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文哲政治獻金疑雲 北檢向監察院調取資
※ 引述《tibo96033 (tibo)》之銘言:
: 為此,台北地檢署昨天主動簽分「他字案」偵辦本案,另接獲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鍾小平: 、台灣基進等相關刑事告發,案由為偽造文書、背信等罪。據了解,北檢已向監察院調取: 政治獻金資料,積極偵辦中,以釐清案情。
: https://i.imgur.com/6We8qXd.jpeg
綠鳥這幾天洗得好像要判死刑的重罪一樣
笑死!!
刑法第210條偽造文書罪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342條背信罪
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全都是五年以下的輕刑,
柯文哲無犯意、無犯行,
是因為相信阿正師、相信黃珊珊才蓋章
就是個輕信他人督導不周而已
怎麼都不可能判多重
只要不是遇到親綠法官奶嘴法官恐龍法官
甚至最有可能就是無罪
--
別這樣 是不是反串綠共分辨不了
這洗很大嗎? 林智堅的論文案是連關都
綠鳥、側翼、政黑狂洗數百篇有了吧?這還不是很大?
對啦 小打小鬧沒啥 彭彭才是主菜
不用關的,當初八卦政黑都瘋狂洗版
柯文哲這條最少是要進去關的
他那個不是私文書,申報是公文書
帳務問題只是開胃菜 我在等北市府時期的案
更生黨成真,持續發生
論文案還不涉及貪汙,柯這個是有汙錢的
小草捐錢時都知道是捐給柯文哲用的,這樣子也叫貪污?
哥們,還有京華城
可憐吶 雜草的道德標準已經降到五年
以下都不算大事了
而且政治生命的死亡和是不是重罪無關
哇你現在退到只是小罪而已了 會不會崩太快
會去看看幾年前是怎麼站在道德制高點
這個報帳還能設防火牆找下面的余文背鍋,
北市府的案子才是大菜
臭藍綠一樣爛的 現在力鏢打到自己
政治獻金沒用完的錢就是國家的,拿國家的
錢私用不就是貪污?
政治上這樣就死刑了,阿北運氣好還可以去
台東行醫,運氣不好京華城會讓他進土城
這是破口,會不會像某立委槓上開發花
小草標準從‘’阿北聖人‘’降低到
‘’犯法了嗎?‘’再降低到“又不
是重罪”
要步要去檢舉違反洗錢防治條例啊
爆
Re: [問卦] 新北停班停課了?!一、偽造、變造本總處網頁發布不實訊息者,可能涉嫌觸犯以下刑責,請勿以身試法: (一) 刑法第211條:偽造、變造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 刑法第360條: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5
[閒聊] 通姦除罪,那背信為什麼不除罪?通姦除罪的理由是兩個人之間感情不應該由國家公權力涉入 那背信咧? 背信也是當事人兩方的私事啊 憑什麼通姦可以除罪,背信不能除罪? 要除罪怎麼不乾脆一點,把背信罪也除一除?7
Re: [新聞] 快訊/「台版鐵鍊女」夫婦控徐春鶯拆散家沒 相信大家都很厭惡記者為了特定的陣營造假,去頭去尾做一個敘事框架來欺瞞社會吧? 我想問各位,記者這種職務上從事的不法行為,台灣社會的民意認為需要坐牢嗎? 我認為怎麼看都可以判上好幾年吧? 刑法342條 背信罪6
[問卦] 這樣有背信罪嗎刑法背信罪是這樣寫的 刑法第342條明定:「為他人處理事務,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 或損害本人之利益, 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6
[問卦] 刑法詐欺罪只要判三年?乳提 今天查詢全國法規資料庫有關於刑法詐欺罪規定如下: 第 61 條 犯下列各罪之一,情節輕微,顯可憫恕,認為依第五十九條規定減輕其刑仍嫌過重者,得 免除其刑:5
[討論] 刑法342條背信罪應該適用吧刑法第342條: 「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 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很多掏空公司的案子都是用這條去偵辦的4
Re: [請益] 請教仲介的心態問題?如果屬實沒告知,不知道能不能用背信罪告成。屋主和買方聯合告仲介。 背信罪於刑法第342條明定:「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 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不過有時候仲介真的有那種演技派很好的,想說被仲介擔誤的金馬獎影帝。X
Re: [新聞] 論文門最新進展!倫敦政經學院「否認持中華民國刑法 第 二 編 分則 第 十五 章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 210 條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2
Re: [問題] 公司做假帳是常態嗎?作假帳未必是常態 但偽造文書卻幾乎是國民罪 我也是最近才知道,其實大家離犯罪很近,甚至可能大家都曾犯罪過 第210條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2
Re: [問題] 業務漏保怎麼處理這種業務直接吉詐欺罪跟背信罪 吉下去就對了 不就賭車主不會出險 反正被抓包在退費 當個理由伯balabalabala上演苦肉計也沒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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