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原來起因是行政院只收到憲訴法
※ 引述《geordie (夢の住民)》之銘言:
: 據聯合報的報導,憲訴法,財劃法,跟選罷法都是同時過的,結果只有收到憲訴法,其他的
: 兩個法案是因為立委去函要求韓總暫緩的。
: 幹,這是破壞流程的對吧?
: 要就一起收回,要就一起送出去,這次卻是這樣亂搞喔?
: 這樣是陷行政院跟總統府於不義484
就算只送《憲法訴訟法》修正案,理論上還是有機會被擋下來(即釋憲結果待定期間,併聲請暫時處分)
難道國民黨、民眾黨以為如此自作聰明,就可以安全下莊了嗎?
又現實的狀況在於,處分最長只能達六個月,不能再多了
如果到時還未能完成受理、評議或判決程序,該處分仍將被宣告失效,且無法再被延長,這事實相信知事者不會坐視不理
再者,既然通過了法案三讀,在核校無誤後,照理必須「送交」總統、行政院公佈
只是奇妙之處在於,現行《憲法》沒有明確表示多久時間內必須完成移送,只有說總統收到後必須在十天內公佈
因此立法院院長要耽擱的話,彈劾部分似乎就沒有法律根據了。
不管怎樣,要怎樣「玩」《憲法》
至少不該隨便把其他立委、甚至總統拖下水,甚至是搞成一團糟,變成殘局沒辦法被清理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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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一生會遭遇各種各樣的意外,有的意外,只會讓你變得頹廢,一蹶不振;有的意外則會讓你找到另一個自己,重獲新生。……你要知道你是誰,你的拋棄和擁有,都是你自
己的選擇,患得患失只會讓你身陷囹圄。
——孫衍《願你出走半生,歸來仍是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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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拉~民進黨有本事就下次選過半
這次選輸就乖乖接受60%民意很難嗎?
自己認清現實,國會代表民意,人民不站在
你這邊
不用下次 明年罷免見
還要跟國會硬幹,不就是跟人民硬幹
靠垃圾柯詐騙來的趴數,現在算在內嗎?
你要不要去看一下現在支持度民調
只有獨裁國家才會妖魔化國會
還60%民意咧
袁世凱稱帝前民調8成
真有60趴藍白還不倒閣? 別騙了,民調崩最
多的就藍白兩黨
給你藍白相加x2 現在都不到60%
怎麼會有「彈劾」的出現?
偏不接受你又能怎樣?反正你們不敢倒閣
準內亂狀態 沒有下次選舉啦
一直講民意站在他們那邊又不敢倒閣
改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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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據聯合報的報導,憲訴法,財劃法,跟選罷法都是同時過的,結果只有收到憲訴法,其他的 兩個法案是因為立委去函要求韓總暫緩的。 幹,這是破壞流程的對吧? 要就一起收回,要就一起送出去,這次卻是這樣亂搞喔? 這樣是陷行政院跟總統府於不義4841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啊 當時除了有人說三法都不附署不公告擺爛以外 綠粉軍師還獻策說 缺德政府到時只要公告財劃法跟選罷法就好 然後依現行憲訴法直送暫時處分然後釋憲5
說到底,問題的起源還是不分區立委 不怕被罷免的問題。 翁曉玲等人 黃國昌八席 甚至立法院長韓國瑜 為什麼他們可以這麼肆無忌憚毫無底線X
憲訴法一樣可以公布後三天內提出釋憲跟暫時處分。 現在就是翻桌狀態,大家走零和賽局,要嘛全拿,要嘛全輸。 我認為接下來賴總統應會公布後三天直接釋憲跟假處分,或者覆議後再多拖一段時間,然後整個案子跟擴權案一樣,退回。 國民黨後續當然會砲大法官都是綠色的云云,這狀況大概會僵持四年。 等下次國會又是藍白過半,屆時一個大法官都沒有了,自然沒人能釋憲,否則賴政府應該還能守護國家免於惡意一段長時間,這也是台灣人自己的選擇了。2
這是完美的解法 根據立院網站貼出的問答 法律經總統公布後並不是立即生效,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規定,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 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3日起發生效力。1
不是 我查了一下 藍白把這條路也堵上了 第95條 113年12月20日修正的條文,自公布日起施行 所以沒有3天的時間差了 我真的建議賴清德直播公告
爆
Re: [新聞] 快訊/憲訴法三讀! 宣告違憲時大法官人你說到重點了 我們憲法第37條只寫「總統應於十日內公布」 「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之,」 但憲法完全沒說「總統若拒絕公布,且行政院不提覆議案」。到底要怎麼處理? 會玩文字遊戲的,說不定就用這招卡死你,讓你的法律執行不了20
Re: [新聞] 快訊/憲訴法三讀! 宣告違憲時大如按新法,僅有8位大法官的憲法法庭已經喪失裁判憲法機關之間爭議的權力。 立法權和行政權的衝突再也沒有第三方仲裁的機會,直到雙方就大法官任命達成共識。 當然,即使沒有憲法法庭,普通法律位階的爭議自然沒問題(如果司法權還要一點面子了話 ,司法院還是得根據立法院通過的法律審理案子,硬坳也得在有限範圍內硬坳)。 假設立法院再次通過國會聽證調查法案,在國會上作偽證的官員仍然要被移送法辦,不來聽22
Re: [討論] 藍白軍師黃揚明說不副署,在野黨可提釋憲笑死!藍白是不是沒有人才啦,連這種貨色都可以當軍師? 首先,依據憲法訴訟法第 49 條的規定,立法委員釋憲的標的是法律,而什麼叫作法律 憲法第 170 條講得很清楚,本憲法所稱之法律,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 你行政院長不副署,總統還沒公布生效的法案根本就不存在,你是要釋什麼憲?你以為之 前行政院長提覆議案是提心酸的嗎?6
Re: [問卦] 沒當過法官檢察官 變成大法官?這次的國會改革法案重點在聽證調查權 ,照目前情況很可拿沒幾天就被法綠人大法官緊急處份凍結了 民眾黨跟國民黨發文認為大法官連基本的程序正義都做不到, 這次準備程序庭的公正性大有問題, 政治力踐踏憲法染指憲法法庭,8
[討論] 憲法法庭10日要行暫時處分準備程序司法院指出,監察院的聲請案已經完成分案 目前與總統府、行政院的聲請案都還在審查庭由大法官判斷是否受理 將依憲法訴訟法第43條第2項、憲法法庭審理規則第53條3
[轉錄] 法操》【憲法法庭】各方意見彙整/國會1.轉錄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2.轉錄來源︰ ※ 推特/FB 須為 FB人物名稱、FB粉絲團名稱 ※4
Re: [討論] 行政院長不副署有什麼罰則?四月的時候就玩過一次了,國會擴權法被暫時處分。 按照這個套路的話,如果之後國民黨的那些法條都過好了。 可以這樣玩: 立法院繼續不同意大法官人事,因此大法官人數不足。 行政院提出憲訴法暫時處分,4
[討論] 現在走大法官釋憲到底可不可以?憲訴法修法爭議 送憲法法庭釋憲 這個社會成本較低 但可以不可以呢? 首先2
[舊聞] 趕在《憲訴》惡法三讀前 繫屬中案件應1.網址︰ 2.來源︰ 上報社論 3.完整轉錄標題 趕在《憲訴》惡法三讀前 繫屬中案件應準備聲請暫時處分3
Re: [討論] 國民黨發文叫韓國瑜暫緩請總統公佈幹,這是昏招吧 三個法案裡面,憲訴法被宣告違憲的機會最高 一來立法院不尊重司法院獨自修改憲法法庭運作規則 二來修正案藏了太多會癱瘓憲法法庭的bug,這些bug幾乎確定會被宣告違憲 反而選罷法跟財劃法比較不可能被整組宣告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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