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練鴻慶快評》問題在吳釗燮 不在徐巧芯
10:152024/05/14
言論
練鴻慶
事實越來越清楚,徐巧芯所公布的文件,並非依《國家機密保護法》所核定的國家機密,而僅是外交部依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所核定之「一般公務機密」。(圖/本報系資料照)
外交部提告徐巧芯「洩密」,資深媒體人黃暐瀚說「法庭攻防的結果,無法預料。但公布機密文件的行為,(國民黨)整黨上下跟著上失智列車亂挺」。黃暐瀚恐怕是錯怪了徐巧芯跟國民黨。
現在事實已經越來越清楚,徐巧芯所公布的文件,並非依《國家機密保護法》所核定的國家機密,若是,則外交部長吳釗燮將複本寄送給113位立委,本身就是洩密;該份文件僅是外交部依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所核定之「一般公務機密」。
然而《文書處理手冊》僅是行政規則,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9條,行政規則係為「規範機關內部秩序及運作,所為非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之規定」,這也就是說,行政院的行政規則,無法拘束立法院的委員。徐巧芯既然沒有保密義務,自然不是洩密。
但即便徐巧芯在法律上無罪,可能還是有人認為,台灣面臨嚴峻的外交現實,既然外交部認為有保密的需要,徐巧芯還要公開,就是不顧台灣的國家利益。這句話完全可以反問,如果這份文件如此重要,為什麼吳釗燮不依法核定成「國家機密」,而僅核定為對立法委員沒有拘束力的「一般公務機密」?
在這邊解釋吳釗燮之心。為了怕外界說援烏是「密約」,吳釗燮不想核定成國家機密,這樣才能把複件寄給立委;但又因為不想回答「援烏的一千萬美金用在那裡」,於是吳釗燮再列為「一般公務機密」,這樣哪個立法委員敢監督,就把焦點轉移到「洩密」上,迴避公務預算的流向。
事實證明,吳釗燮完全成功,徐巧芯有沒有罪是一回事,但現在援烏的預算,已經監督不下去。看到這邊,讀者還認為挺徐巧芯是「失智」嗎?
※以上言論不代表旺中媒體集團立場※
4.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這一週來最爆炸的論點來了。
外交部提供列為密件的關係性文書本身就是洩密?
哇喔,這種論調這位作者敢說,我可不敢信啊。
行政規則的確不能限制外部,然而對於洩密行為的限制是基於刑132,而非僅僅基於文書處理手冊啊。
不然為什麼至今沒有半個挺巧芯的國民黨立委跟著貼出「沒有強制力」的密件公文?
列為密件不等於不能監督,這個話題,尚公已經說明很多次了。
不予重複。
至於最後的問題。
https://i.imgur.com/SorGve8.jpeg
每日發文數總上限為3篇,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
--
問題都在民進黨,巧芯只是點出問題而已
就被塔綠班攻擊,惹火我了
都是民進黨的錯,國民黨最乖了
確實 中央十成
所以這位筆者是鼓勵全部都列為國家機密
笑爛
蛤???寄給你立委為什麼是洩密???
沒錯! 請國防部及外交部以後別再向
立委洩密 嘻嘻
既然沒事,那麻煩其餘國民黨立委也按
照900芯的方式來公開機密文件呀,笑死
一面指控主動提供給立委是洩密,一面痛批
列密導致無法監督。 這種思維真的很爆炸
立委要調資料就說文件保密恕不提供
你立委有疑問寄給你告訴你情況,你是立
委有權責可以問,但沒叫你公佈拿來炒作
阿?
這種智障發言真的是笑死
藍白盡出這種製杖論述,洗到一整個都不
正常了
這個人是不是腦袋有問題…
練鴻慶是誰???
這位讀者要不要改名為練蕭威 還是想反串
測試中時 是否搭失智搭車
原來是羅智強子弟兵,那沒事了
哪裡無法監督?明明就有秘密會議= = 尚
公不是舉例過了?
照這邏輯那密件全部立委別看阿,有問題
你家的事?那這樣又說外交部濫權?自助
餐?
基隆市長幕僚XD
他們也知道自己在拗啦,就出來鬧一下
這種文章就騙騙一般民眾~反正都是DPP錯
中時已經有一位藍孝威記者了
寄給你立委就是要給你監督用
現狀為了挺美鳳,真的在質疑公務文書體
系了耶,越講越離譜
洩啥密
你立委可以召開秘密會議質詢
妳的密件不是妳的密件
你們還以為中時有正常人捏
旺報講的,反著幹就對了
不然這樣你這位如果不覺得,可以叫其
它國民黨立委做同樣動作申猿徐
練洨話快評?XD
這種發文邏輯真的笑死
神經病
姓這種的就外省仔吧
應該說,拘束立法院的委員的是
刑法第132條:
公務員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
應秘密 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啥文書 應秘密 是寫在《文書處理手冊》
這種邏輯大概是跟郭正亮學的
"所為非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之規定"
非直接對外發生法律規範效力,
所以加上 刑法132條 就能對外、對洩密的
公務員發生法律規範效力了,應該醬說
看來徐巧芯的洩密真的逃不了,而且她很怕
,所以才搞到藍營整體陪她一起發瘋....
看姓氏就可以跳過了
難怪國民黨民調連20都沒有
這姓氏看大概就是外省人了….
本來問題是在徐巧芯 吳釗燮去配合
吳釗燮就是徐巧芯的共犯
我也覺得不是機密,請其他國民黨立委
趕快公告所有類似的密等公文
哈哈哈哈哈哈哈 這個最奇葩
這個白癡是完全無視刑法132嗎….
有這種智障幕僚,國民黨真的可以關ㄧ關
了
中時又來了哪個舔共仔
中央十成
羅智強辦公室助理是吧,血統純正
好奇問,若台北市自行頒布的規定,立委是
否沒有遵守的義務?
這個邏輯,是體育老師教的嗎
建議改名練肖威
欸欸鴻慶 你是不是很會練? 出來練阿
如果立委覺得不是機密可以申請解密 而不
是耍低能
國民黨基隆市長謝國樑秘書練鴻慶
原來是在基隆練的啦 很會練喔
這咖小是誰啊?
不知北北基桃的市府有沒有密件公文?
都說交付立委,立委就有責任要保密。自
己踩紅線秀公文怪外交部?低能
中屎
講這麼多廢話,那繼續公布密件啊
哪裡來的…比力宏敢
行政單位注意以後不要向立委洩密
看這個名字就知道內容不值得一看了
失智列車
這個人是誰
這……
這個人可以在顛倒是非一點
外省支那豬
中屎新聞 臭不可聞
中屎
左右互搏的論述
也只有紅色媒體寫得出來
3
: : 1.轉錄網址︰ :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 : 2.轉錄來源︰1
我覺得這篇社論還挺搞笑的 在某個角度來說也挺無知的 ※ 引述《Pietro (特務P)》之銘言: : ※ 來源為FB/推特,則文章標題須為來源名稱。(ex:人名、粉絲團名…etc ) ※ : 1.轉錄網址︰2
藍營如果要續繼凹這件事情 可不可以直接請藍營所有的地方縣市首長 一起來做這件事情: 縣市政府所有招標文件 在公告前全部不需要核定機密等級 直接公開好不好?
24
Re: [討論] 疫苗採購為何封存30年.....年如果照這個內容來看,基本上衛服部這樣已經算公然違法了 依國家機密保護法11-2規定, “極機密”的保密期限不得超過20年, “機密”的保密期限不得超過10年 只有“絕對機密”才能保密至30年20
Re: [黑特] dpp外交部為什麼會洩密給巧芯?????五十一、國家機密文書區分為「絕對機密」、「極機密」、「機密」; 一般公務機密文書列為「密」等級。 機密文書與非機密文書或國家機密文書與一般公務機密文 書合併處理時,以其中機密文書最高之等級為機密等級。 國家機密之核定,應於必要之最小範圍內為之,且為貫徹行政資訊公開原則,保密期限23
[討論] 徐巧芯挨告洩密罪 鄭麗文:法院判刑可行的徐巧芯挨告洩密罪 鄭麗文:法院判刑是可行的 鄭麗文: 我們也看到畫面裡頭 她(徐巧芯)的確用那便利貼把它貼起來了14
Re: [新聞] 徐巧芯洩密獲藍營聲援 黃暐瀚:整黨這件事弔詭的是買台灣商品 那不能捷克開清單台灣這邊自己公開招標不就好了 然後再把需要的東西送出去,而不是讓捷克自己來台灣買 這麼幹結果被懷疑五鬼搬運法剛好而已 : 2.11
[討論]「已經洩漏的機密不叫機密」這句對嗎?,公務員服務法第 4 條規範公務員對於機密事件,無論是否 主管事務,均負有保密義務,主要是因為公務員代表國家推動及執行 各項政務,本應對國家、公務機關及其職務負有忠誠義務及特別權利 義務關係,然公務員對於政府機關機密必須予以保密之理由與目的何 在?秘密,既係指「隱密而不讓人知道、隱藏不公開的事」,有研究8
Re: [新聞] 徐巧芯洩密獲藍營聲援 黃暐瀚:整黨1. 這筆錢本質就是金錢援助外交 只因為要求對方購買一定額度的台灣產品 這本來是好事,促進我國醫療產業發展的好事情。 結果變成違反採購法,金錢援助外交耶……5
Re: [新聞] 徐巧芯洩密獲藍營聲援 黃暐瀚:整黨失第 5 條 國家機密之核定,應於必要之最小範圍內為之。 核定國家機密,不得基於下列目的為之: 一、為隱瞞違法或行政疏失。 二、為限制或妨礙事業之公平競爭。4
Re: [新聞] 徐巧芯遭外交部怒告 黃國昌傻眼:看不好了啦,反串仔 外交部自己都定義不是國家機密了,國蔥老師講的就是事實 依照國家機密法第32條規定,洩漏或交付經依本法核定之國家機密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如果那個文件是經過核定的國家機密,外交部就能用32條告死徐美鳳。 但是外交部卻只能用刑132告,代表那就只是一般公務秘密,不是國家機密。X
Re: [新聞] 傳北檢認「非屬國家機密」 王定宇:別誤國家等級? 這是文件首頁,上面就直接寫個密。 當你說說國安等級這四個字,就知道你本身對於國家檔案管理法和文書作業管理條例沒有 搞清楚。- 我們來看看文書處理手冊的保密規定 節錄如下 (二)機密文書之收發處理,以專設文簿或電子檔登記為原則,並加註機密 等級。如採混合方式,登註資料不得顯示機密之名稱或內容。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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