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修憲應該先把修憲門檻降低
現在修憲的門檻太高太高太高
高到近乎匪夷所思
憲法增修條文中
將修憲提案權交給立法院
在經過立法委員1/4的提議
3/4的出席人數以及出席人數3/4的決議
才能提出相關的憲法修正案
並於公告半年之後公民複決
且有效同意票超過選舉人總額的半數
才算通過修憲案
換句話說
修憲必須要有至少29位立委提案
至少85位立委出席
經85位出席立委中的64位決議通過
才能將憲法修正案提交公民複決
然後最大的門檻還在後面
『有效同意票超過選舉人總額的半數』
以2024總統大選選舉人數1,954萬8,531人為例
意思是有效同意票必須超過977萬人
這門檻高到太恐怖
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
以18歲公民權憲法複決案來舉例
當時官方正式表態中
民進黨、時代力量、國民黨、民眾黨都表示贊成
私底下某些政黨是否有反動員先不管
至少官方表態是支持的
立法委員提案那一關有過
所以才進到最後一關公民複決
結果呢?
跟各位報告
客觀數據如下(資料來源中選會)
選舉人數 19,239,392
門檻票數 9,619,697
同意票數 5,647,102
簡單小結,同意票比不同意票更多,
如果是簡單多數決就已經通過,
但即使是朝野政黨有高度共識的法案
立法院都超過3/4多數通過了
仍然在最後一關的公民複決中不過關
而且同意票還是多於不同意票
這樣過高的修憲門檻
實在不合道理
現在當務之急
就是先把修憲門檻降下來
建議將公民複決門檻改為
『
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投票結果,
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
且有效同意票數達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
即為通過。
有效票數中,
不同意票數多於同意票數,
或同意票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者,均為否決。
』
這樣一方面可以兼顧正當性
維護憲法的安定性
又能夠讓需要修改憲法時門檻不至於太高
先通過修憲門檻降低的修憲案
這才是當務之急
之後不管想推動傅崐萁、黃國昌說的修憲廢除監察院
等等修憲案
都是可以更方便的推動
事實上,
黃國昌和傅崐萁主張的廢除監察院需要修憲
而目前修憲門檻太高也不利於修憲
我主張前面立委的門檻都可以不要動
這樣就可以確保修憲案至少是有3/4壓倒性多數立委支持
就是最後一關的公民複決門檻應該要降下來
不然明知道憲法有問題卻不能修改
對於像黃國昌、傅崐萁這樣有意修憲的人來說
也是非常的不利
結論是
我國憲法確實弊病叢生
要調整就需要修憲
而降低修憲門檻就是當務之急
希望朝野政黨合作修憲
先修憲把修憲門檻降低再說
--
樓下支援父子吵架圖
民進黨上次提過啦,結果只成功送出1
8歲公民權,國民黨就反對捏
18歲社會根本就沒共識 政黨也只是表面支持
沒和社會實質對話 才會投出四百萬不同意票
這就祖父悖論啊,要降低修憲門檻一樣
要修憲
當初公民投票那個門檻誰定的真的千古
罪人
藍會先提高罷免門檻 這才是他們最關心
不只提案人 最後投贊成的也都是罪人
老實說,當初會設定這麼高的門檻,就是
要完全防堵任何修憲的可能性。 至於為什
麼要這麼做,可能要問當時的人吧!
怕修憲的不就是怕不能再自欺欺人
社會有沒有共識是一回事,至少各黨
都同意
修憲本來就要有高度共識
真要過經充分溝通要過也不難吧
配合選舉 只要各政黨都推是可以過的
這也是怕單一政黨自幹對自己有利去修
之前不過就是選舉的時候政黨有反對的
垃圾大麻柯推過雙三二+雙二一版本 但被
另外一個垃圾給否決了
連全體投票人半數都沒有,還想要修憲?
憲法是根本大法,1/4同意就想修?
這樣根本兩大黨其中之一全力動員都能做
到,修憲能那麼兒戲?
Adler87請注意 基本上第一關要3/4
就是幾乎確定兩大黨都同意才能修憲
最後1/4只是現實考量
現代社會投票率本來就不高
不宜用過高的門檻來否定修憲需求
這樣黃國昌 傅崐萁想修憲也修不了
修憲應該把罷免門檻也加進去,藍色藍白
就不能再無恥了
26
Re: [新聞] 獨/民眾黨送賴清德就職大禮! 519: 國民黨團總召費鴻泰今天表示,憲政小組開會初步確立下修18歲公民投票權、立法院閣揆 同意權,以及環境變遷、動物保護入憲等4個修憲方向,並主張不廢除考試院、監察院, 而是提高考監委員的同意門檻。8
[討論] 簡單介紹修憲------以上看完可使用 Ctrl+y 刪除------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 ,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 簡單來說,以現行的立委總人數為113人(含分區與不分區)來說,想要修憲必須要有至少8
Re: [新聞] 快訊/30綠委連署提案修憲「廢考監」查了一下修憲的門檻如下: 第 12 條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 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 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6
Re: [爆卦] 要修憲了?麥嘎哇騙 修憲要是真的那抹簡單 為什麼已經15年沒修憲了 小時候 東瀛霸主擔任史上最強最懂得權謀的台灣總統李登輝 時不時就來個修憲 算是把憲法越修越好 也讓台灣政治穩定下來 你想像一下快死的人躺病床還進國會?? 現在年輕人肯定去撒泡尿淹死那群老賊 但4 在2005年後的末代任務國代修憲後 之後修憲的門檻大幅提高6
Re: [問卦] 怎麼沒有人吵18歲公民權了因為2022年的憲法修正案在複決時沒有過呀 20歲投票權是寫在憲法本文上的 要修改只能經過修憲 而一般修憲案連立法院都過不了 (要四分之三立法委員出席且四分之三的立法委員同意)1
[討論] 為何會有人笨到說 修憲複決公投不是公投?修憲複決公投 說白了就是門檻極高的公投 需要立法委員提案 以及出席立委3/4同意 然後再交給公民複決 所以為何會有人笨到說 修憲複決公投不是公投? --- 廢除監考兩院 要修憲;要修憲;要修憲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 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 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修憲門檻就在那邊,不然你提案把修憲門檻降低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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