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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苗博雅再上節目談台北市施工損鄰爭議規則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苗博雅再上節目談台北市施工損鄰爭議規則作者
SweetRice
(米唐)
時間推噓 5 推:11 噓:6 →:36

我覺得你各位要多討厭柯
多討厭蔣 那都是很正常的地方

但罵要罵對點
哪些是北市府不對 真的要改的
哪些是台灣本來就現行的
哪些是只能嘴巴講講 實務難做的

其實都是有待討論的點

比如說苗最大力抨擊的
“球員兼裁判 經建築師認定可繼續施工”

但你拿別的縣市出來
(簡單拿幾個舉例)

新北
https://i.imgur.com/6VV0kVt.jpeg


台南
https://i.imgur.com/IbNTAEv.jpeg

基隆
https://i.imgur.com/FdvQtgR.jpeg

高雄
https://i.imgur.com/rWIRP2n.jpeg

這第一步
“球員兼裁判 無危害公共安全 可繼續施工”的情形
就是現行的通例阿==

終究你比較能針對的 只有北市獨有的
“經監造人認定此案與本工程無涉可解除列管”這點
一般來說 別的縣市會請
“受損戶”和“建商”共同指定委託第三方鑑定
如果 受損戶 不滿意就是自行請主管機關委託
主管機關再發函請 建商 向 第三方鑑定

這樣鑑定費就是直接讓施工方承辦了

能批評的點就是
台北市要“受損戶”自行和第三方委託鑑定
(因為被程序解列了)
如果證明是 施工方 的問題
鑑定費用才由 施工方 承擔

罵這點就好了
前面那項純粹就加油添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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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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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echre 09/09 15:51????????????你畫圈又怎様?????????

k4653 09/09 15:52意見同一樓,你畫圈又怎樣?重點是

k4653 09/09 15:52顏色好嗎

SweetRice 09/09 15:53畫圈的就是苗批評的“初步認定安全可繼

SweetRice 09/09 15:53續施工是球員兼裁判”

SweetRice 09/09 15:54圈起來代表基本台灣都這樣

processior 09/09 15:54好像是要兩方同意

banmi 09/09 15:56苗博雅就是台北市議員,需要去看別的縣市的

※ 編輯: SweetRice (101.10.93.40 臺灣), 09/09/2023 15:57:16

banmi 09/09 15:56法規? 苗博雅質疑的點,台北市政府都說要修

banmi 09/09 15:56了,不是嗎??

出事了被批評才會修 哪場災難不是這樣==

kepf 09/09 15:57台北的直接本局不列管欸

我不是講這就是可以被批評的點了??

onedayoneman 09/09 15:58不用跟塔綠班扯啦,合法違建,笑喔

kepf 09/09 15:58其他縣市有建商說的算 建管處完全放任嗎

初步安全鑑定就是建商說了算 不管哪個縣市 懂嗎

MP357 09/09 15:58蔣不是說要修法了嗎?

jackHsu 09/09 15:58新法和舊法的差異還有

jackHsu 09/09 15:58舊法 得於申報放樣前做鑑定報告

jackHsu 09/09 15:58新法 應於期限內做鑑定報告

那個就技師一次看幾百戶拍個照就走了 你懂我懂

xra686 09/09 16:00我也覺得罵一罵也好 也許可以想出更周延

xra686 09/09 16:00的方法

罵要罵對點

keydata 09/09 16:00新版的自費鑑定還是在啊,法綠系的總是會

keydata 09/09 16:00沒看到,真奇怪

※ 編輯: SweetRice (101.10.93.40 臺灣), 09/09/2023 16:04:32

ShockG 09/09 16:04苗只管台北就好不用管其他縣市,然後李四

ShockG 09/09 16:04川現在說要改了,雖然是補破網但也證實原

ShockG 09/09 16:04本法規是真的有問題

最好每個縣市都改一下 不然幾年後又有樓塌這話題又要再循環一次 頭很痛

keydata 09/09 16:07舊版跟新版明明都一樣先由建方自己先做

jackHsu 09/09 16:08前面我說的得於和應於差別是 舊法可以在

jackHsu 09/09 16:08施工前不拍照 現在是強制要 至少有個紀

jackHsu 09/09 16:08錄好判斷 雖然不一定紀錄內容有幫助

確實

※ 編輯: SweetRice (101.10.93.40 臺灣), 09/09/2023 16:09:49

momoMax 09/09 16:10非綠就乖乖吃下政治正確的鐵拳,誰叫你

momoMax 09/09 16:10們政體不正確。

cwt0115 09/09 16:10苗是北市議員監督北市合理啊,鴻薇委員

cwt0115 09/09 16:10是屏東立委監督屏東正常啊

不想再看到樓塌了 都改一改==

※ 編輯: SweetRice (101.10.93.40 臺灣), 09/09/2023 16:11:41

seazure2016 09/09 16:13扯其他縣市的意義在哪? 就算很多縣

seazure2016 09/09 16:13市都這樣做,不代表沒有問題欸?

ji4mp6 09/09 16:15阿就苗只能質詢台北市長啊 其他縣市他又沒

所以懂其他縣市的會出來澄清 不要為了打柯而打柯

ji4mp6 09/09 16:15辦法質詢,又不是不分區議員,上面幾個縣

ji4mp6 09/09 16:15市可能要請900出馬了

windom 09/09 16:15人家新北基隆有在那邊強調自己是“腥政治

windom 09/09 16:15”喔 新?我看是腥臭的腥啦 笑死

jackHsu 09/09 16:20只能說修法有不夠完善之處 不過未來的第

看起來就朝新北修啦 實際上就只能小修而已 最多行文限天數要確實辦理

jackHsu 09/09 16:20三方誰找也是問題

jackHsu 09/09 16:20給政府找 出問題政府被罵死

jackHsu 09/09 16:20民眾也不一定知道那個鑑定機構好

大間的就那幾間...至少哪一間都比政府專業啦

※ 編輯: SweetRice (101.10.93.40 臺灣), 09/09/2023 16:32:09 ※ 編輯: SweetRice (101.10.93.40 臺灣), 09/09/2023 16:34:13

itskwc 09/09 17:09http://i.imgur.com/mVlOkQU.jpg

itskwc 09/09 17:10舊法就是自費了,唯一差別是有沒有先不予

itskwc 09/09 17:10列管。但不管有沒有列管,一樣都是繼續施

itskwc 09/09 17:10

v19791119 09/09 17:11喔喔

k798976869 09/09 18:13法律系哪可能不懂 裝傻硬黑的

weworld1984 09/09 20:31可以批評的也超不合理,背離民事訴

weworld1984 09/09 20:31訟本質

appleskin 09/10 11:08鑑定費是有多少錢…… 自行找第三方比

appleskin 09/10 11:08讓建商去找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