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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潘孟安:三法行政院都會副署然後總統公布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潘孟安:三法行政院都會副署然後總統公布作者
win8719
(win8719)
時間推噓 4 推:6 噓:2 →:46

※ 引述《ozjucka (JACK)》之銘言:
: 乳題
: 依今天潘孟安受訪表示
: 憲訴法、財劃法、選罷法修正,總統府已收到咨文
: 總統身為憲法守護者,依法會10天內公告
: https://reurl.cc/aZdm7Y
: 潘孟安在答復立委質詢時,表示總統會依法公布,行政院也會副署。潘孟安說:『(原音): 第一個,總統如期公布,因為我剛講行政院,是因為我不能代表行政院發言,在整個憲政: 設計上,他是應該副署,要不然會打臉總統,這個都是會造成憲政危機,只是說我講得比: 較保守,目前是這樣的方式,至於未來要釋憲與否、暫停處分,亦或釋憲等等,這些都是: 工具跟手段。』
: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232600
: 後續應該是要申請暫時處分然後釋憲啦
: 這樣有沒有打臉一堆綠粉/青鳥?
: 接下來可以討論到底會不會違憲了
: 阿,先湊滿10人才可以開庭
: 政黑粉怎麼看?

"應該"會副署另外一個意思就是說可能不會副署

然後也沒有告訴你副署的時間~就是說可能很久後才會副署

然後他裡面也說了~他只代表他自己不是代表行政院

然後公告來講~憲法本來就要10天內公告阿

但是也要看何時副署阿~這個副署可沒有時間限制的了

話說內容就是潘的個人看法~被超釋到行政院已經決定了

話說讀書很難嗎~中文很難懂嗎~可以直接超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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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22.4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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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in8719 (114.44.22.48 臺灣), 12/25/2024 16:31:08 ※ 編輯: win8719 (114.44.22.48 臺灣), 12/25/2024 16:31:34

KONAMI 12/25 16:31比較偏向會吧

KONAMI 12/25 16:32潘孟安何許人也,他當然能代表行政院啊

win8719 12/25 16:32他自己都說了他不代表行政院

win8719 12/25 16:32還是你是潘孟安?

KONAMI 12/25 16:33我們都屏東人啊,我比你了解他

win8719 12/25 16:34幻想了解嗎

sciss1 12/25 16:35十天內不副署,就完成不了總統的十天內公

sciss1 12/25 16:36佈,本來就是同一個期限

總統10天內公告~是說他接到副署後開始 不是同一個期限 所以日期是行政院把這條法律送到總統上算

a2550099 12/25 16:37雲台灣人現在又變屏東人喔☺ ☺ ☺

※ 編輯: win8719 (114.44.22.48 臺灣), 12/25/2024 16:42:33 ※ 編輯: win8719 (114.44.22.48 臺灣), 12/25/2024 16:43:06

sciss1 12/25 16:46才不是,憲法第72條是立法院送總統府與

sciss1 12/25 16:46行政院,不是寫立法院送行政院,行政院再

sciss1 12/25 16:46送總統府

第 37 條 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 副署。 這條看一下好嗎 要副署才能公告 所以要副署通過算起...

※ 編輯: win8719 (114.44.22.48 臺灣), 12/25/2024 16:52:26

cg323 12/25 16:57你變大法官囉?? 憲法第72條解釋一下 XD

hosen 12/25 16:58總統就是收到後十天內必須公布,你的困難

hosen 12/25 16:58你家的事,做不到就是你總統違憲

話說我貼第37條你們都沒看嗎 這不用大法官吧只要看得懂中文就好

※ 編輯: win8719 (114.44.22.48 臺灣), 12/25/2024 16:59:06

hosen 12/25 16:59至於總統違憲,那直接到另一個層次

hosen 12/25 17:01是你聽不懂人話,總統有責任十天內完成公

hosen 12/25 17:01布,你有什麼程序,困難是你總統自己的事

cg323 12/25 17:01第37條沒提到期限啊

win8719 12/25 17:01嗯啊

hosen 12/25 17:01做不到就是總統的責任,總統違憲

win8719 12/25 17:01行程就是要先副署~才會有10天期限出來

sciss1 12/25 17:01憲法第72條寫的就是立法院送達總統府與行

win8719 12/25 17:02你要先副署才有10天出來啊

sciss1 12/25 17:02政院,總統應於10天內公布,拿不到行政院

hosen 12/25 17:02十天是指收到立法院的公文

win8719 12/25 17:02如果你沒副署就不能公布阿~不然罷免違憲

win8719 12/25 17:02你沒看懂嗎

sciss1 12/25 17:02院長附屬才真的是總統你家的事

win8719 12/25 17:03十天是指副署後10天

sciss1 12/25 17:03*副署

hosen 12/25 17:03還在凹有夠難看

cg323 12/25 17:04所以說你變大法官啊 XD 哪裏有副署後才起算

win8719 12/25 17:04我看起來就是副署後10天算起阿

win8719 12/25 17:04不然你怎公布命令了?

cg323 12/25 17:06潘不就告訴你不副署會有憲政危機了嗎 XD

win8719 12/25 17:08他沒有說不副署會有憲政危機喔

win8719 12/25 17:08而且她說啥不關我的事啊XD

win8719 12/25 17:10然後重點是副署可沒有時間規定喔

aponla 12/25 18:57這咖真的愛腦補,一堆塔綠班在吵這個的時

aponla 12/25 18:57候都不敢貼72條。72條: 立法院法律案通過

aponla 12/25 18:57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後十

aponla 12/25 18:57日內公佈之。明明就寫”收到後”,到底哪

aponla 12/25 18:57裡有寫到”副署後”啦。

aponla 12/25 19:07雖然沒規定什麼時候要副署,但憲法也沒說

aponla 12/25 19:07不副署就不生效阿。反倒是中央法規標準法

aponla 12/25 19:07第13條:法規明定自公佈或發布日施行者,

aponla 12/25 19:07自公佈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

aponla 12/25 19:07

aponla 12/25 19:09所以如果行政院不覆議,最後總統還是要依

aponla 12/25 19:09憲法10內公布,然後依法公布3日後正式生

aponla 12/25 19:09效。

aponla 12/25 19:10雖然我對這次修法也有意見,但從法律層面

aponla 12/25 19:10來看民進黨這次根本沒贏面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