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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勞部報告2.0 謝宜容7大罪狀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勞部報告2.0 謝宜容7大罪狀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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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idder (dider)》之銘言:
: 專案調查委員黃怡翎的訪談,謝宜容的管理風格極具爭議,並對同仁造成了嚴重的身心傷: 害。以下是謝宜容的「六大罪狀」
: 1、語言霸凌:謝宜容經常在公開場合對下屬進行辱罵,並使用貶低性語言,導致員工自: 尊心受損。如同仁報告不達標準時,會連續罵30分鐘以上,並用極端言語攻擊,例如「你: 拿給我的東西,你當我是垃圾桶嗎?」。甚至對其中下屬表示「你不具主管特質」、「: Troublemaker」等。一再用辰罵、指責、退文、貶抑行為,讓同仁承受極大壓力。

在公開場合對下屬進行辱罵

這應該符合公然汙辱罪了吧?

不過是告訴乃論,大概拿他沒轍

: 2、無理要求:對同仁的工作要求過於苛刻,常因簡單錯誤反覆修改文件,甚至要求同仁: 反覆報告並解釋細節。某份文件竟改動達45次之多,讓員工處於極大壓力之中。

反覆報告並解釋細節,一份文件竟可高達45次之多

這應該符合強制罪了吧?

強制罪的構成要件之一

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力的結果

這麼頻繁的改動要求

能確信其具備意義嗎?

: 3、強迫自我貶低:謝宜容要求員工在未達標準的情況下,自行寫報告承認錯誤並檢討,: 並強迫他們公開自我批評,讓員工的尊嚴和人格受到嚴重摧殘。

強迫他們公開自我批評

這應該符合強制罪了吧?

強制罪構成要件之一

脅迫:是指利用言語或動作威脅他人,使人心生畏懼而遵從行為人的指示為特定的行為。

: 4、高壓面商:謝宜容經常要求員工隨時準備資料進行面商,並不提前告知具體問題所在: ,讓同仁無法有效準備。此外,面商過程中會經常進行辱罵,並且時間不定,讓員工在等: 待過程中長時間處於焦慮狀態。

又是辱罵,公然侮辱

: 5、無理增加工作負擔:謝宜容要求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執行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例如跑步: 等,並排擠到其他工作的時間,讓員工身心疲憊。對於失誤或無法完成的任務,會進行長: 時間的辱罵,甚至要求員工自行處分。

強制罪

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力的結果

: 6、信息轟炸與生活干擾:謝宜容要求員工隨時回應Line訊息,讓同仁在下班後也無法得: 到充分的休息,造成無形的工作壓力,嚴重影響員工的生活與心理健康。部分員工甚至因: 此需要求助身心科醫生。

這在公務人員之中好像是合法行為

: 7、踰越業務上合理且必要的範圍:謝員曾於機場公務迎送場合,僅因接駁車到場接駁需: 要時間,承辦同仁讓謝員等待 5 分鐘,謝員即持續性責罵該名同仁,從機場一路罵到謝: 員抵 達辦公室,同仁回家途中及回家後還持續遭受謝員以 line 語音電話檢討並責罵,: 造成同仁身心受創。

強制罪與公然侮辱

: 報告寫得這麼多罪狀
: 為什麼勞動部報告1.0 是立意良善?
: 為什麼勞動部報告1.0 沒有處理謝分署長?
: 為什麼謝分署長可以跳升分署長?
: 為什麼政黑哥布林綠斑要拼命護航謝?
: 綠共吃屎

我比較好奇的是

為啥都只針對他疑似圖利的問題作文章?

勞動部的調查報告

多次使用"強迫","辱罵"

且也說造成員工甚麼樣的結果

明顯就下了因果關係的連結

大家覺得檢察官會用強制罪起訴嗎?

如果不會,大家是覺得報告之中哪裡不符合構成要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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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yang0422 12/13 16:49特別權力關係啊

kuninaka 12/13 16:51改動文件,這樣不能算強制罪吧

jimyang0422 12/13 16:51除非修法免除公務員需服從的義務

kuninaka 12/13 16:51文件改來改去很正常,主要是

kuninaka 12/13 16:51謝要求部屬每次都要詳細報告

rwhung 12/13 17:21你是卡提諾法學院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