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問AI 黃國昌可能觸犯什麼法
遇事不懂 先問AI
prompt:
在台灣,立委花錢雇傭狗仔跟蹤政敵,透過特定媒體釋放消息,
並且資金來源是港資,有可能觸犯什麼法律?
1.雇傭狗仔跟蹤政敵的行為:
刑法第315條之1(妨害秘密罪)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
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8條
2. 透過特定媒體釋放消息的行為
刑法第310條(誹謗罪)
社會秩序維護法(社維法)
新聞倫理規範
3. 資金來源為港資的行為
政治獻金法第7條
反滲透法
貪污治罪條例
附加注意事項: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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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能告的很多餒
一套法律組合拳下來 我看民眾黨黨主席又又又要去土城報到惹
幫QQ
--
又關燈了
不可能的吧?說好的沒人在意沒燒起來
不是嗎?
結果就是22:0
柯文哲收押 32:0
大罷免大落屎
黃國昌聲押 那明年就是22:0
綠營真的是蠢到不行
燒不起來燒不起來
一再的強化藍白合作
別太信AI 還是要問問專業律師
問AI:假設所有案件都成立,最高可以判
刑幾年?屁股是不是也會長菜花?
全部都很輕好嗎
燒不起來就一直洗地,中央廚房喔?
聞蔥師表要是不笑出聲,就是枉為人!
問AI:如果賴清德犯內亂罪,可以用什
麼辦法把他關進牢裡
一直說黃國昌狗仔案延燒,鏡難道不知道
目前自己身上的油是最多的嗎?
甚至還是王義川出來點火...
…………這些不是黨檢媒三位一體嗎
小草:燒不起來燒不起來燒不起來 33:0
END 追求公義 阻卻違法啦
港資那個蠻嚴重的,會影響兒子的美國身分
順便問一下謝國樑要判幾年?啊他好
像無罪喔
政黑法官已經翻頁不提了
幻想有用我就是秦始皇啦~~~XDDD
AI只會亂解答法律問題 笑死
20樓還搞不清楚狀況欸 笑死
兒子是特地去美國生的 所以兒子沒問題 就
是國昌夫妻以後靠成年的兒子親屬移民有前
科不知道給不給過
王義川到底是點了鏡週刊什麼火啊 你的異想
世界嗎
怎麼可能 我覺得AI是綠的
可以問一下AI 國昌為什麼要背刺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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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請問黃國昌犯什麼法?要跟監一個人、事、物 在任何一個民主國家都需要經過嚴格的認定 需要提供給法院足夠的理由和證據才能被允許 你就算不懂法律 也應該看過很多電影都有演過19
[討論] 發文點名人的,要注意你可能觸犯跟騷法在政黑有一種特別文化 就是發文點名某人帳號ID來批判一下 你要注意了 根據四差貓發文 他被警察認定跟蹤騷擾法X
Re: [問卦] 狗仔揭弊 你們真的OK?ok啊,這本來就是記者的天職, 本來就該揭發弊端、挖掘真相。 這點,我相信絕大多數人都支持。 但我們換個角度看: 如果今天是一個民進黨黨主席,養狗仔打著「揭弊」的名義,卻專門跟蹤偷拍政敵,大家![Re: [問卦] 狗仔揭弊 你們真的OK? Re: [問卦] 狗仔揭弊 你們真的OK?](https://i.meee.com.tw/c6Bchua.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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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Vtub] 茸茸鼠推特的自我介紹全部刪掉了...如果是收到血腥獵奇影片 就直接開告就好 這些垃圾人不意外就怕告 恐嚇- 社會秩序維護法63條1項6款 刑法305條5
Re: [新聞] 馬文君稱捷克早已公開援烏密件 外交部:就這見解,又沒有法源依據? 我們來看外交部告的是什麼? 外交部告的是『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機密罪』! 刑法第 132 條第 1、2 項「公務員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Re: [新聞] 馬文君稱捷克早已公開援烏密件 外交部: Re: [新聞] 馬文君稱捷克早已公開援烏密件 外交部:](https://img.youtube.com/vi/hZj-TgzmbBk/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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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我王就繼續冷處理就好吧?刑法第 310 條第一項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毀謗罪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這是 Leehom Wang 目前最強力的法律武器 : 我看網路上刑法最高可處兩年以下4
[討論] 如果國會助理安排外籍移工參加遊行剛剛問了一下Chatgpt 如果立法委員的助理,本身經營人力仲介公司,安排越南外勞到426凱道遊行,並給一天800元費用。這樣立法委員,移工,助理,仲介公司會犯什麼罪? ChatGPT 說: 你的情境蠻具體的,我來一個一個分析一下法律問題,會比較清楚: 助理本身經營人力仲介公司,安排外勞遊行,支付800元一天2
[問卦] 這樣可以反反制偷拍嗎?現在不少人,尤其是女性朋友,對偷拍非常敏感,甚至一懷疑就直接拍攝對方、上網公審 。但我們是否也該想一想——萬一「誤判」,後果是什麼? 假設有人這樣「反反制」偷拍: 1 拿全新手機,拍攝自己身體私密部位的照片。 2 接著去戶外拍風景,不要跟蹤或拍女生下體
Re: [新聞] 黃國昌被爆指揮跟拍集團!王義川喊告:~~~~~~~~~~~~~~~~~~~~~~~~~~~~~~~~~~~~~~~~~~~~~~~~~~~~~~~~~~~~~~~~~~~~ 看到 王義川大立委氣急敗壞 喊著一定要告 黃國昌 政治生命完蛋了 非常惡劣 養了偷拍 跟拍的集團 那 ..... 我們退個千萬步 就算 黃真的指使 養了跟拍團好了 黃 犯了什麼罪?
[討論] 新法上路今年3月份苗栗縣警察局受理一件外送員因愛慕追求某飲料店女店員的跟蹤騷擾案件,對 於外送員的行為,因未有法律的明確規範,只能用性騷擾防治法或社會秩序維護法等較輕 的規定,處以罰鍰,事實上對於被害人保護或對於加害人約制的力道與強度皆有限。 聯合國將「跟蹤騷擾」與家庭暴力、性侵害同列為全球婦女人身安全三大威脅,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