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高院裁定的理由會不會太瞎阿?
用科技進步無法避免串證的理由來撤銷保釋
其他理由我覺得理由充分
就這條根本就帝王條款
法律一體適用
以後任何人一被羈押
檢察官用上這一條
都完全沒有保釋機會了也
這對本國的人權保障根本會有破壞性的影響吧?
而且對於最後三審定讞無罪產生的國賠訴訟會更浪費整個社會資源
不知道政黑的大大們怎麼看?
--
黨證錯誤才是主因
我用ZenFone 10看
正常啊
放出來串證才瞎吧
中共應該跟民進黨學到這招了,青出於藍
那就不要還有共犯在外不歸..
共犯在逃,叫橘子回來啊
這樣只要鄭文燦案的檢察官也抗告,就可以
押了啊,不對,應該是所有審訊中的人都可
以押,偉哉台灣
檳榔及其他被告串證、滅證被抓到,然後一
放出來就有證人翻供,這才是撤銷地院裁定
的主因
放出來第一天就串證了欸 還不用高科技
你主嫌自己開一個超級串證大會
只有綠共,能夠超越紅共
肥燦的橘子是誰? 壁如又是誰?
只要橘子回來 問完 這條就不能用了..
不是阿哥 根據高院這樣的說法 因為科技進步 柯出來還是可以跟小沈串可以跟證人串啊 這條款的影響範圍完全超過那顆橘子了
※ 編輯: snakei14702 (222.127.48.171 菲律賓), 01/01/2025 22:43:23證人紛紛受訪翻供
風向不對 給噓
放出來交代後事很佛了
你就坦白從寬就好啊,意圖隱瞞,當然被
羈押
得罪了黨 還想出來啊
您巴巴咧 誰還敢放你在外面跑
本來就是啊,許橘子正在澳洲等指示,
說不定這兩天阿北都已經打完了咧
垃圾柯屁,一定要滅九族
不然以後詐騙集團高層你要放他出去串
供滅證喔
蔡B如:好像有人說串證很難
放出來 結果一個個翻供又高調..
這種理由沒有一個案件可以交保了,連用
手機都可以構成串供
你看了今天的民眾黨串證大會跟阿北串證
玉音放送,還認為不該押,只能說有夠鐵
你講的好像大家都會貪污犯罪一樣
蔡B如自己在地院具結證詞,都可以翻臉
翻供還倒打檢方逼供@@
判的很合乎法理
政治不難,不要貪污就好!
為了押柯,毀掉整個交保制度,偉哉民進黨
司法若不公,你為何不看看柯的信任度。
翻供害的
阿北跟黨員開趴好歡樂
不要串證翻供 很難嗎?
高院就硬要寫什麼科技發達,思慮不周啦
號稱最民主的民主進步黨支持者超挺XD
你只看一半嗎?前提是這裡面沒有人認
罪啊
如果你認罪就沒人管你串證了啊
傻草悲鳴
再者都起訴了還搞這些 被看沒有正常
很正常,除非你有辦法監控所有的通訊方
式,否則在這通訊傳遞爆炸的年代,要防
止串證真的太難,羈押真的是唯一方法,
不然就是提出除羈押外,能讓人信服不會
串證的方式,或是全部人都認罪,那自然
沒有串證疑慮
所以意思是只要不認罪就可以用這條無限
羈押就是 不是 這條有點無限上綱了
很簡單 不要犯罪就好啦
直播串供潮爽der
就法官已經認為你罪嫌重大,但你啥也
不認啊
你怎麼都無視直播呢
這都有脈絡的啊,不要腦子這麼簡單好
嗎
懶得講了 其它案件有這麼誇張當眾翻供?
共犯在逃?
科技發達這點會是再次交保的關鍵
法律應該都滿重視案例引用的,以後不交保了
如果法官覺得檢察官證據薄弱就直接不
會押了啊,要你交高額保或是羈押前提
都是已經覺得你罪嫌重大啊
寫直播、開會接觸證人都可以,寫科技發達?
鄭文燦又沒共犯在逃 也沒一出來證人就當
眾翻供
一般要符合關鍵證人在外逃亡機會很少吧
裝睡
鏡檢那才是高科技啦
你罪嫌大又在那邊串證集會證人翻供,
你是法官你不押嗎
放出來就上直播 跟其他證人被告碰面 大開
串證大會 剛好驗證就該關到屁眼發霉
哈哈哈哈!
沒無限上綱啊,是柯自己自爆,一出來就
有證人翻供+跟證人一起開黨務會議沒避嫌
,被認定有串證之虞完全自找的
不是綠色的沒有人權
用微信串證要怎麼防?微信的伺服器都在
中國跟香港通信紀錄根本調不到
所以垃圾高院
不是 你講柯的行為有串供疑慮 這OK阿
問題你用科技發達來壓就直接帝王條款了
高院用這個理由真的會出大事
放出來串證才瞎吧
放出來串證比較爽?
今天不就開了串證大會
本來以現況而言就難以阻止串證,但重
點是你罪嫌重大又胡說八道啊,這是邏
輯,哪是什麼帝王條款,亂扯一通
所以說你聽不懂我在說啥 我只針對科技
發達所以可以羈押這點而已
至於其他什麼 你壓我那有說有意見
羈押是為了防止串供吧
文組之恥
燦燦起訴後不就放出來了嗎?
有人很想展現他的影響力
帝王個頭啦 不要把你無法反駁的都冠上
帝王條款
只有綠共能夠超越紅共
高等法院可以闡述有人翻供可能串證
但這應該是偵查中的案件才要預防串證啊
哪有人偵查簽結了還在預防串證的
更扯的是用現今網路科技發達當理由的
這樣只要任何一個被告被起訴不認罪
通通可以用這個理由駁回交保裁定耶
現實就是如此啊,不然你反駁看看啊,
現在這年代怎麼實質阻止串證?
高院也沒直接裁定啊,他要地院說明啊
,你是地院你說說看啊
不爽叫橘子回來啊 要不然就直接認罪啊
召集證人開秘密會議 還有3個垃圾翻口供
北院法官484吃屎了
跟對岸用科技監控人民玩法一樣 真的就是
獨裁變體
當庭問辭不辭黨主席,不辭會串供。辭黨主
席得開會,開會辭黨主席又被說串供,到底
要怪誰?
是
本案共犯在逃而且四個共同被告不認罪
是怎麼滑坡到通案適用的
爆
[爆卦] chatgpt對柯裁定全文提出問題原裁定省略 這段裁定的理由中可能存在一些不合理或值得質疑的地方,主要涉及程序正義、證據評價 、比例原則等方面。以下是幾個潛在問題: 1. 證據不明確,卻羈押被告 裁定書中提到「形式上已符合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圖利罪之要件」,但隨後指出「究竟僅54
[討論] 大膽預測押柯不押澎理由是 澎大概都招了 沒意外絕對是污點證人加被告 但可暫時保釋 而柯有串證滅證之餘25
Re: [新聞] 快訊/北檢抗告成功!柯文哲無保請回遭撤最關鍵的就是高院在這邊表現的態度 高院審理後,認為北院讓柯文哲無保請回的裁定, 針對部分理由調查不足, 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重新裁定。 小弟幫忙翻譯翻譯9
Re: [新聞] 快訊/柯文哲羈押禁見!律師證實「不提抗一句話 心虛了 我們來看看真正心中坦蕩蕩 又被司法迫害的人14
Re: [新聞] 工作簿「wen」是柯文哲!北檢抗告理大家早上安 聽說1月1號未婚 又這麼早起的是處男 刑事訴訟法第413條規定:「抗告法院認為抗告有理由者,應以裁定將原裁定撤銷;於有 必要時,並自為裁定。9
[討論] 從法律實務講句公道話高院裁定的理由:"高科技網路平台串證難以發現" 洨草表示這個理由在所有刑事案件都適用,不應該做為撤銷原裁定的理由 做為法律從業者(超過20年)的視角來看,這一點是合理的,所有被告都有可能透過各種可 以取得的資源、管道串證 但是,不要忘了7
[討論] 依照高院裁定理由柯文哲押定了~高院這次講的很死 高院表示,依現今科技發達可利用網際網路秘密通訊,且隱蔽性極高不易察覺之實況判斷 ,被告4人保釋在外後,顯可輕易利用相關通訊軟體進行隱密通訊而與共犯或證人勾串, 並不因被告4人、同案被告及相關證人已於偵查中為相關陳述而有區別。是以,被告4人與 同案被告、相關證人間,既不排除仍有前揭相互勾串之虞,僅憑原裁定併命其等於具保後8
[討論] 高院理由如果成立高院裁定撤銷桃園交保理由: 1、高院新聞稿說:「已有數名被告、證人經訊問後釋回或交保,被告得輕易與上述涉案 人接觸、聯絡,參諸被告政商關係綿密、人際往來廣闊,顯然具有極高政治地位及社會影 響力,檢察官指稱尚有潛在未浮現之相關人而有勾串可能,並不違反常情事理,」這個理 由如果成立,那現在現在還在外面的林姿妙、高虹安、顏寬恆等人是不是都可以用這個理2
[討論] 高等法院為什麼不自為裁定就好94啊 高院覺得桃園地院讓阿燦交保的理由不足 恐有串證之虞 廢棄發回 要桃園地院重新審酌 覺得人會跑 那高院為什麼不自為裁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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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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