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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高虹安的律師是哪位?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高虹安的律師是哪位?作者
hurtmind
(智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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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講的是證據還有論述策略

1.檢方本來就100%會起訴
-不分顏色,所有被檢舉助理費的民代都100%起訴

2.不自願捐贈說
-鏡周刊跟媒體的大標題是放在李X庭的我不願意
-但是李X庭的部分是被認定有工作並無不法
-起訴書的主體是高+4位辦公室主任
-起訴任內是認定回捐的"加班費"是浮報的費用
這跟助理願不願意回捐根本無關
檢察官認定浮報的加班費根本不應該申請
所以46萬是要繳回國庫不是要還給助理
這筆錢並不是認定為捐贈
4位助理主任也沒有被問願不願意捐贈
而是被問是誰指示要偽造文書申請加班費
檢察官根本沒有在查"捐贈"
只是鏡周刊繼續打破調查不公開想要衝點閱
高虹安回應捐贈說也只是帶個風向根本不影響審判

3.法院攻防的關鍵
-助理案無罪的前例就是大水庫理論
-必須列舉出其他公務必要的額外開銷大於46萬
所以浮報的46萬皆用於公務
-吳成典判例還是不太懂當初怎麼判的
-偽造文書就99%是跑不掉的犯罪

認罪可以換緩刑,不過政治路就沒了
拚無罪不是沒有前例,不過律師真的要很厲害
高虹安做了不該做的事
未來勢必該離開政治了

政治就是這樣
李X庭助理費--過關
資策會蝦七八胡扯--過關
助理加班費--至少偽造文書已經確定了

打擊不用精準
但是只要有一個打到要害就夠一槍斃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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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16.152.6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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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ay 08/15 10:12最後關鍵會是助理是否有加班事實(浮報)

noway 08/15 10:12但依前例立委助理費幾乎都是報好報滿且加班

noway 08/15 10:12事實定義舉證困難 這案子還真的不好辦

h90257 08/15 10:13助理跟高的說法就有出入了

Wardyal 08/15 10:13不能找其他立委問嗎? 看他們有沒有報滿

關鍵還是在助理的證詞 助理看起來是跟檢察官談好了所以建議直接緩刑 助理直接承認偽造文書+沒有加班就只剩大水庫的路可走 以李X庭來說週刊寫他不願意但是他卻是捐最多的人 檢察官是直接放過捐贈的爭議 如果助理挺高到底說他們真的有加班 只是跟李一樣願意犧牲奉獻 可能高就沒事了 就像老柯的助理也有捐過 但是這四位助理直接把高賣了 只能說會不會做人真的很重要

※ 編輯: hurtmind (61.216.152.68 臺灣), 08/15/2023 10:18:40

Wardyal 08/15 10:14找100個統計有幾個報滿的?

uini 08/15 10:14這確實是攻防重點,看得出來檢方下手輕了

uini 08/15 10:15看Z10有沒有案外案吧 永齡用什麼名目捐款

Drkate 08/15 10:18但是,公衛文自己承認是幫忙把加班費領出

Drkate 08/15 10:18來的

clifflee 08/15 10:20整件事其實在助理反咬時就無解了啦...

clifflee 08/15 10:22另外根據放出的事證 有LINE對話紀錄

WEINUO 08/15 10:22而且台面上還是三位助理做証

WEINUO 08/15 10:23所以不知道 這有什麼好攻防討論..

WEINUO 08/15 10:23唯一能翻盤就 是証人翻供,其它無解

還有大水庫的路可走 不過這很吃法官的心證 我自己是不太懂法官以前怎麼給過的

※ 編輯: hurtmind (61.216.152.68 臺灣), 08/15/2023 10:24:53

clifflee 08/15 10:23帳房小兔要人回繳多報的錢 這很難圓

clifflee 08/15 10:26大水庫有兩種 一種是老闆公私帳混淆

clifflee 08/15 10:26去凹我私人放的錢其實是要給公帳的

clifflee 08/15 10:28另一種是柯建銘案那種 捐成獻金無主導權

clifflee 08/15 10:28你所謂"公務必要的額外開銷大於46萬"

clifflee 08/15 10:28應該已經會根據小兔帳本被排除可能性了

法律攻防就是看證據細節了 有上過法院就會有感受 一般人認知的事實 不等於好律師製造出來的事實 等著看他的律師怎麼表演吧

※ 編輯: hurtmind (61.216.152.68 臺灣), 08/15/2023 10:32:02

WEINUO 08/15 10:49大水庫這條用過一次後就被修法解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