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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所以是未審先判?還是奉命羈押?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所以是未審先判?還是奉命羈押?作者
court0043
(紅色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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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發院的發回理由之一,

就是: 被告未認罪!

就怪了, 覊押理由的判斷, 其中哪一條是認不認罪來著?
更何況高院只不過是審酌覊押裁定,
地院可是連審都還沒審,
你高等法院法官, 怎麼就知道該不該認罪了?

所以真的是奉命覊押?

還是根本就是最嚴重的: 未審先判?

未審先判的歷史上著名案件是什麼?
就是幾個軍人殺了個小女孩的案件, 什麼慶的,
承審過的最高法院法官, 就曾以講座身份, 直接不客氣地講:

就是他幹的, 不然還有誰?

他的意思是說, 限於古時候一直以自白為證據之首,
所以當時才會只有自白, 如果當時的憲兵、警察能繼續調查,
就會有其他的證據。
所以現在不能因為只有自白, 就放掉這個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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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問了: 這個死盯著excel、把這個excel 當自白要用到底的心態,
跟這個什麼慶的亂判案,
有什麼兩樣?

司法, 不只在抓壞人, 而是在保護人民的權利!!
當司法、當法官 沒有能力、也不信仰嚴格證明法則、不適用證據規則,
而直接大喇喇地寫說「被告未認罪」所以要覊押時,
只是為了要方便法官結案?
還是真維護了司法的公正、主持了正義?

我只覺得這些枉顧司法程序、胡亂適用不確定法律概念「勾串」的法官,
是國家之恥,
國家之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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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46.76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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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pian 01/05 18:00法院看證據能力,不是靠你這種槓精幹話

勸你多唸書, 連我在講刑訴101, 101-1都不知道, 亂回一通, 只是丟你父母的臉.

cschuan 01/05 18:01陳重文:是喔 那我能被押

tim1112 01/05 18:02這種笑話等柯真的跟江一樣被槍斃再來吹

tim1112 01/05 18:02啦。小草們該慶幸這個政府推動廢死。

※ 編輯: court0043 (101.10.46.76 臺灣), 01/05/2025 18:02:56

fdtu0928 01/05 18:08羈押要件知道嗎?裁定書裡寫得清楚。想

fdtu0928 01/05 18:08帶風向嗎?

chong17 01/05 18:14重罪條款也是羈押理由之一啊,高院也是認

chong17 01/05 18:14為柯文哲逃亡的機率很高

brella 01/05 18:36你在講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