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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小草怎麼解釋擴權法第46-2,47條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小草怎麼解釋擴權法第46-2,47條作者
killua92
(樁白)
時間推噓45 推:48 噓:3 →:114

大家好 打給賀

是這樣子的拉

我剛剛看法條齁

有個疑問拉~

想問問小草拉

畢竟小草書都念得比較多,


就521修正草案
https://reurl.cc/Ke8G3q

立法院終於可以下載了 歡呼
不用去某個立委的區塊鏈找了~



第46-2

立法院行使調查權,不得逾越調查目的、事項與範圍,
亦不得及於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及行政特權之事物範疇。

對於訴訟案件在裁判確定前,就偵查、審判所為之處置及其卷證與進行中之訴願案件,
立法院不得就該個案行使調查權。其他依法應獨立行使職權之政府機關本於
職權處理中之案件,亦同。 立法院調查委員會成立後,其他依法應獨立行使職權之政
府機關亦本於職權處理中者,調查委員會得停止調查。


這條是民進黨提的


第47

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受要求提供資料物件、調閱文件者,除依法律或其他正當
理由得拒絕外,應於五日內提供之。
立法院對於文件原本之存在或真實性具有合理重大之懷疑時,
得經院會決議要求政府機關提供原本。

但相關文件原本業經司法機關先為調取者,政府機關得敘明理由,並提供複本;
有正當理由,無法提供複本者,應說明無法提供之理由。


第一項提出時限,立法院得決議展延或縮短之。但縮短之決議,以三日為限。
政府機關有正當理由者,得請求立法院發還調閱之文件原本。

受要求調閱文件之機關,除依法律或其他正當理由得拒絕外,應於五日內提供之。
但相關資料或文件原本業經司法機關或監察機關先為調取時,應敘明理由,並提供複本。如有正當理由,無法提供複本者,應提出已被他機關調取之證明。

被調閱文件之機關在調閱期間,應指派專人將調閱文件送達立法院指定場所,
以供查閱,並負保管責任。


這是黃傅修的




國會打架也就算了

二讀過的法條都可以打架?

46-2說不可以調閱正在偵查中的司法資料

47條說我懷疑某個官員,公務人員說謊 我就可以去調閱司法機關的資料

我書讀不多,請問小草,

法條好像打架了 該怎麼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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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0.93.245 (臺灣)
PTT 網址

greatyang 05/24 02:02乖 等過了我再來解釋 下去領伍佰

acserro 05/24 02:04我先Ban了你再跟你解釋

f130097955 05/24 02:05認真回 我認為46-2條應該屬於特別法,

f130097955 05/24 02:05所以實際運作時應該是適用46-2條

icestormz 05/24 02:05https://i.imgur.com/gUkjILg.jpeg

icestormz 05/24 02:0646-2是521抗議才勉強塞進去的 會有bug

icestormz 05/24 02:06很正常 那邊藍白本來根本沒有版本

killua92 05/24 02:06但是47條又說可以調閱

GGFACE 05/24 02:07推你承認自己沒唸書

killua92 05/24 02:07有BUG不用退回重審嗎? 還要拚三讀?

cg323 05/24 02:07沒衝突啊,自己多反覆看幾遍

killua92 05/24 02:08那到底可不可以調閱司法機關的資料?

chrisjohn214 05/24 02:08這邊我同意有爭議,可以協商看看怎

chrisjohn214 05/24 02:08麼修改

jasonking3c 05/24 02:09你這版本是4/24的吧 這個已經沒用了

https://imgur.com/9ndpAPU

521的關係文書下載的

icestormz 05/24 02:09才說荒謬啊 什麼狗屎法案

pivotalHarry 05/24 02:09這種立法品質真的爛

rafe 05/24 02:09副本跟調閱正本法律上是不同的

highkk007 05/24 02:09你不要問,很難嗎

deju 05/24 02:10我知道一定是行使調查權不用調閱文件

rafe 05/24 02:10正常法院調閱要的是原始資料

lono 05/24 02:10不能調閱司法機關的資料 但是資料被司法機

lono 05/24 02:10關調走可以向其它機關調閱複本

icestormz 05/24 02:10只有柵欄狗畜生會接受 因為他們沒腦

lono 05/24 02:11塔綠班的各種教育是不是都出問題?

你在講甚麼你知道嗎?

greedypeople 05/24 02:12小草靠信仰的力量就夠了 講什道理

hong414 05/24 02:12我就問 正本被檢察官拿去了 怎麼搞到副

hong414 05/24 02:12本...

cg323 05/24 02:12立院要翻案才會去調閱,那時都偵查完了

※ 編輯: killua92 (1.170.93.245 臺灣), 05/24/2024 02:13:14

miracle210 05/24 02:12恩 沒念書就別亂解讀

KingKingCold 05/24 02:13小草無法解釋 他們思考能力有限

KingKingCold 05/24 02:13他們就覺得教訓民進黨就行了 為反而

KingKingCold 05/24 02:13反 殊不知這條法律綠委也可以用

KingKingCold 05/24 02:13結果教訓到最後 小草只教訓了自己

hong414 05/24 02:13不太想討論這智障法條了 簡單說就是用來

hong414 05/24 02:13政治鬥爭而已

greedypeople 05/24 02:14綠委暫時是沒得用啦 人數不夠多

s81048112 05/24 02:14笑死 違憲亂政出現矛盾再說能不能修改

diyaworld 05/24 02:15https://i.imgur.com/17A3Hrn.jpeg

yuka123 05/24 02:15有一種說謊 叫我懷疑你說謊 來人啊 關一

yuka123 05/24 02:15年伺候

※ 編輯: killua92 (1.170.93.245 臺灣), 05/24/2024 02:16:49

acserro 05/24 02:16這種條文不違憲嗎?這種立法品質合理嗎?

acserro 05/24 02:16值得大家一個月19萬給立委薪水嗎?

chenry 05/24 02:16立委調你文件還不負保管責任 超爛

chenry 05/24 02:17機密被立委搞不見都可以拍拍屁股不負責

yuka123 05/24 02:18一看就知道 隨便挑一條民進黨版本表決通

chrisjohn214 05/24 02:18其實真的要說也過得去

yuka123 05/24 02:18過 免得落人口實說黑箱

chenry 05/24 02:18馬立委要洩密都不用拿室內電話了

chenry 05/24 02:18有沒有這麼方便

saviora 05/24 02:19話說按照理解46-2理論上司法機構

nysky 05/24 02:19就黃狗蔥法條亂湊,自己都沒理過,就要硬三讀

saviora 05/24 02:20尚未完結的案子立法院是不能去碰的

t21 05/24 02:20一堆低能兒看不懂喔。

saviora 05/24 02:20那為何會有47的司法機構先調取的問題

chrisjohn214 05/24 02:2146-2是不得就該個案行使調查權

chrisjohn214 05/24 02:2147指的是相關文件

chrisjohn214 05/24 02:21兩條指的可以是不同案件

chrisjohn214 05/24 02:21換句話說,司法在調查的案件你不能

chrisjohn214 05/24 02:21再去查,但是如果當事人有涉及其他

chrisjohn214 05/24 02:21的案件,但資料是一樣的時候,當事

chrisjohn214 05/24 02:21人必須提供資料

saviora 05/24 02:21難道案件結束後司法機構不會歸還文件嗎

t21 05/24 02:21偵查中可以不給,但是拿證明出來

t21 05/24 02:22不然你只要說偵查不公開。不就全部要不到

t21 05/24 02:23檢察官都會發函要資料啦。

t21 05/24 02:23綠狗只會吃屎

saviora 05/24 02:2347是指說完理由後你還是要提供副本啊

tomet 05/24 02:25也就是說可以用不同名目調到資料完全一樣

tomet 05/24 02:25的副本,這不是bug,什麼是bug

chrisjohn214 05/24 02:25阿如果不同案的話,合理啊

saviora 05/24 02:2647唯一能不提供副本的情況就是沒有副本

g9122xj 05/24 02:26就是正本不給你,但副本還是要,這個我覺

g9122xj 05/24 02:26得可以啦

tomet 05/24 02:26調閱偵查中案件就會去侵犯獨立機關的權力

tomet 05/24 02:27這違反權力分立原則,理論上是違憲拉

jiong7531 05/24 02:27教訓民進黨!

ken121 05/24 02:28"正當理由得拒絕" 但誰來認定理由正不正當

ken121 05/24 02:28呢?

chrisjohn214 05/24 02:28你同時只能打一樁官司嗎?沒有啊,

chrisjohn214 05/24 02:28如果只能給一件案子提供資料,那我

chrisjohn214 05/24 02:28ㄧ次犯兩案不就只能審一件了

tomet 05/24 02:28至於副本跟正本是不是相同的狀況,這就靠

tomet 05/24 02:28法律專家來解釋囉!

chrisjohn214 05/24 02:28所以說是「不同」案件啊

KingKingCold 05/24 02:28認定正不正當的 也是立委(笑死)

g9122xj 05/24 02:28唉...這些明明就該好好討論過再說,結果

g9122xj 05/24 02:28現在看起來這麼潦草

saviora 05/24 02:28你官司都是在司法機構進行啊

tomet 05/24 02:29有關的案子會併案調查,沒這問題

lexmrkz32 05/24 02:29我只想問是真的有衝突嗎?

saviora 05/24 02:29現在是立法機構能不能用其他案去要

ken121 05/24 02:29那幾個立委串通好 硬要你交你也拒絕不了啊

ken121 05/24 02:29 根本白痴法律

chrisjohn214 05/24 02:30不同案的話合理吧

busman214 05/24 02:30沒有衝突嗎XD

tomet 05/24 02:30而且是偵察中,不是打官司中

ken121 05/24 02:30調查委員會 我找一堆自己人串通 你能拒絕

ken121 05/24 02:30

tomet 05/24 02:30偵察中三個字很重要,不要捨棄他

chrisjohn214 05/24 02:30我個人覺得不同案件調同樣資料合理

chrisjohn214 05/24 02:30啦,沒有侵犯到司法調查權

lexmrkz32 05/24 02:31黃字的地方不是說無法提供副本者,應提

lexmrkz32 05/24 02:31應提出已被其他機關調取之證明

lexmrkz32 05/24 02:32被其他機關調取不是說偵查中的案件嗎?

saviora 05/24 02:32司法機關怎麼會跟你拿副本

tomet 05/24 02:32合理得前提是立法委員不會濫用這個權力

diyaworld 05/24 02:32https://youtu.be/pP7uAL3mOvQ

lexmrkz32 05/24 02:32那這樣不就表示連副本都不用給了

tomet 05/24 02:32但是立法委員如果有相關案子被調查中

saviora 05/24 02:32人家是正牌司法機構 你要給的是正本

ken121 05/24 02:32最他媽白痴的是 為什麼我們要在ptt討論這

ken121 05/24 02:32法律的合理性 不是應該是在立法院嗎

tomet 05/24 02:32他不會去用這個權力,巧立名目去調閱副本嗎

tomet 05/24 02:32我是很懷疑拉

lexmrkz32 05/24 02:32然後該段第二句,除依法律或正當理由

lexmrkz32 05/24 02:32得拒絕外,但不能調閱偵查中案件不就是

tomet 05/24 02:33所以給立法委員這個權力,同時也要限制

lexmrkz32 05/24 02:33法律明定嗎?那自然就不行了阿

frae 05/24 02:33其實這時候有體系解釋的空間啦

chrisjohn214 05/24 02:33tomet 我同意有這個可能

acserro 05/24 02:34真的很好笑 我們有更生人立委 橋案立委

acserro 05/24 02:34黑道立委 洩密立委 公司市場派禿鷹立委

acserro 05/24 02:34然後要給他這個調查權的權限? 昏倒

sln5112 05/24 02:34副本不就假掰繞過去啊

frae 05/24 02:34好的司法工作者 都很會幫立法者擦屁股

sln5112 05/24 02:34不給我你家鑰匙那去拷貝一把給我

clkdtm32 05/24 02:34過了再跟你解釋啦 你人民算老幾啊

saviora 05/24 02:34但是在47司法機關或監察機關先為調取時

saviora 05/24 02:34就會出問題啊

tomet 05/24 02:35所以這個法案最大的問題就是給了一堆權力

sln5112 05/24 02:35都有釋字729還能寫出這種低能法庭

saviora 05/24 02:35司法機關案件結束後文件自然會回去

tomet 05/24 02:35沒有去避免權力被濫用的限制

saviora 05/24 02:35就是還在偵查中所以文件才沒回去

bymeee 05/24 02:36小草會叫你實事求是啦

tomet 05/24 02:36其實這次的法案幾乎都會被識字585跟729打趴

saviora 05/24 02:37基本上只要拉個名目 我就能看偵辦中的文

chrisjohn214 05/24 02:37tomet 46條其實已經有算要擋的意思

chrisjohn214 05/24 02:37,所以講真的硬要過也不是不行

Fafnir316 05/24 02:37你們都造謠,去看老師直播啦

allenatptt 05/24 02:37吳宗憲:等法條過了再跟你解釋

sln5112 05/24 02:37釋字729就寫明 你立法院要調只能調已偵查

sln5112 05/24 02:37終結的案子

chrisjohn214 05/24 02:38啊他就就不同案啊

allenatptt 05/24 02:38你現在不需要知道,反正先過了再說

imgkiller 05/24 02:38黃國昌版本來就是拼接的,爲了堵人嘴,

nepenthes7 05/24 02:38Kmt立法委員素質就徐巧芯那樣

imgkiller 05/24 02:38隨便塞了幾條民進黨版的來抄

chrisjohn214 05/24 02:38所以我才說46、47應該是不同案

saviora 05/24 02:3847就是巧徑 讓立法院可以看到偵辦中的文

nepenthes7 05/24 02:38一定濫用這個法

lexmrkz32 05/24 02:38我自己看的想法是47條大略是說在合法

saviora 05/24 02:39件 只要名目不是偵辦中的案子就好

tomet 05/24 02:3946條藍白版本完全沒有,所以才會跟47衝突

lexmrkz32 05/24 02:39範圍內提供副本,如果是偵查中無法調閱

ken121 05/24 02:39我就看要怎麼避開偵查不公開的原則 不然這

ken121 05/24 02:39高機率違憲

sln5112 05/24 02:39媽的 狗昌狗母憲哥拉的屎

sln5112 05/24 02:39一堆法律人還要去研究 頭痛

lexmrkz32 05/24 02:39就請機關說明理由,

lexmrkz32 05/24 02:39不太像是在開後門

chrisjohn214 05/24 02:40釋字585我看了我覺得沒什麼問題

chrisjohn214 05/24 02:40釋字729的確有tomet講的巧立名目的

chrisjohn214 05/24 02:40疑慮,但你硬要說它沒考慮到這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