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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台中年輕藍委都看不懂法條?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台中年輕藍委都看不懂法條?作者
anomic24
(若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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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廖偉翔提出一個非常特殊的修法見解,我完全看不懂他在供三小

Re: [新聞] 保母虐嬰致死 廖偉翔提修法增訂「殺童罪
https://www.ptt.cc/HatePolitics/E.4zKD8vxQ7bq4

結果剛才看到黃健豪在記者會的發言,讓我一樣傻眼。連基本法條文字都看不懂的人,竟然是我國的立法委員?這樣是要怎麼參與咬文嚼字的修法過程?

「現行兒少制度事前保護不足,一般新手父母要找好保母,沒有評鑑機制,只能像抽大樂透一樣,事後的懲戒也不夠,現行兒虐致死適用刑法第286條,最高刑期只有無期徒刑與10年有期徒刑,但兒虐致死就是殺人,普通殺人罪按刑法第271條最高可以判處死刑,殺人應該不分成人或兒童,但現行殺兒童的刑期卻比一般普通殺人罪還要輕,因此國民黨團要推動修法補救。」

靠邀啊,刑法第286條第3項的「兒虐致死」就是「故意虐童」+「過失致死」,是在沒有辦法認定保母有殺童故意的情形下,比較有可能適用的法條。

如果我們可以認定保母有殺童故意的話,直接用刑法第271條第1項的殺人罪就好了啊,這樣哪來比殺人罪還要輕?哪有區分殺人還是殺幼童?有區分的只有第272條對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的人加重其刑而已啊!

到底是怎麼得出「兒虐致死」=「殺人」這種不倫不類的結論的?這樣是要修什麼法?乾脆把刑法裡面全部過失犯或加重結果犯的規定都刪掉好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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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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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twodtwo 03/15 15:25黑雞苞養出來的F4 還能不艸包

benothing 03/15 15:26https://i.imgur.com/G2Wax7L.jpg

FlyKerr5566 03/15 15:26這些立委的水準不用期待 他們就只是

FlyKerr5566 03/15 15:26來蹭的

jorden 03/15 15:28台中 F4你敢嘴?

Spinner3 03/15 15:28台中F4你敢嘴?

gogoegg 03/15 15:29其實 親生父母或繼父母 虐殺嬰幼兒的最多

gogoegg 03/15 15:29保姆反倒案例比較少

gogoegg 03/15 15:29台灣把法律修得跟美國一樣就夠了

gogoegg 03/15 15:30美國罰這種都罰超重

ccl007 03/15 15:31要立法可以 不過會先起訴一堆粗心父母

slimak 03/15 15:35所以是要立保姆專法還是怎樣?

indium111 03/15 15:43草包啊

bbo40453 03/15 15:44台灣目前最重的就殺人罪,除非另外立殺

bbo40453 03/15 15:44幼童唯一死刑吧

piliwu 03/15 15:47最高已經死刑是要怎麼加重?

piliwu 03/15 15:48唯一死刑台灣上個世紀有這種法條你們可以

piliwu 03/15 15:48去google結果如何

Chen73 03/15 15:54台中素質不意外 去台中版會被力挺

agn0000099 03/15 15:58好好笑 不知道加重結果犯的人也可以當

agn0000099 03/15 15:58立法委員

hawdaiya 03/15 16:11盧婆的乾兒子,台中人的水準不意外

bryan910015 03/15 16:14好想提一個殺祥罪

daleptt 03/15 16:26就跟著王玉米講阿

s359999 03/15 22:04都是黑精紅銅牛國蛇神之二代,竟然能比比

s359999 03/15 22:04彥+頁黑稻還草包?

jung7458 03/16 00:00草包一天不秀下限會很難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