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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凌濤:藍白恐怕面臨「有民意卻沒票數」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凌濤:藍白恐怕面臨「有民意卻沒票數」作者
tim1112
(無力)
時間推噓 推:1 噓:1 →:12

你這樣是本末倒置。
民主政治的精神應該是公民是國家的主人,公民有權決定要選用誰上台成為公僕。也就是全民頭家的概念。

那麼既然是老闆,除了享有權力外,也必須對這個國家負責。
所以門檻根本不是問題,真正的關鍵是要鼓勵全國公民勇於對政治立場表態。社會賢達、販夫走卒,乃至於菁菁學子們,只要是中華民國公民,都不該對政治冷漠。
國家該做的,就是導正公民的價值觀,教育他們必須踴躍參與政治,因為他們是這個國家真正的主人公。

反過來說,鼓勵之外,也應該引進懲罰機制。作為老闆不該對公司事務漠不關心吧?自己國家的政治也該是相同的道理。

我認為對於那些打死都不願連署或投票的公民,必須要給予一定程度的懲戒,例如褫奪公權一定年限。既然他們不想行使權力,不就代表他們認為自己不需要這個權力嗎?那給予數年不等的期間不得行使權力,作為未盡國家主人公義務的懲罰,也能助於增加投票率。

當然實行上有滯礙難行的地方,例如投票是匿名性質,因此可能無法精確掌握某一公民的投票與否。但在選舉時,選務人員原本就會在投開票所核對身分證,因此應該可以確認某一戶口內的公民,當次選舉是否有前來投票。(無論所投對象為何)反過來說就是也能得知哪一位當次投票未參與。

可以採取計點制度,比如某年限內,該公民若未投票的次數達指定額度,則取消其下一次投票的權力作為罰則(另訂)。也就是缺席投票(選舉或罷免或公投)次數過多,則有可能失去下一次或更多次的投票權。那麼為了使自己的權力不至於喪失,那公民自然也不敢輕忽任何一次的投票。

人都是有惰性的,單方面改變門檻,懶投的人還是懶投。但如果真要把人民當成頭家,那人民相對的也不該被放任疏懶,應該要根據情況,給予不行使公民投票權的行為處罰才對。

※ 引述《moshenisshit (嘻嘻)》之銘言
: 這確實是現在罷免制度的一大問題。
: 現在罷免制度有幾個嚴重問題:
: 1. 提案、連署門檻太低,過於浪費公帑。
: 提案應該上調到2%,連署上調到13%左右,
: 附身份證之外,查驗單應該要每一張提案連署書都寄,
: 只要沒有回覆就剃除,回覆沒有連署就送檢調調查。
: 2. 投票門檻過低。
: 只要25%的選民自嗨,75%選民完全不在意,
: 罷免一樣會通過,投票門檻確實應該上調,
: 可以調整成投票率須50%,同意大於不同意,
: 或是之前有人提的當選票數+1都是不錯的方向,
: 這樣至少保證有足夠選民在意罷免這件事,
: 罷免才成立,大家都不在意就應該以失敗論。
: ※ 引述 《LeeSeDol》 之銘言:
: : 凌濤指出,最新的滾動式民調顯示,在台北市5席立委選區中,有6至7成民眾不支持罷

: ,
: : 但他提醒,這樣的數據只是「長線趨勢」,到選前最後2到3週,若投票率偏低,恐怕會

: 現
: : 「有民意卻沒票數」的焦慮。他說:「雖然民調顯示6成不支持罷免,但若最後投票率

: 有
: : 不到一半,或甚至不到4成,罷免仍有可能通過。」
: : 心得:
: : 凌濤表示,
: : 民意雖然明確站在藍白這邊,
: : 但投票投出來有可能無法反映出真實的民意。
: : 這是藍白支持者心中共同的焦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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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aowilliam 05/07 16:47你對投票行為的理解有誤…投票是權

suaowilliam 05/07 16:47利,不是義務、更不是你主張的權力

suaowilliam 05/07 16:47;政府因為政治參與不足而剝奪投票

suaowilliam 05/07 16:47權本身就是侵害公民權利的行為,高

suaowilliam 05/07 16:47機率違憲(就算有強制投票的國家通常

suaowilliam 05/07 16:47也是採罰款或坐牢,不是禁止投票);

suaowilliam 05/07 16:47再來,台灣人的問題不是政治參與度

suaowilliam 05/07 16:47不足,是不夠深,流於民粹,你的主

suaowilliam 05/07 16:47張對此基本上沒有幫助…

helphhh 05/07 16:48後面邏輯錯誤,老闆有擺爛的權力,但要承

helphhh 05/07 16:48擔後果,所以不應該懲罰消極參與

taopuppy 05/07 17:11國王的票數……

magicbobo 05/07 18:12新加坡強迫公民一定要投票,一定是

magicbobo 05/07 18:12你想要的民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