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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請版主公告只有法官才能決定誰有罪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請版主公告只有法官才能決定誰有罪作者
lono
(lono)
時間推噓 9 推:9 噓:0 →:21

#1cLzsxfi (HatePolitics)
這種法盲文章會一直跑出來
實在很蠢

中華民國刑法第4條:「犯罪之行為或結果,有一在中華民國領域內者,為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
刑事訴訟法第5條:「
I 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II 在中華民國領域外之中華民國船艦或航空機內犯罪者,船艦本籍地、航空機出發地或犯罪後停泊地之法院,亦有管轄權。」


法條都寫的很清楚了

刑法增訂第五章之一藐視國會罪篇名,並增訂第141之一條,明定公務員於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之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
https://udn.com/news/amp/story/123475/7994588

「刑法」第141之一條的罪名
就和其他刑事案件一樣
管轄權在地方法院

不是立委決定誰有罪

到底是誰一直在宣傳是立委決定誰有罪?
去Google一下法條很難嗎?
一定要當笨蛋綠衛兵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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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323 05/30 10:15造謠的自由要受到保障 XD

lesnaree2 05/30 10:15在這裡講道理邏輯只會得到無腦噓而已

aragorn747 05/30 10:17蠢草崩潰

shoube 05/30 10:18#你可以去跑行政救濟啊 #立委多數決罰款

shoube 05/30 10:18行政救濟=跑法院=司法程序 嘻嘻

刑法和行政救濟有個屁關係? 違規停車才是行政救濟

scimonster 05/30 10:19智障塔綠班去包尿布啦 順便帶上綠呻

scimonster 05/30 10:19

jorden 05/30 10:19#行政救濟#社會相關人士#主席同意

shoube 05/30 10:20哦對還有主席同意 最頂的主席

Lailungsheng 05/30 10:20你不能阻止低能兒發文

carbomd 05/30 10:24那被立院調察委員會罰錢的,是委員會送

carbomd 05/30 10:24司法給法官去判罰錢。還是立院調查委員

carbomd 05/30 10:24會先罰錢,不服自己再去找法院救濟,都

carbomd 05/30 10:24幾?

cg323 05/30 10:26罰鍰與罰金的差別,懂的就懂,不懂的就吵

alanjiang 05/30 10:26沒做壞事就不用怕

shoube 05/30 10:27同樣的道理啊 假如三讀通過的法案沒違憲

shoube 05/30 10:27就不用擔心違憲啊 嘻嘻

Skydier 05/30 10:27我們綠色畜牲有造謠的自由 你哪位?

shoube 05/30 10:29樓上 我勸你別這樣罵發文要求版主的人哦

※ 編輯: lono (119.77.141.116 臺灣), 05/30/2024 10:29:27

shoube 05/30 10:33挖 恭喜你承認立委能夠用多數決判罰鍰XDD

shoube 05/30 10:33你自己都承認了那我也不好多說啥

carbomd 05/30 10:35我法盲,立法院可以處罰鍰,所以立法院

carbomd 05/30 10:35是行政機關???

shoube 05/30 10:38他開頭就很大聲地喊別人是法盲 所以你懂得

jerrylin 05/30 11:09阿就笨蛋多啊好騙啊沒辦法

DEAKUNE 05/30 11:51政黑綠腦人人大法官呀,連貼憲法法條還能

DEAKUNE 05/30 11:51硬凹,提一堆違憲亂政的餿主意

lemon81824 05/30 12:23我誓死捍衛綠共低能賤畜造謠的自由

phoenixtwo 05/30 18:41傅崐萁就證明此法侵犯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