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謝震武:我們律師最不喜歡接先傳去當證人
昨晚的新聞面對面,主持人謝震武聽完鍾小平講的,
有人募款給了黃靜瑩、她有沒有拿到錢 ? 證人不能說謊嘛
接著謝震武就接上鍾小平的這段話補充說
各位知道當律師的,有很多案子的當事人大家都評估會不會變成被告的時候
我們最不喜歡的一種是先傳去當證人,因為證人有偽證罪 7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後又沒有律師可以陪同、所以證人就進去 夯不啷噹的該問的全部問完了
問完後,檢察官就說 我覺得你犯罪嫌疑重大、當場轉被告 我現在宣讀你的權利
你可以請律師、那時候律師都在外面,那律師還進去幹嘛呢 ?
你前面該問的問題都問完了,後面問被告 也不過就把前面的問題、再問一次
反正你前面當證人,如果你講偽證、說謊還多一條
一般人不會這樣,因為被告不會自證己罪,在法律上你知道你不能違反人性
我不是鼓勵大家被告說謊,只是那是人性,但證人你就不行
所以當證人是不是一定好 ? 不知道 因為你不知道後續的發展 應該是這樣說
我不是說你們二位(張益贍、朱蕙蓉),跟你們二位沒什麼關係。
--
偽證罪很重啊
張益贍笑到最後啊,我就不知道51萱在
笑什麼
上一個在自家門口嗆檢方的,現在在…
狗蔥律師怎沒保護證人
其實戰狼花瓶團隊 51萱是最早崩的 崩了
好幾次 直接譙髒話也是崩
怕偽證又怕自證己罪還有這條可用
國會擴權的時候就討論過,證人轉被告是最
麻煩的狀況
前後都坑 看跳哪個自己選
你可以說忘了,健忘不犯罪吧!
證人沒戒心,太笨
當然可以拒絕證言,但你在外面講那麼大聲
,作證什麼都不敢證實,訴書只要如實去寫
就好了!
可以說不記得吧 等要雞鴨再叫律師
來不及了,大砲蠢狼又自以為懂,該講的都
講了,已經是呈堂證供,檢座大概爽到得內
傷,釣到大魚,還四隻
一次團滅,ace~!
檢調本來就是一直在釣魚阿
他只是沒想到有那麼蠢的魚
錢有進戶頭 說忘了檢察官也會不信啦
越早被趕出去 越早說沒得撈的人 現在越沒事
笑爛
其實師傅說的 不是沒得撈 只是不想給你撈
結果笑到最後的是蔡壁如?
蔡壁如還想倖免啊? 京華城也有她一份耶
所以先以證人傳喚再轉被告一直被詬病
她是被柯媽PG美蘭當破壞家庭的細姨仔看待吧
黨權她是休想拿到了 寧與外人 寧願被黃國昌
一次傳六個當證人 串屁 總有假會的
霸走也沒有蔡壁如的份啦
美國的證人還有憲法第5修正案保護
看來破口就是溫度計 還笑呢
六個限一個轉污點證人 計劃通り
我覺得有折扣碼應該不只他們
先問到一個假會的 再問其他的 就說那個誰誰
是這樣講得 一鍋端
然後就六個都很急了
串不了~我保證如果不是四傻自己爆出來
誰會想到這離譜的事
原來沒得撈的意思是沒有折扣碼?
現在六個在吵到底是誰假會自己承認
推說不記得對這些宮女沒用啦 各個在麥
前面講得都超大聲
實務上說你可以拒絕證言,但是不可以說
謊,還是成立偽證罪
當證人還是可以說 不清楚 忘記了
但一次叫四個人除非事先串好
不然一樣會跟你說其他三個人都說了
你承不承認 你忘記了但其他三個都記得
跟他們兩位沒關係,所以意思是其他
有關係?
51萱比陳 菡還好笑
反正這些破殼小雞比起真的賊差遠了
動不動就跳腳悲憤 喜怒形於色 淺得很
檢警釣到柯大魚,沒想到小魚也要自
投羅網
如果一件事有兩種說法,這樣算是偽證罪嗎
有哪幾位有折扣碼的直接轉被告了啦 有夠噁
心的政黨
證人最保險的就是說"忘記了" 但是對
就好比說經營檢調,但是也可能是經營檢調
線,傻傻的大家都傻傻的
那幾個平常愛嘴砲的來說 沒用
兩種說法那是"意見" 證人作證是要陳
述"你看到的事實"
「跟你們二位沒什麼關係」懂的都懂XD
你說忘記了 檢調會拿出資料幫你回憶
你還是不記得 就拿更多證據給你看
這種金額抽成的東西要列證據太簡單了
錢到什麼帳戶後來有沒有動用 一清二楚
證人說"忘記" 可以避掉偽證罪啊
你說東 結果檢察官拿資料證明是西
那證人就犯了"偽證罪"
還有啦 如果檢方拿的資料是證人犯罪
說忘了 被證據提醒還回憶不起來,態
度不夠良好
的事實 那檢調就有假借證人轉被告的
瑕疵了 這種行為不能視為正常偵訊手
段
被告還可以行使緘默受憲法保護
先把嫌疑人當證人傳喚 利用證人不能
朱女士只能說不知道 呵呵
緘默 再以證人自證己罪的證詞把證人
轉被告 這會有不正當法律程序的瑕疵
不能裝啞巴嗎
就行使緘默權 但行使之後更容易轉被告
爆
Re: [新聞] 獨/沈慶京身體再出緊急狀況 今下午「9你說的相當有可能,因為上一個叫唆證人作偽證的, 現在已經是成為台灣的大法官了。 前雲林縣長張榮味在林內焚化爐的貪污案件中, 其中一位共犯委任尤伯祥律師為他辯護,尤律師為此被告聲請傳訊證人。2
Re: [黑特] 黃國昌在憲法法庭裡的謊言謊言就是黃國昌說聽證會證人可以請律師,但事實上並非如此啊 = = 另外 刑訴法證人不能請律師。但同時禁止檢察官把實際上的被告,當作證人來問,剝奪被告本 來請律師的權利 立執法有任何規定,禁止立委把被調查人,當作證人傳喚嗎?沒有2
Re: [討論] 廉政署以「貪污」案由傳喚黃珊珊推 sanders: 用証人傳就是不讓你找律師+不能說謊緘默 59.120.192.196 11/08 11:42 推 teke: 就是不能說謊的證人謊33要作證了 1.200.56.244 11/08 12:15 證人不能緘默? 第 181 條 證人恐因陳述致自己或與其有前條第一項關係之人受刑事追訴或處罰者,得拒絕證言。1
Re: [新聞] 國會改革 喊確保說謊權 綠營林志潔惹議我猜他想講的可能是如刑事被告一樣有不自證己罪的權利 不過這樣的類比恐怕是有問題的 國會聽證上的列席官員或平民不是被告 而是更類似證人的身份 證人的證詞司法上是受到偽證罪制約的 偽證罪會成立也不是說只是證人在證人席上亂掰講錯就抓進去關這麼簡單2
Re: [討論] 小草詢問:為什麼請律師要經主席同意?法院傳喚作證的證人也沒律師 然後有緘默權的是被告基於不自證己罪的權利 除非你認為立法院的證人也是犯罪行為人 但立法院調查的是行政院的"行政疏失" 而非實際做法律上的審判5
Re: [討論] 鍾小平:PG帶阿堯去第一銀行信義分行嘻嘻,而且檢調每次都用證人身分傳鮭魚, 真的很機車的辦案手法, 一來是證人不能亂說話,不然偽證罪吃下去可不得了。 二來是證人不能帶律師,所以鮭魚在裡面講什麼只有雙方知道, 然後會不會講了什麼東西讓檢調知道更多就不得而知了。4
Re: [新聞] 鼓吹被告說謊 法界酸政治味濃笑死 哪些司法實務人士傻眼 有種具名阿 檢察官 法官 這麼善良 被告啥說你就信啥 可能嗎 就算他真的百分百說實話 你們他媽會信? 哪個律師會要求當事人在被告席上通通說實話3
[討論] 心裡沒鬼,幹嘛帶律師?今天的新聞面對面 謝震武說通常證人被約談帶律師,就是怕被轉列被告,帶著律師以防萬一 那陳PG不是說很清白嗎,那帶著律師幹嘛 冰心訣裡有一段是心若冰清,天塌不驚 一個坦蕩蕩的人,被以證人約談需要帶律師??1
[討論] 給個引子 關於偽證罪簡單科普一下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68 條 於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審判時或於檢察官偵查時,證人、鑑定人、通譯於案情有重要關係 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X
[問卦] 證人轉被告是不是很好用?先用證人身分傳你過來 因為你是證人有真實陳述義務 說謊就用偽證罪辦你 等你把我要的東西吐出來後 再把你轉成被告起訴你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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