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北檢還有抗告訴求嗎?!
怎麼沒有,你要不要看看高院撤銷發回的理由說什麼?
第一點根本沒有回答,之前羈押的理由最主要的原因「部分證人尚未傳喚,無法排除串證之虞」,那你現在還有背信侵占罪的證人尚未傳喚,怎麼又沒有串證的風險呢?這不是前後理由矛盾,不要跟我說什麼只有貪污罪是羈押理由,高院就跟你清楚說侵占背信也是啦!
所以只要北檢抗告,高院一定是再撤銷發回啦,這時地院就一定得押了,只不過是重演上一次see的戲碼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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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後矛盾,滅證、串證風險判斷不明
高院指出,台北地院在一個多月前(民國 114 年 7 月 21 日)才以「部分證人尚未傳喚,無法排除串證之虞」為由,裁定將柯文哲和應曉薇延長羈押。然而,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地院又在「仍有諸多證人未經交互詰問」的情況下,認定兩人的滅證、串證可能性已大幅降低,這種判斷明顯前後矛盾。此外,地院只考量了貪污罪嫌的串證風險,卻忽略了其餘所涉的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判斷顯然不夠周延。
2. 限制接觸範圍模糊,難以遵守
雖然地院裁定兩人交保後「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但高院認為,由於本案的共同被告與證人數量龐大且關係複雜,地院的裁定卻僅以「同案被告」、「證人」泛稱,範圍過於模糊。這不僅容易造成被告誤觸禁令,也讓監控難度提高,因此認為原裁定有必要再予詳細界定。
3. 裁定理由不備,無法令人信服
高院總結,地院的裁定存在「未盡之處」,其理由陳述不足以支持其所做的判斷。綜合以上兩點,高院認為檢方抗告的理由成立,因此撤銷原裁定,要求台北地院重新進行審理。此裁定不得再抗告,意味著全案將回到台北地院,由其重新評估是否准許兩人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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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sud40401 (何金銀)》之銘言:
: 如題
: 北檢還有抗告訴求嗎?!
: 這次的抗告5個訴求已經快蒼白無力了!
: 北院判維持7000萬,交保
: 北檢收到裁定書後說在研議是否繼續抗告
: 想問證人都已經被界定了
: 北檢還有什麼內容
: 可以持續發起抗告!?
: 該不會繼續用臆測、意識形態
: 來自己丟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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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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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北院應該是不懂法律,連和陳智菡這種
關鍵證人接觸這麼嚴重都不押
北院的裁定理由你怎麼直接跳過?
北院比高院大嗎?
然而,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地院又在「仍有諸多證人未經交互詰問」的情況下,認定兩人的滅證、串證可能性已大幅降低,這種判斷明顯前後矛盾。此外,地院只考量了貪污罪嫌
的串證風險,卻忽略了其餘所涉的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判斷顯然不夠周延。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5/2025 20:59:43
北院說了,如果照北檢的意思那麼羈押審查
就流於形式,還有證人就非押不可
啊高院就跟你說得那麼清楚,聽不懂?鬼打牆?
然而,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地院又在「仍有諸多證人未經交互詰問」的情況下,認定兩人的滅證、串證可能性已大幅降低,這種判斷明顯前後矛盾。此外,地院只考量了貪污罪嫌
的串證風險,卻忽略了其餘所涉的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判斷顯然不夠周延。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5/2025 21:01:08
沒關係啦,法律人也有不同見解
政黑懂哥
堪稱反指標top1
笑死,之前是誰說檢察官抗告會被駁回的啊?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5/2025 21:02:37綠畜國度、非我党徒 偵辦即押!好一
個綠畜亡國
那看來大師應該是認為北檢一定抗告,然後
高院一定同意,然後柯柯應該一定回去蹲了,
畢竟跟陳智菡接觸這麼嚴重耶
高院心證就已經講的那麼清楚,有人看不懂?一直跳針? 更別提北院被高院打臉多少次了,你忘記了嗎?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5/2025 21:04:45北院也回答了啊?現在流行忽視嗎?
笑死,北院比高院大?到底誰在忽視?
然而,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地院又在「仍有諸多證人未經交互詰問」的情況下,認定兩人的滅證、串證可能性已大幅降低,這種判斷明顯前後矛盾。此外,地院只考量了貪污罪嫌
的串證風險,卻忽略了其餘所涉的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判斷顯然不夠周延。
不過照這樣看來,北院在大師眼中應該是法
盲等級了,怎麼會做這麼外行的裁定
不過我印象以前法院判決在大師眼中一定是
對的,這次怎麼對北院這麼不給面子
等一下就會回你北院法盲了
北檢這次準備抗告不知道要多久,到時候如果
不抗告不知道是不是也是法盲
笑死,現在是上級法院撤銷下級法院,聽不懂,一直跳針鬼打牆?
然而,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地院又在「仍有諸多證人未經交互詰問」的情況下,認定兩人的滅證、串證可能性已大幅降低,這種判斷明顯前後矛盾。此外,地院只考量了貪污罪嫌
的串證風險,卻忽略了其餘所涉的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判斷顯然不夠周延。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5/2025 21:08:17
所以大師覺得北院法官是法盲對嗎?
至少這法官應該沒比你懂法,我感覺啦
笑死,三審三級制聽不懂? 北院懂不懂法我是不知道啦,但高院直接打臉北院說法這麼清楚的事實你故意忽略,還是 你以為北院裁定可以違背上級法院的指示?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5/2025 21:11:59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5/2025 21:12:30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5/2025 21:12:57嗯嗯,難怪你這次就不愛貼北院判決的理由了
,低級的怎麼會比高級的厲害對吧
可是之前你也很愛貼北院判決書,看來這個北
院應該是沒用了
笑死喔!不知誰說北院裁定僅限貪污罪的? 本來下級法院的裁定就沒啥拘束力,你看北院被高原打臉多少次了,最後還不是不得不押 KP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5/2025 21:16:28之前延押的時候,你應該是萬分認可吧
還在鬼打牆,貼北院只是打臉某人說羈押理由僅限於貪污部分,可人家北院裁定就不是這 樣說的,更別提高院打臉你北院才理由前後矛盾了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5/2025 21:18:16不過上次大師的神串至少我有留名了,下次
看北檢提不提抗告,假如有的話,這串又變
神串了
笑死,上次你就被打臉了還有臉出來說嘴?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5/2025 21:19:11加油,希望高院北檢不要拋棄大師你
這串其他啦啦隊都拋棄你了,只有我們算是
不離不棄
我就喜歡看到青鳥崩潰的樣子,真舒壓
笑死,不知道誰拿高怡君交保裁定說嘴的啊,才沒多久就立刻被高院打臉?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5/2025 21:23:53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5/2025 21:24:12其他人就不講義氣啊,前面大師說押的有道理
的時候出來幫腔很大聲,現在判決出來,這篇
就沒人出來讚聲了
笑死,沒讚聲也不妨礙你被高院打臉啊!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5/2025 21:26:22希望北檢務必要抗告,不要像其他人一樣拋
棄你,太慘了
到時抗告又被高院撤銷發回,你就不要哭死!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5/2025 21:30:36在青鳥的世界,柯文哲應該已經被羈押一
百年,全家都在勞改。
爆
[閒聊] (政治) 柯文哲交保撤銷 發回更裁北檢9/9傍晚抗告 高院9/12下午裁定出爐 「原裁定撤銷,發回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高院合議庭認為: 本案尚有證人(含兼具共同被告身分者)尚未交互詰問,關於柯文哲部分,滅證、串證可![[閒聊] (政治) 柯文哲交保撤銷 發回更裁 [閒聊] (政治) 柯文哲交保撤銷 發回更裁](https://i.imgur.com/nuyt17i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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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高院公布撤銷柯文哲交保理由高院合議庭認為: 本案尚有證人(含兼具共同被告身分者)尚未交互詰問,關於柯文哲部分,滅證、串證可 能性是否降低、有無繼續羈押之必要性之判斷,何以僅限於涉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部分, 而不及於其涉犯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再原審前於民國114年7月21日裁定時,以有部分 證人尚待傳喚到庭,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為由,而裁定被告2人延長![[討論] 高院公布撤銷柯文哲交保理由 [討論] 高院公布撤銷柯文哲交保理由](https://i.imgur.com/HV55iRL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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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鄭文燦1200萬交保,檢方當庭抗告!!高院的新聞稿 節錄如下 壹、主文 原裁定撤銷,發回臺灣桃園地方法院。![Re: [討論] 鄭文燦1200萬交保,檢方當庭抗告!! Re: [討論] 鄭文燦1200萬交保,檢方當庭抗告!!](https://tph.judicial.gov.tw/Styles/Common//images/thumbnail_pic.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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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卦] 高等法院:前後矛盾,理由欠備114年度抗字第 2234號新聞資料 柯文哲等人交保抗告案件 114.9.12 檢察官因被告柯文哲、應曉薇因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不服臺灣 臺北地方法院 114 年度聲字第 2282、2306 號具保停止羈押裁定,提![[爆卦] 高等法院:前後矛盾,理由欠備 [爆卦] 高等法院:前後矛盾,理由欠備](https://i.imgur.com/EMWwAwc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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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 民眾黨FB 柯文哲案不同標準 實難接受1.轉錄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2.轉錄來源︰ ※ 推特/FB 須為 FB人物名稱、FB粉絲團名稱 ※8
Re: [新聞] 過去「秒抗告」!柯文哲裁定交保已第4天台灣的司法有多脆弱? 結論寫在前面,第一次羈押庭,呂政燁直接就說柯文哲就是有罪,只是圖利還是貪汙需要檢察官釐清 之後所有的延押,都是基於柯文哲是高度嫌疑罪犯的前提 為了庭審順利完成,所以可以合理繼續羈押 中間結束偵查確定起訴,完成部分證人出庭詰問
Re: [新聞] 快訊/北檢抗告「柯文哲交保」 結果一、本院合議庭認定,本案依原審審理計畫書記載,尚有證人(含兼具共同被告身分者) 尚未交互詰問,關於柯文哲部分,滅證、串證可能性是否降低、有無繼續羈押之必要性之 判斷,何以僅限於涉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部分,而不及於其涉犯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 再原審前於民國114年7月21日裁定時,以有部分證人尚待傳喚到庭,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 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為由,而裁定被告2人延長羈押,卻又於1個月後,在尚有諸多證人尚8
[討論] 更裁原因:諸多證人未交互詰問北檢以證人尚未詰問完畢等為由提抗告。高院認定,尚有諸多證人未交互詰問,原裁定認 為柯文哲與應曉薇滅證、串證的可行性與可能性已大幅降低,有前後矛盾及理由欠備的不 當,今天撤銷原交保裁定,發回台北地院更裁。 又是這理由 證人還沒問完 問了一年還在問 10年沒問完 阿北就關10年
Re: [討論] 高院公布撤銷柯文哲交保理由我一直都承認是法盲只是對裁決書、裁決書新聞稿做『閱讀理解』而已 以你主張的113年抗字第2803號裁定來看 裁定結論不知道你有沒有看清楚 ㈣依據上揭事證,被告4人均有事實足認有湮滅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且被告4人所犯 均為最輕本期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並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