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高虹安就是沒證據證明誰教的
現在無論高虹安講什麼
光是開黑特板上一堆言論
就知道百口難辨主句話的意義
其實
現在只要一封文字往來就會好
證明高虹安說的立院內規是哪些人教他的
就能讓一堆人翻車
光現在一堆冷言冷語
只證明一堆人在笑她沒證據而已
笑她傻傻落入陷阱
真好騙
即便高講的是事實
未來等證明她說是真的
也只會在N年後
然後一堆人和政治上只會輕輕帶過笑罵一番
沒證據證明誰教她的就是內傷
--
教你去給車撞 你就自己會去給車撞嗎?
不堪一擊
有證據別人教的又怎樣,貪污就是貪污啊
幾歲了?沒責任能力是嗎?
錯了,不管她扯是誰教的,不影響她貪污事實
柯粉邏輯 名符其實 讃~
我覺得上面說的都有道理
好喔 犯後態度不佳
今天看RealTK就是有苗博雅跟李政皓
那個節目
底下留言誇政皓說得太好了,
「都說到這樣還不相信高貪污的 實在
太噁心了!」一則留言這樣寫。
我就看著政皓這個「政大畢業的工程
師」拿那份檢察官起訴書按圖索驥把
上面寫的有關高虹安「浮報、逼捐、
私用」三個部分非常嚴密照檢察官寫
的情況的推出來了,都有,所以「就
是貪污」。
當然,一般人看到他口若懸河說得很
精彩,又看起來沒什麼錯,因為都是
按檢察官寫好的描述,而檢察官自然
也是推導很多次,才能把這些情況都
潤的很合理該起訴的樣子。
可是說實在的,任何人如果有一半高
虹安的理智,我想請問你,「如果你
回到這些什麼浮報逼捐私用的事都還
沒發生「前」,你會明知這些行為屬
於該當貪污罪必須判處七年以上的刑
,還願意冒風險去做嗎?」
我相信她根本連46萬都不會算出來,
因為如果貪污目標只是46萬也太少了
,即使增加十倍到460萬也不可能明知
故犯。
貪污應該是像光電這種你算一下這金
額可以賺好幾百億,然後看看能不能
關說,讓自己公司拿到案子。為了十
億坐七年還比較有可能故意去做,為
了46萬故意去貪污,絕不可能。
所以沒有明知道是貪污而故意為之,
最多就是沒有犯意只是行為正好踩到
就是過失犯,然後貪污治罪條例有處
罰過失犯嗎?
樓上辛苦了 那麼晚還沒睡 童X彥 五萬被
判三年。照你說的他會為了三年的風險,
去貪那五萬嗎?
真好,白癡邏輯只要窩不知道就沒事兒了.
所有犯人在犯案前也想說不會被抓到沒事
正常公務員用高虹安的玩法 早就進去了
如果不是故意貪汙 為什麼要設公雞精當防火
牆? 自以為擋一下轉個彎就變合法?
高虹安這樣無罪 那真是開啟了公務員發
財大門
我也認為絕不可能有這麼苛刻的老闆還要叫員
找個人頭約聘 或是人頭勞務工進來就沒
事啦
工回捐薪水阿 絕不可能阿
撈起來 撈起來
還過失犯勒 你頂多可以凹說是間接故意而非
直接故意 那我還能認同
故意犯就故意犯 凹什麼過失犯
況且你那套論點 前提是必須建立在沒有明顯
直接證據的情況下才適合討論好嗎
開車撞人的都要順便抓駕訓班老師嗎
不然我直接反問 既然認為是過失犯
請問是無認識過失? 還是有認識過失?
肯定是後者有認識過失阿 不然怎這麼囂張
既然是有認識過失 那就要來對比間接故意
間接故意行為人有容任結果發生的心態
還是有認識過失篤信結果不可能會發生
當然是選間接故意才符合經驗法則倫理法則阿
童的方式是有問題,因為連人都沒有
,更沒有助理在替他工作的事實,這
離報加班費更稍微離譜,可是依照童
的想法應該是作為民代“要用錢的情
況很多,所以請多點錢來支應”。
當然同樣的問題他也會說「若我知道
這樣將被判3年,他也絕對不會犯,才
五萬。」因為太餓了偷兩千塊有可能
,一般人根本不可能去貪五萬、46萬,
所以其實都不算真的有貪污的意圖。
一堆人講一堆屁話 你們不就是證明也正面承認立院內有人搞內規嗎? 高就是被爆被抓到內規現行犯 其他立委是沒被爆沒有人找抓 講一堆屁話 還不就是高被搞活該的邏輯 不敢正面幫立院立委不搞內規進行防禦 屁話一堆 沒辦點意義 笑別人蠢被賣了還幫人數錢就直說
講白話點,你說虛報+回捐是不小心的過失?
誰信?
事實上這些金額看起來根本不夠龐大
的數字檢察官們已經有共識,不會用
貪污罪起訴,是用詐欺而已。一直說
高虹安這種46萬等於貪污的,就跟批
踢踢上你想檢舉一個人你去看看他有
沒有把一打成注音符號的一,某個版
就有這種規定。
就是你比較希望看到他們犯罪,而不
是這個罪本身的影響真的大到必須把
這件事給抓出來辦的。
就粉粉講給自己聽的啊哈哈哈,你自己信就好.
請問哪位犯罪者被抓後不會說你那套求情?
我要是知道會被判這麼重 早知道就不會OOXX
這叫有悔意 不叫過失犯意
有個洗衣機將軍12年給您參考,一個少將
有可能為了洗衣機選擇被關12年?他搞不
好也不知道這樣會踩到線不是嗎
如果將軍知道洗衣機會判12年,他應該直
接把直升機開回家才符合比例原則
別人的教法未必是叫他犯法好嗎
做一個行為,卻不知道這個行為正好
是符合某個罪的構成要件,這很常見
啊,比如16歲性交,我們又不是法律
專家,不然為什麼法律叢書都會有各
式各類誤觸什麼什麼罪的解析案例?
什麼狗屁證明? 你自己腦補的嗎?
97樓說的沒錯,就是這樣XD
人家也許就是沒犯法 高這麼聰明不會自己
查證
那不好意思喔 沒有犯意也是違法 而且有
辦法證明沒犯意?助理都崩潰求救 逃走一
堆 他會不知道這樣有問題嗎 都幾歲了
我是不懂貪污就是貪污,到底要貪多少才
會讓柯粉覺得哇操這不關到死不行
我跟你們講啦其實你們就是想看高被
定罪,這心態我了解,這就是政治的
鬥爭。我也不是一定是在幫高虹安辯
護什麼,
事實上就是這金額太小了,大家心知
肚明,現實就是可能有法律責任,一
切再看法院心證吧!反正如果我是法
官,不管藍白綠哪個政治人物,我都
不會只因為他貪了幾十萬去坐七年的
牢!
你會不知道浮報虛報加班費沒構成犯罪要件?
還是你會不知道人事費不能任意挪用犯法?
需要法律專家才知道犯法? 騙誰?
你要講詐欺先去看一下北檢QA第七點 早說了
什麼金額太小? 你在開玩笑吧? 那可是KP黨
黨工1.3年薪資好嗎
你有仔細閱讀起訴書嗎?
你的論點超弱耶
護航洗地的好弱喔,Z9不出來面對嗎
邏輯爛還是個法盲,貪汙低消就是七年
都成年人當上立委在說什麼過失犯
推文徹夜不眠是真粉 一定要推
你教你一件事喔 這個路口紅燈右轉比
較方便又省時間啦大家都這樣做 被警
察抓就說我教的 XD
她的學經歷會不知道?撈慣了而已啦
別人教你犯罪你就可以犯罪喔?莫名其妙
對某人來說 考試作弊個一題被抓是不是會
喊沒有作弊
沒有基本的道德觀就不要洗一堆騙破殼雞
的廢話
不就有一堆人被關進去去的教科書嗎?
不用你如果是法官啦 你這種邏輯當不上
想用「我不知道」「別人教的」來脫罪,
是有多蠢?那以後大家都這樣幹 笑死
看貪污仔被抓去關叫政治鬥爭 館粉?
新竹副市長就是前檢察官,她怎麼不去
問問她用這樣的理由有沒有辦法脫罪?
笑死
為什麼不說是家裏父母教的?
Z9搞不好是他字案的延伸.......
知道自己行為在做什麼就叫做故意了,跟
有沒有認識法律沒關係。
費陶廢可以用誰教的來脫罪,每個貪污的都
說別人教就好
原來高虹安未成年啊?
不會用貪污罪起訴?你是那個維度的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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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謝震武:寶楨妳的講法還不如朱立倫賀 今天民眾黨終於 讓詐騙寶上新聞面對面 原本我以為是要捍衛高虹安的清白 沒想到詐騙寶卻說:我們黨尊重司法 也支持高虹安市長可以再提出更多證據 證明她自己的清白39
Re: [討論] 高虹安會跟男友撕破臉嗎今天我們假設真的有一個助理跑出來說自己被高虹安要求回捐薪資,並非自願。 那麼是否可以證明所有人都是被強迫的,而不是自願的。 今天一個在政黑發表狗幹某政治人物的文章。事後被查證說他有收錢。 那麼我跟那個鄉民幹一樣的事情,是否能證明我也是收錢,而非出自我自由意志。 今天別人怎樣並不能代表我也是同樣狀況25
Re: [新聞] 美女主播看「學姊高虹安」:那樣算學霸?文 : 透露,高虹安竟然是她的學姊,但很難想像這樣的經歷算是「學霸」,也坦言自己出社 會 : 後幾乎沒再提過學歷了。 : 張齡予臉書發常文表示,她是很討厭念書的人,所以大學畢業後也偏好早日投入職場、6
Re: [討論] 高虹安等等9:30要開記者會我以為高虹安會裝死到底, 這件事怎麼解釋高虹安都會有問題。 1. 首先,要合法的話不難,只有一條路: 證明男友有做事,非人頭助理。 這個很容易,隨便調調紀錄就能證明5
Re: [討論] 館長: DPP把檢調當作工具如果選前檢調發動搜查偵訊 叫做政治追殺 選後檢調發動搜查偵訊 又叫做秋後算帳 那你要檢調怎麼樣?乾脆貪污都不要查這樣好不好? 搞不清楚狀況欸 高虹安別懷疑就是涉貪事證明確 檢調才會發動搜索偵訊,你要拿法律問 題當政治事件來看 可悲的是你 不是別人1
Re: [討論] 拜託邊緣仁快一刀斃命高虹安一開頭不要以訟止謗就表示林耕仁投降了啦 怕高虹安告他違反個資法 另一方面一開始要打的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已經被打爆了 加碼的公積金,要證明違法的難度更高 MG149都沒事了,這種辦公室內部的公積金只會更難證明X
[討論] 一句話證明 高虹安 說謊我覺得不要講麼多廢話 就一句話證明高虹安說謊 高虹安拿到博士馬上跳槽 是因為怕博士論文被追究 所有高虹安秀出來她好棒棒的證據 都是在博士論文發表前 博士論文發表後 資策會一句讚美高虹安的話都沒有 完全消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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