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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人民『知』的權利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人民『知』的權利作者
Megahold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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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不希望自己的權利被犧牲,這段話我相信應該每個人都同意。

8/6 憲法法庭有大法官問到查了弊案到底能做甚麼?

刑事責任嗎?還是追究彈劾公務員責任?

直白的意思就是刑事責任交由法務部去查偕同司法院做審判,
公務員責任就交由監察院去做。

那立法院查弊案的目的到底是甚麼?

我認為這目的不就是昭然若揭嗎?

就是滿足人民『知』的權利阿!知道自己稅金花在哪,難道很難理解嗎?

刑事訴訟法245條第一項明文規定「偵查不公開之。」
監察法26條第三項有明文「調查人員對案件內容不得對外宣洩。」

如果今天一個弊案調查很久,這樣人民不就都不用知道發生甚麼事情了?

所以憲法67條第二項、71條就是要讓代議士行使職權,讓人民享有『知』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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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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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00270144 08/07 20:20早點讓相關人知道,才方便滅證

kobedalanpa 08/07 20:20司法監察要保密有其原因,你修個爛法

kobedalanpa 08/07 20:20就要提早暴雷把司法監察當什麼?

dritcritx 08/07 20:20卡提諾學派的憲法新解嗎??

Yaomini 08/07 20:20正確!呼籲將調查權下放到一般民眾,這

Yaomini 08/07 20:20是知的保障

cunankimo 08/07 20:21市議員查京華城,是毀憲亂政嗎?

kobedalanpa 08/07 20:21蔥粉現在的平均智商有低到這樣了嗎

fdtu0928 08/07 20:22你錯了。新通過的立職法也有調查不公開

fdtu0928 08/07 20:22的規定

gogen 08/07 20:43工三小

enderboy7652 08/07 20:43想這樣幹就修相關法規啊,不然乾脆

enderboy7652 08/07 20:43修憲

brella 08/07 20:44那你要不要露肛門給我看看,我有知的權利

nepenthes7 08/07 21:19連連看造謠的權力吧

nepenthes7 08/07 21:20到底這些貪污立委能給你知道什麼正確

nepenthes7 08/07 21:20的東西

lbowlbow 08/08 08:29司法監察都有公告,智障民眾自己不去查

lbowlbow 08/08 08:29還要立委開直播才知道?

lbowlbow 08/08 08:30我靠昌粉又忘記偵查不公開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