https://i.imgur.com/QzBNst1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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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吳成典案例高長說的預算法63條剛剛認真去查了案列一下 為何三審沒有再提到預算法63條的問題 一審卻是有發現了一個改變 一審的判決日期是在民國99年的時候 那時候的預算法63條是這樣說的5
Re: [討論] 高:預算法63條規定,人事費可以流出到業他 : 科目有賸餘時,得辦理流用,流入數額不得超過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流出數額不得超 過 : 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但不得流用為用人經費,且經立法院審議刪除或刪減之預算項目 不6
Re: [轉錄] 事實查核中心 fb這個很多人講了 預算法第22條第2項 立法院審議刪除或刪減之預算項目及金額,不得動支預備金。但法定經費或經立法院同意 者,不在此限。 預算法第63條2
[請益] 預算法第63條適用範圍大家好 最近在翻預算法 看到63條提到:各機關之歲出分配預算,其計畫或業務科目之各用途別科目中有一科目之 用人經費.............,且經立法院審議刪除或刪減之預算項目不得流用。 該條文開頭是說各機關之歲出分配預算,但記得國營事業報表是營業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