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老柯笑了!傅崐萁拱柯建銘當會議主席
※ 引述《a5687920 (苦大師)》之銘言:
記者 黃韋銓 報導
: 大罷免過後,立法院朝野黨團首次見面,今(25)日午舉行修憲委員會會議,會中出現插: 曲,在推選會議主席時,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互相拱對方擔任,最: 後傅崐萁硬是將柯建銘拉到台前,柯建銘終於首肯,上台後還打趣叫大家「鼓掌」,「不: 怕我宣布散會?」藍委徐巧芯還高喊「留下來」,朝野氣氛和樂。
: 結果是藍白送溫暖 巧芯可愛
: 黨內青鳥都在鬥老柯 反而是藍白希望他留下來
: 這就是賴清德口中的團結?
這種「和樂融融」,未免太不尋常了吧?
早前是在搞大亂鬥,弄得水火不容似的
但如今卻要給人頓感刮目相看、判若兩人(和大罷免潮前的情況不一樣),要不對這局面發笑,大概很難。
不過言歸正傳,針對發起修憲的焦點,過去的報導是稱將著重:
(一)廢除考試院、監察院
(二)十八歲公民權(重新提案)
一旦真的如願再次進入公民複決環節,就必須要加大宣傳力道(畢竟門檻比公投高出雙倍,而核三公投眾所周知,低得不像話)
不然和上次一樣因未能過半而失敗時,可別怪台灣被人嘲笑了...
至於會否因此而減消「逼退」呼聲,這大概沒有固定答案
但還是希望真的理性問政、不要因人設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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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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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柯知道現在已經沒有不理性問政本錢
你乖乖做人 別人就給你一點面子
還想跟以前一樣亂搞 臉就丟定了
所以今天老柯就變回正常人了
其實這些政客檯面下才沒那麼水火不容
但凡老柯敢拿翹一點點 馬上會被打臉
麻柯能當喬王表示他想溝通還是算能溝通
範圍的 跟噗馬那種邪教教主還是不太一
樣的
這次會有人反對廢監察院跟考試院嗎
噗馬完全不會也不想要任何溝通 他的政
治手段
都同事....
罷團志工還在問國家危險了大家怎麼都不信,
結果藍綠立委倒是相處愉快
爆
[爆卦] 修憲複決民調 18歲公民權逼近門檻按憲法增修條文12條規定 修正複決門檻需全國選舉人過半同意 也就是要至少965萬張同意票 近期複決民調呈現在通過邊緣 8月的民調顯示有39.5%同意修憲複決![[爆卦] 修憲複決民調 18歲公民權逼近門檻 [爆卦] 修憲複決民調 18歲公民權逼近門檻](https://i.imgur.com/7MjKQkc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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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獨/民眾黨送賴清德就職大禮! 519: 國民黨團總召費鴻泰今天表示,憲政小組開會初步確立下修18歲公民投票權、立法院閣揆 同意權,以及環境變遷、動物保護入憲等4個修憲方向,並主張不廢除考試院、監察院, 而是提高考監委員的同意門檻。![Re: [新聞] 獨/民眾黨送賴清德就職大禮! 519 Re: [新聞] 獨/民眾黨送賴清德就職大禮! 519](https://www.cna.com.tw/img/pic_f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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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黃國昌:下一步廢除監察院 已經準備完成想要修憲把 監察院 考試院廢了我是沒意見拉 反正投票門檻超高,有本事你硬幹試試 3/4 立委出席 3/4同意 然後公投 同意票最少九百萬 民進黨甚至不需要出面反對,只要開會當天 全部投廢票就夠了8
[討論] 修憲應該先把修憲門檻降低現在修憲的門檻太高太高太高 高到近乎匪夷所思 憲法增修條文中 將修憲提案權交給立法院 在經過立法委員1/4的提議6
Re: [問卦] 怎麼沒有人吵18歲公民權了因為2022年的憲法修正案在複決時沒有過呀 20歲投票權是寫在憲法本文上的 要修改只能經過修憲 而一般修憲案連立法院都過不了 (要四分之三立法委員出席且四分之三的立法委員同意)![Re: [問卦] 怎麼沒有人吵18歲公民權了 Re: [問卦] 怎麼沒有人吵18歲公民權了](https://i.imgur.com/6yAJbvX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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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這次的修憲公投會過門檻嗎?不要吵了啦, 看中選會最準啦, 公民投手就是你!![Re: [討論] 這次的修憲公投會過門檻嗎? Re: [討論] 這次的修憲公投會過門檻嗎?](https://i.imgur.com/uvFcERT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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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為何會有人笨到說 修憲複決公投不是公投?修憲複決公投 說白了就是門檻極高的公投 需要立法委員提案 以及出席立委3/4同意 然後再交給公民複決 所以為何會有人笨到說 修憲複決公投不是公投? --![[討論] 為何會有人笨到說 修憲複決公投不是公投? [討論] 為何會有人笨到說 修憲複決公投不是公投?](https://i.imgur.com/TvD3CQzb.jpg)
Re: [討論] 廢除考試院 監察院有共識 改建社會住宅廢除監考兩院 要修憲;要修憲;要修憲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 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 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修憲門檻就在那邊,不然你提案把修憲門檻降低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