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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法律白話文運動粉專 竄改憲法造謠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法律白話文運動粉專 竄改憲法造謠作者
dayuer
(大魚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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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法律實務與公文寫作中,如果引用法條的文字時使用「」標示,這通常表示是「逐字引用」,也就是說,法條的文字必須一字不漏、完全正確地照抄。
法院、律師、學術論文與公文體系的實務慣例上,法官寫判決、律師撰寫訴狀、學者寫文章時,若用「」標註法條內容,都會小心逐字比對原條文。
若發現引用錯誤,有時甚至會影響法律文書的可信度或專業性評價。
連這種基本常識都不會嗎?,我看只有鶄還能護航吧^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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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12812 07/19 09:29複製貼上就算有錯也只能是漏字吧

abc12812 07/19 09:30不知道是啥原因會造成多出字的錯誤?

Almon 07/19 09:35詐騙啊,法律人搞詐騙也不是新聞了

romeie06 07/19 12:12可悲的是 團隊裡還有憲法專家 笑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