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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請版主公告只有法官才能決定誰有罪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請版主公告只有法官才能決定誰有罪作者
kim
(@@@@@@@)
時間推噓11 推:16 噓:5 →:57

※ 引述《lono (lono)》之銘言:
: #1cLzsxfi (HatePolitics)
: 這種法盲文章會一直跑出來
: 實在很蠢
: 中華民國刑法第4條:「犯罪之行為或結果,有一在中華民國領域內者,為在中華民國領: 域內犯罪。」
: 刑事訴訟法第5條:「
: I 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 II 在中華民國領域外之中華民國船艦或航空機內犯罪者,船艦本籍地、航空機出發地或: 犯罪後停泊地之法院,亦有管轄權。」
: 法條都寫的很清楚了
: 刑法增訂第五章之一藐視國會罪篇名,並增訂第141之一條,明定公務員於立法院聽證或: 受質詢時,就其所知之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 元以下罰金。
: https://udn.com/news/amp/story/123475/7994588
: 「刑法」第141之一條的罪名
: 就和其他刑事案件一樣
: 管轄權在地方法院
: 不是立委決定誰有罪
: 到底是誰一直在宣傳是立委決定誰有罪?
: 去Google一下法條很難嗎?
: 一定要當笨蛋綠衛兵就對了

你們藍白以為問題只是在於「刑事判決權」在誰手上嗎?

屁話!今天就算法官會公平公正審理每一個案件,

但光是你國會可以整天call人來質詢,

人家就身心煎熬了啦!



你如果有聽過一種詞彙叫做「社會性死亡」,

那就是一個人因為被爭議事件纏身,

(像是被指控性侵、車禍肇事逃逸)

導致交友、職場發展受限,

最後不論刑事判決結果,

都造成這個人生活與職涯受到一定傷害。



你他媽藍白國會擴權就是事實!

刑事判決權沒跑到你手上,一樣是擴權!



就算你說美國也有國會調查權,

啊你是知道美國國會啟動調查的,都是一些真的很大咖的嗎?

像是臉書、蘋果、google的大老闆,

這種幾乎會影響全美國,甚至全世界科技與社會生態的人。



誰知道你們徐巧芯、羅智強之流,

會不會整天把綠營縣市工程承包商、

太陽能光電業者、雞蛋進口業者、

口罩製造商、快篩進口商抓來國會精神壓搾?



藍白心態就是,你們民間業者最後不會被判罪,

我無所謂,只要精神拷問你們就好,

弄到沒有民間業者敢接政府的案件。



你要跟我確保不會做這些無聊之事,

那你們就劃一條線出來啊!

訂定一種嚴重程度的事情才可以啟動國會調查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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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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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asizeit 05/30 11:01這篇證明法律明確性是無底洞

kim 05/30 11:02一樓,因為台灣是大陸法系

noway 05/30 11:02其實法案已經寫了「議案相關」 沒事叫你去

noway 05/30 11:02國會問早餐吃啥嗎?

sted0101 05/30 11:02可以CALL我啊,可惜我不是英時商人沒這資

sted0101 05/30 11:02格上台被問

kim 05/30 11:02一定要法條寫清清楚楚

jorden 05/30 11:03連罰鍰都沒法幣單位了 你說呢?

kim 05/30 11:03noway廢話,藍白立委也不會蠢到問你早餐吃啥

kim 05/30 11:03藍白立委一定是各種影射你民間業者在承接

kim 05/30 11:04政府案件過程有弊

sted0101 05/30 11:04我覺得把光電或"小吃店"叫去問不錯啊,拿

sted0101 05/30 11:04政府一堆錢不能問?

kim 05/30 11:04什麼資本額50萬元不夠格進口千萬顆雞蛋

kim 05/30 11:05sted0101 你沒有證據說人家有弊 你爽問就問?

kim 05/30 11:06人家光電業者賣電給台電的價格完全在台電規定

noway 05/30 11:06嗯嗯你說的有道理 藍白立委確實不會問這種

noway 05/30 11:06問題

kim 05/30 11:06範圍,你也要問?只因為你爽?

sted0101 05/30 11:06還有拿了個9000萬不知搞了什麼沒人看的

sted0101 05/30 11:06影片也應該叫去

kim 05/30 11:06只因為台電虧錢你就煩民間業者?

SJ4555048 05/30 11:07藍白連監察權都想搶,藍白立法院=立法+

SJ4555048 05/30 11:07司法+監察

noway 05/30 11:07因為是民進黨的立委問的啦 噗噗

luckid 05/30 11:08不那個 其實這法條要是真的通過的話

sted0101 05/30 11:08就不知在怕什麼 整天想"不必去查" 現在

sted0101 05/30 11:08在急了

luckid 05/30 11:08應該是立委可以有權利傳喚想傳的人嗎還是

noway 05/30 11:08退一步說嘍 調查這件事情本來就是搜集資訊

noway 05/30 11:08與證據 你是不是因果關係搞反了?

sted0101 05/30 11:09會支持立委問早餐吃什麼的,只有死忠的吧

sted0101 05/30 11:09,正常人看到下次就不會投了

Supasizeit 05/30 11:09有其他更明顯的漏洞吧,調查委員會還

Supasizeit 05/30 11:09可以外包給其他委員

luckid 05/30 11:10等等 真假辣0.0

Supasizeit 05/30 11:11聽證委員會之遴選 要有迴避 要有專業

Supasizeit 05/30 11:11 這在法條都沒有吧

jorden 05/30 11:12太多漏洞了 等發生再來補嗎?

Supasizeit 05/30 11:12可以增修啊 什麼之一之二不就這樣來

luckid 05/30 11:13法律真深奧...

noway 05/30 11:14確實是還有很多細項調整的空間

Supasizeit 05/30 11:15交通部也一堆新法上路當天踩剎車的

Supasizeit 05/30 11:15這很奇怪嗎

shoube 05/30 11:18都有藍白仔覺得給立委當交警=警察很合理了

shoube 05/30 11:18你怎麼會覺得他們有正常的法治觀念?笑死

brucefang 05/30 11:19所以美國一直以來民主已死,真舔共

Supasizeit 05/30 11:23藐視國會跟妨礙公務的法源溯回去是一

Supasizeit 05/30 11:23樣的啊 立委判定我覺得合理

shoube 05/30 11:24交警抓交通違規跟政治傾向或立場無關

shoube 05/30 11:25立委在立院用多數決判定藐視國會&反調查

shoube 05/30 11:25立委本身都帶有自身的政治傾向&立場 到底

shoube 05/30 11:26哪裡合理了?假如今天綠委過半藍白仔也會

shoube 05/30 11:26會覺得自己被判藐視國會&反質詢合理嗎?

shoube 05/30 11:27這些來鬼扯的藍白仔無法跟你辯論到底 因為

shoube 05/30 11:28他們也自知理虧,或水準本來就是這個樣子

pirachikane 05/30 11:28你民進黨胡亂用社維法恐嚇人民的時候

pirachikane 05/30 11:28你有出來發聲?

pirachikane 05/30 11:28https://i.imgur.com/UGj2ew9.jpeg

antistar 05/30 11:29法條看熟一點好嗎?可憐

shoube 05/30 11:31然後你看又開始鬼扯淡了 轉移話題或講一些

shoube 05/30 11:31空洞的廢話,什麼叫你法條看熟一點 笑死

gisasy001 05/30 11:38美國不是這樣作嗎?抖音老闆不是一

gisasy001 05/30 11:38樣被叫去當小弟

psychohero 05/30 11:44那立委也跟司法權無關

bearss 05/30 11:44警察開交通罰單不會看顏色 立委絕對會 END

ihfreud 05/30 11:46說個笑話社會秩序維護法

Cosmoswalker 05/30 12:34去圖書館上個網都會被查了

johnyrunner 05/30 12:35社維法了解一下,傻逼綠鳥

Supasizeit 05/30 12:49美國警察開單都看膚色哩

shoube 05/30 13:09支那賤畜跟網軍們這麼了解台灣的法律哦?

shoube 05/30 13:09真是驚呆了寶寶我

shoube 05/30 13:10畢竟在這群低能兒眼中立委=檢察官=法官

buff 05/30 14:39幹你娘的,社維法好歹還在警政司法手上,這

buff 05/30 14:39有什麼可以比?

DEAKUNE 05/30 23:57對對對,台灣人寧可接受綠色行政獨裁也不

DEAKUNE 05/30 23:57要在野黨的制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