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綠粉是支持虐殺兒童死刑還是反對啊?
看了一堆推文
實在不知道綠粉立場是哪邊
根據新聞報導
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增訂第272條之1,對未滿7歲者犯殺人罪,加?其刑2分之1,倘虐殺未滿7歲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另也修訂第286條,凌虐未滿7歲者因?致死,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不過在第286修法時,以表決方式處理,與?的民進黨立委幾乎全數投下反對票,唯民進黨立委邱議瑩投下贊成票。
表決結果如下
https://i.meee.com.tw/nmbrXjR.jpg
聽說綠粉沒有什麼自己主見
民進黨是什麼立場他們就什麼立場
不知道這件事是不是能再次驗證
我看到邱議瑩跟其他綠粉看法不一樣
是因為自己要選市長了嗎
那綠粉要站哪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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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132.183 (臺灣)
※ PTT 網址
推
不重要了 包牌
噓
不用修法,殺人罪就有死刑了
殺人又不會死刑的機率這麼高 你是第一天被民進黨統治嗎
→
所以為什麼要下修?
下修死刑? 我文章討論什麼你應該看得懂吧 別讓其他人覺得民進黨支持者都是不希望別人討論
推
結論就是民進黨或成最大贏家
噓
還在拿假圖造謠,也太噁心
你拿出你認為的真圖啊 所以報導也是假的? 再凹有用嗎 只會讓入邪教不深的人反省自己是不是會變得跟你一樣
推
反對下修
一個就算了 兩個都不知道討論什麼 這應該是有參考性了吧
→
笑死 又在貼錯誤的圖
噓
支那吸好了啦☺
推
樓上,那有錯誤?邱議瑩都道歉了,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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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enaC (123.194.132.183 臺灣), 07/18/2025 19:17:56
呵
推
虐殺這條本來智障了 虐待到致死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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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就是可以預見風險及結果 也放任
→
風險發生 幹嘛修個看主觀犯意 讓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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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機會推倒十年本刑
噓
怎麼還是這張圖?
推
你貼錯圖了
噓
翻成這樣還能拿錯的圖出來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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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那吸不愧是你
噓
現在誰是邪教阿^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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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2點半的才是此案的二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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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圖仔吸納西 lag八小時還在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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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otec 結果民進黨還是反對方….我還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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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正確的圖是民進黨改為支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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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你早八小時就知道民進黨反對啊
推
那邱議瑩道什麼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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啦 不要亂改亂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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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得出這種問題的怕不是犯罪預備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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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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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最懶人包一下 修法前 蓄意謀殺幼童(未滿七歲) = 蓄意謀殺普通人 適用刑法271條 死刑或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凌虐幼童致死(過失+凌虐+未滿七歲)![Re: [新聞]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最 Re: [新聞]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最](https://i.imgur.com/4QeydGCb.jpeg)
2X
[爆卦] 民進黨最新聲明稿:我們支持虐童處死守護孩子!支持增訂刑法第272條之1「虐殺兒童」最重可處死刑 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增訂《刑法》第272條之1 #虐殺兒童罪,條文明定「 對未滿7歲者犯殺人罪,加重其刑2分之1」、「虐殺未滿7歲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這項修法,是三黨透過朝野協商達成共識,並不需要經過表決。 至於 #國民黨 與 #民眾黨 在意的《刑法》第286條修正案,在最近三屆立法院,早已經三16
[討論] 修法修出問題了,虐兒最低刑度真的被調低版友指出藍白版本286條的bug,我認真去找出通過的版本,發現版友說的沒錯,7歲以下 虐童致死最低刑度真被調低了啦 簡單解釋一下,原本 第一項 未滿18歲之人淩虐 第二項 意圖營利![[討論] 修法修出問題了,虐兒最低刑度真的被調低 [討論] 修法修出問題了,虐兒最低刑度真的被調低](https://i.imgur.com/eSxLjlX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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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刑法第286條修法沿革。資料來源: 民國 101 年 12 月 05 日修正(西元2012年) 第 286 條 (妨害幼童發育罪)![[討論] 刑法第286條修法沿革。 [討論] 刑法第286條修法沿革。](https://i.imgur.com/dyrPmK2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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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虐童修法是不是釣出一堆法盲青鳥?看到一堆青鳥在那說這樣修, 以後直接殺孩童比虐殺致死還輕, 等於間接鼓勵大家直接殺小孩, 說真的,我嚴重懷疑青鳥根本沒有腦, 1:4
Re: [問卦] 林智群律師: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新聞裡寫到了本次修法 對於未滿7歲之人,以凌虐方式犯「殺人罪」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對於未滿7歲之人,以凌虐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先不看針對未滿18歲或7歲的部分![Re: [問卦] 林智群律師: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 Re: [問卦] 林智群律師: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8313/e8313457.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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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虐殺兒童最重可處死刑朝野協商通過無表決我不是草 這個可受公評吧 但你這個圖裡面的朝野協商是在講272 是針對271「殺人者」 民進黨反對跟邱議瑩二讀按到同意那個 是針對286「凌虐者」相關的加重 你這就是混淆 視聽 271殺人者怎麼判定是個問題 你是用最終行為來判斷的話,那286的致死加重就應該加在2X
[討論] 虐殺兒童最重可處死刑朝野協商通過無表決原來藍白草洗版的 虐殺兒童可處死刑的增訂刑法272條之1 根本就沒表決 因為朝野已經協商通過了![[討論] 虐殺兒童最重可處死刑朝野協商通過無表決 [討論] 虐殺兒童最重可處死刑朝野協商通過無表決](https://instagram.ftpe7-1.fna.fbcdn.net/v/t51.2885-15/521678661_17916719610113674_5840314019962076869_n.jpg?stp=dst-jpg_e35_tt6&efg=eyJ2ZW5jb2RlX3RhZyI6InRocmVhZHMuRkVFRC5pbWFnZV91cmxnZW4uMTQ0MHgxOTIwLnNkci5mODI3ODcuZGVmYXVsdF9pbWFnZSJ9&_nc_ht=instagram.ftpe7-1.fna.fbcdn.net&_nc_cat=110&_nc_oc=Q6cZ2QGPCO2phjYsw6CAczPgC0POs1OTH6aLZuNchEdiI4HGL44tkbzzeqpQkoc8qgawJF0&_nc_ohc=ZVQ33JSCFx8Q7kNvwHQACHI&_nc_gid=6eARx763S4X3AF-T0x0rhw&edm=APs17CUBAAAA&ccb=7-5&ig_cache_key=MzY3OTIyMjYyOTgxNjc0ODU0Mg%3D%3D.3-ccb7-5&oh=00_AfTE2Ynw0Omg2j5ygh1fUz5pRbjtVdPeBRfCvYPLoU2c6Q&oe=687FCECA&_nc_sid=10d1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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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欸!頭腦要炸了啦我們不要管那些智障媒體白癡立委啦 每個都有自己的顏色鬼才要看 政治腦嘻嘻 直接看法條寫甚麼好咪 在殺人罪增訂第272條之一,對於未滿7歲之人,犯第271條之罪者。加重其刑1/2;對於未滿7歲之人,以凌虐方式處第271條第1項之罪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預備犯第二項之罪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3
Re: [新聞] 民進黨:支持「虐殺兒童」最重處死刑民進黨今天一直以有新增刑法272條之一來講他們有多支持兒童保護 但我想問問272條既然有用的話,當初那個保母凌虐致死的案件為啥不用272條去起訴?難道 檢察官是法盲?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起訴劉彩萱以及劉若琳兩姊妹3項罪名,包括1. 《刑法》第286條第1 項、第3項:凌虐兒童致死。2.《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刑?![Re: [新聞] 民進黨:支持「虐殺兒童」最重處死刑 Re: [新聞] 民進黨:支持「虐殺兒童」最重處死刑](https://i.imgur.com/Ae3tsjOb.jp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