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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請版主公告只有法官才能決定誰有罪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請版主公告只有法官才能決定誰有罪作者
antistar
(反反反)
時間推噓 3 推:3 噓:0 →:10

其實不用打這麼多啦
就刑訴法第1條就夠了:
犯罪,非依本法或其它法律所定之訴訟程序,不得追訴、處罰

不過本版有造謠的自由
也有當智障死忠仔把主子餵的屎吃乾抹淨的自由
其實看到這種你就打臉就好了
畢竟腦殘無藥可醫


對了依智障死忠仔最近的言論
可能會要求把刑訴第一條的本法/其它/所定/追訴這些詞要有精準的定義 嘻嘻


※ 引述《lono (lono)》之銘言:
: #1cLzsxfi (HatePolitics)
: 這種法盲文章會一直跑出來
: 實在很蠢
: 中華民國刑法第4條:「犯罪之行為或結果,有一在中華民國領域內者,為在中華民國

: 域內犯罪。」
: 刑事訴訟法第5條:「
: I 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 II 在中華民國領域外之中華民國船艦或航空機內犯罪者,船艦本籍地、航空機出發地

: 犯罪後停泊地之法院,亦有管轄權。」
: 法條都寫的很清楚了
: 刑法增訂第五章之一藐視國會罪篇名,並增訂第141之一條,明定公務員於立法院聽證

: 受質詢時,就其所知之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
: 元以下罰金。
: https://udn.com/news/amp/story/123475/7994588
: 「刑法」第141之一條的罪名
: 就和其他刑事案件一樣
: 管轄權在地方法院
: 不是立委決定誰有罪
: 到底是誰一直在宣傳是立委決定誰有罪?
: 去Google一下法條很難嗎?
: 一定要當笨蛋綠衛兵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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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聰明跟支持民進黨只能三選二

如果你有良心又支持民進黨,那你就不聰明
如果你聰明又支持民進黨,那你就沒良心
如果你有良心又聰明,那你就不會支持民進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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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146.24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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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agorn747 05/30 11:43就像蠢草造謠完被主子打臉就換說法繼

aragorn747 05/30 11:43續造謠一樣 造謠翻車造謠翻車loop

LeeSeDol 05/30 11:51高虹安找了檢察官當副市長,結果副市長

LeeSeDol 05/30 11:51離職了,小智還沒抓去關欸!藍白需要的

LeeSeDol 05/30 11:51就是在立法院搞政治審判,實際上有沒有

LeeSeDol 05/30 11:51罪先不管

哪裡政治審判?說出來啊

carbomd 05/30 11:51所以立院判罰鍰不算處罰?

你確定要這樣說? 被打臉很丟臉欸,法條認真看很難?

antistar 05/30 11:51http://i.imgur.com/Mm2A64y.jpg

antistar 05/30 11:521樓真的厚...

※ 編輯: antistar (101.12.146.24 臺灣), 05/30/2024 11:56:02

carbomd 05/30 11:59那是藐視國會才要送檢調監吧,立法院調

carbomd 05/30 11:59查委員會的罰鍰直接罰不用送司法。

carbomd 05/30 12:01https://tinyurl.com/379nrsed

carbomd 05/30 12:0148條,有錯還請指正。

你這根本不是三讀條文啊 罰你去找資料

※ 編輯: antistar (101.12.146.24 臺灣), 05/30/2024 12:0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