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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翁曉玲出招!監委違規最高「罰600萬」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翁曉玲出招!監委違規最高「罰600萬」作者
win8719
(win8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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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eeSeDol (嘖嘖...)》之銘言: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0605001995-260407
: 立法院近日再度討論廢考監議題,藍綠意見衝突。而國民黨立委翁曉玲率先提出「監察委: 員行為法草案」,已於上月31日一讀付委員會審查。該法案內容指出,監察委員並未如立: 法委員受立法委員行為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與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之規範,致其: 身為監察機關卻不受相應之法律規範監督,因此擬具共21條草案,盼能讓監察院於現行五: 權憲法之下能確實發揮其功能。其中若監委圖利自身,或損害他人,最高可處六百萬元罰: 鍰。

他真的是法律專家嗎?

看到這個我就會想到是不是連路人都不如了

圖利方面~如果真的犯了圖利了

會有圖利罪這條辦他

也就是柯文哲現在可能犯到那條

然後你怎罰他6百萬元了?

沒聽過一罪不二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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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104.59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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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uce2248 06/05 16:23女版蔥仔

Hohenzollern 06/05 16:26翁曉玲是中國國民黨版本的黃國昌XD

weeny 06/05 16:29清大出這種--唉

antistar 06/05 16:30雖然我是沒看法條內容啦,但罰鍰是行政

antistar 06/05 16:30罰,如果真有刑事不起訴但行政有責任時

antistar 06/05 16:30就可以用到,以你的智商不知道很正常

刑事都不起訴了?你如何說他有罪? 只有高智商的才會想的到 刑事都不起訴的狀況下還判人有罪要開罰

※ 編輯: win8719 (118.160.104.59 臺灣), 06/05/2024 16:31:34

teremy 06/05 16:32罰監委是否也是立院決定就可以罰了呀?!

teremy 06/05 16:33那多數黨很猛哩 可以罰官員、人民跟監委

antistar 06/05 16:33刑事沒責任不代表行政無責,以你的智商

antistar 06/05 16:33不知很正常

刑事都沒責任了 行政要如何要責任這都是圖利了 就算你罰了~打上法庭你一樣是輸 你真的是高智商

※ 編輯: win8719 (118.160.104.59 臺灣), 06/05/2024 16:35:02

antistar 06/05 16:35還有行政罰不是判人有罪,以你的智商不

antistar 06/05 16:35知道是很正常的

行政也叫圖利好嗎你這高智商 能知道這些果然跟別人智商不同

※ 編輯: win8719 (118.160.104.59 臺灣), 06/05/2024 16:35:50

antistar 06/05 16:38就像你主子監委要彈核失敗一樣,這是行

antistar 06/05 16:38政,如果是刑事就是其它檢察官用公務員

antistar 06/05 16:38濫權罪起訴,以你的智商不知道是很正常

再來告訴你高智商的幻想一樣 只有高智商才會不考慮現實狀況覺得自己是對的 釋字第五八五號 裡面有一段是這樣說的 立法院為有效行使調查權,固得以法律由立法院院會決議依法對違反協助調查義務者科處 適當之罰鍰,此乃立法院調查權之附屬權力。惟對違反協助調查義務者課以罰鍰之法律規 定,除採用裁罰手段應為達成調查目的所必要者外,其裁罰要件及標準均需具體明確,俾 使受規範者得預見其行為之可罰,且其規定得經司法審查加以確認,以符憲法第二十三條 之比例原則及法律明確性原則之要求。是真調會條例第八條第七項「違反第一項、第二項 、第三項、第四項或第六項規定者,處機關首長及行為人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 罰鍰,經處罰後仍繼續違反者,得連續處罰之」及第八項前段:機關首長、團體負責人或 有關人員拒絕真調會或其委員調查,影響重大,或為虛偽陳述者,依同條第七項之規定處 罰等規定,並未明定立法院行使此項裁罰權之程序,且於同條第四項、第六項規定未依前 開意旨修正之前,其對違反協助調查義務者行使裁罰權之要件,亦非明確,與正當法律程 序及法律明確性之要求均有未符。

又就機關首長、團體負責人或有關人員拒受調查,影響 重大,或為虛偽陳述者,同條例第八條第八項後段規定「並依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二 百十四條等相關規定追訴處罰」,應係指上開人員若因受調查而涉有犯罪嫌疑者,應由檢 察機關依法偵查追訴,由法院依法審判而言,非謂其拒受調查或為虛偽陳述,即已符合刑 法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二百十四條或其他犯罪之構成要件,上開規定應本此意旨檢討修正

刑法有的你行政就不用立了 這是檢調的事情 不關你行政的事 這是由檢調來調查 果然只有高智商會覺得刑法可以處罰的東西~行政還需要再立一次

rwhung 06/05 16:39圖利是刑法和 貪污治罪條例 都是併科罰金

※ 編輯: win8719 (118.160.104.59 臺灣), 06/05/2024 16:43:10

antistar 06/05 16:41行政罰跟刑事罰不同,以你的智商以為刑

antistar 06/05 16:41事沒事行政就沒責任也很正常

rwhung 06/05 16:42@antistar 你要怎麼行政罰?

antistar 06/05 16:42都說是罰鍰了,還鬼扯說我說有罪?以你

antistar 06/05 16:42的智商要公然鬼扯也很正常

你果然是高智商再神扯阿 都不知道有刑事的法條~行政就不用立了嗎 還有一點你刑事檢調都證明他沒罪了~ 你行政如何處罰?

※ 編輯: win8719 (118.160.104.59 臺灣), 06/05/2024 16:43:50

rwhung 06/05 16:43我覺得先找條文來看比較清楚他的立法原因

※ 編輯: win8719 (118.160.104.59 臺灣), 06/05/2024 16:44:46

antistar 06/05 16:44我哪知怎麼罰,我又還沒看法條,但就有

antistar 06/05 16:44死忠仔不懂刑罰跟行政罰差異啊,我就愛

antistar 06/05 16:44嘴死忠的智商呀

我單純看圖利跟損害他人喔 現在是有高智商的在幻想還沒出來的法條喔 到底誰死忠阿~連沒出來的東西都在幻想

※ 編輯: win8719 (118.160.104.59 臺灣), 06/05/2024 16:45:17 ※ 編輯: win8719 (118.160.104.59 臺灣), 06/05/2024 16:45:40

antistar 06/05 16:45看看你死忠仔的智在拗就知多可笑

要凹啥?凹那一點說出來啊 高智商果然也很好笑~一一被打臉說人凹

※ 編輯: win8719 (118.160.104.59 臺灣), 06/05/2024 16:46:11

antistar 06/05 16:47看圖利是三小?看圖利2個字就知道是刑罰

antistar 06/05 16:47

rwhung 06/05 16:47@antistar

rwhung 06/05 16:47行政罰法第26條

rwhung 06/05 16:47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

rwhung 06/05 16:47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但其行為應

rwhung 06/05 16:47處以其他種類行政罰或得沒入之物而未經法

rwhung 06/05 16:47院宣告沒收者,亦得裁處之。

antistar 06/05 16:48明明講罰鍰,你鬼扯有沒有罪?有沒有罪

antistar 06/05 16:48是刑罰,以你的智商不知道也很正常

高智商的還要再凹喔 另第七條同樣參考「監察院監察委員自律規範」第七條及第十條規定,監察委員不得假借 職權,以圖本身或他人之利益 這是他的話喔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C0000001&flno=131

刑法131條一樣喔 第 131 條 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 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所以你高智商要怎幻想不一樣啊 我是用新聞報導內容來討論喔 不是跟你幻想沒有的東西高智商的

※ 編輯: win8719 (118.160.104.59 臺灣), 06/05/2024 16:50:48

rwhung 06/05 16:50如果是圖利,那就不會是行政罰了

rwhung 06/05 16:50要看他法案怎麼寫的

※ 編輯: win8719 (118.160.104.59 臺灣), 06/05/2024 16:51:28

antistar 06/05 16:51明明就說是罰鍰了,你還鬼扯什麼刑罰?

antistar 06/05 16:51

你犯圖利罪就要交給檢調喔 不是自己行政罰緩就可以喔 然後釋字585也說了 刑法有的東西檢調去辦就好~你行政就不用再立了

※ 編輯: win8719 (118.160.104.59 臺灣), 06/05/2024 16:52:47

antistar 06/05 16:54如果連罰鍰意思都不懂,還能整天鬼扯刑

antistar 06/05 16:54法,以你的智商不知道也很正常,畢竟是

antistar 06/05 16:54死忠的

連釋字都不看不敢面對 整天只會幻想 果然是高智商的人 厲害神扯 識字585都明確告訴你了 刑法有的東西行政就不用立了 還再那邊堅持只是罰緩~果然能支持蔥沒有催眠本事可不行 夠有信仰的~

※ 編輯: win8719 (118.160.104.59 臺灣), 06/05/2024 16:55:44 ※ 編輯: win8719 (118.160.104.59 臺灣), 06/05/2024 16:56:10

antistar 06/05 16:56還有啦,刑法的構成要件跟自律條例根本

antistar 06/05 16:56不同,以你的智商不知道也很正常

還有啦告訴你 不要一直用高智商想像了 釋字585很明確的告訴你 刑罰有的東西行政法就不用立了 交給檢調調查

※ 編輯: win8719 (118.160.104.59 臺灣), 06/05/2024 16:57:56

rwhung 06/05 16:56我找到他的草案了…

rwhung 06/05 16:59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十七條 他是用

rwhung 06/05 16:59這條來處罰

antistar 06/05 17:00完全不同的構成要件可以當成一樣的法條

antistar 06/05 17:00,以你的智商會這樣想也很正常

都說了釋字585了 你再那邊幻想啥的都沒用 你知道嗎 上面也告訴你了 刑法有的東西行政沒用 不是看你幻想出來用構成要件當因素 你高智商的幻想別人跟不上也很正常

※ 編輯: win8719 (118.160.104.59 臺灣), 06/05/2024 17:02:08

rwhung 06/05 17:02原PO 是你搞錯了喔

監察委員跟公職人員事不一樣的.. 你可以拿他法案來看看嗎

antistar 06/05 17:04刑法跟自律條件完全不一樣的內容,還能

antistar 06/05 17:04當成一樣的東西,以你的智商也只能這樣

antistar 06/05 17:04想真可憐 嘻嘻

※ 編輯: win8719 (118.160.104.59 臺灣), 06/05/2024 17:18:03

antistar 06/05 17:08隨便胡謅個釋字也無法掩蓋你鬼扯2個要件

antistar 06/05 17:08完全不同的事實,也無法掩蓋你連這是罰

antistar 06/05 17:08鍰都不知的事實,嘻嘻,以你的智商不知

antistar 06/05 17:08道是很正常的

antistar 06/05 17:09隨便嘴個釋字能代表你的智力展現?

antistar 06/05 17:17刑法是明知違背法令,自律規範沒有,以

antistar 06/05 17:17你的智商看不出來是不意外啦

你先拿他草案來看看再說不一樣好嗎 你怎這樣容易幻想阿 我都跟你說了~我看他圖利還有他說的內容 你如何確定不一樣啊 還是你高智商到幫翁寫法案了?

※ 編輯: win8719 (118.160.104.59 臺灣), 06/05/2024 17:20:23

antistar 06/05 17:22所以刑法跟自律規範的差異,以你的智商

antistar 06/05 17:22經過我教導能看出來了嗎?鬼扯釋字585要

antistar 06/05 17:22做什?

antistar 06/05 17:24http://i.imgur.com/ZqtnCHL.jpg

antistar 06/05 17:24以你的智商不會找,我找好了 嘻嘻

antistar 06/05 17:26自己愛幻想扯個釋字585和刑法圖利罪,再

antistar 06/05 17:26怪別人,這智力差距夠大

rwhung 06/05 17:26@antistar 你貼法案說明會比較清楚

rwhung 06/05 17:27原PO 就跟你說他是用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

rwhung 06/05 17:27避法第十七條 ,不是用貪汙治罪條例

rwhung 06/05 17:29我是覺得翁這草案很奇怪,但你根本打錯

antistar 06/05 17:29正常人都知道看構成要件,就這咖只看圖

antistar 06/05 17:29利2字就腦補一堆還說別人幻想,這智力差

antistar 06/05 17:29距太大了

rwhung 06/05 17:30原PO 自己還看到草稿了,還在跳針

rwhung 06/05 17:30 都 案

我不是用貪汙治罪條例好嗎..圖利罪不再貪汙治罪裡面..

antistar 06/05 17:30我從一開始就說這是罰鍰了,就有人智力

antistar 06/05 17:30差距硬要扯刑法,怪我?

看了了解他跟131條有差別 少了明知違背法令 我錯

※ 編輯: win8719 (118.160.104.59 臺灣), 06/05/2024 17:30:58 ※ 編輯: win8719 (118.160.104.59 臺灣), 06/05/2024 17:33:29

rwhung 06/05 17:34原PO 你一直貼刑法啊

win8719 06/05 17:34我一直都說跟刑法一樣的話就不用定阿

win8719 06/05 17:34所以沒看到草案我就是用刑罰阿

antistar 06/05 17:35你錯的可多了,構成要件還只是其中之一

antistar 06/05 17:35呢 嘻嘻

win8719 06/05 17:35他現在事少了明知違背法令~就跟圖利不一

win8719 06/05 17:35樣阿

rwhung 06/05 17:36他真的愈扯愈錯…

win8719 06/05 17:36還有那裡錯指教一下

rwhung 06/05 17:36我會建議你 道歉休戰

win8719 06/05 17:37不用建議阿

win8719 06/05 17:37我一直討論的都是跟刑法一樣的話就不用定

win8719 06/05 17:37不知道哪裡錯了?

rwhung 06/05 17:38你一開始講的確實是刑法用就不用定,你但

rwhung 06/05 17:38但你後面就是繞在刑法了

win8719 06/05 17:39當然阿~我沒看到草案之前就是先用我看到

win8719 06/05 17:39的內容來評論阿

win8719 06/05 17:39看到草案後我也知道他跟刑法少了明知違背

win8719 06/05 17:39法令~事可以定的沒錯

rwhung 06/05 17:39antistar 從頭到尾都在講行政罰

win8719 06/05 17:40我從頭到尾都再講行政跟刑法一樣就不用定

rwhung 06/05 17:40「刑事都沒責任了 行政要如何要責任這都

rwhung 06/05 17:40是圖利了 」這你

win8719 06/05 17:40他沒貼出來之前我就是用我了解的東西跟他

rwhung 06/05 17:40自己打的

win8719 06/05 17:40

win8719 06/05 17:41因為是用兩個法條定一樣的狀況出說出來的

win8719 06/05 17:41兩個法條一樣~刑事沒事行政就會沒事啊

win8719 06/05 17:41但是草案少了明知違背法令~就刑事沒事

win8719 06/05 17:42不代表行政沒事

win8719 06/05 17:42所以他一貼出來就知道這個可以的因為兩條

win8719 06/05 17:42不一樣

rwhung 06/05 17:46在我們三個人都還沒看過草稿時,他講的就

rwhung 06/05 17:46比較正確了。他講刑法沒事不代表行政沒事

rwhung 06/05 17:46,你卻一直用 刑法講說 刑法都沒事了,行

rwhung 06/05 17:46政怎麼會有事

win8719 06/05 17:47因為我都用法條內容一樣相同來講啊= =

deegs10221 06/05 17:48先去翻行政罰法好嗎

win8719 06/05 17:48因為草案少了一句最關鍵的明知違背法令

win8719 06/05 17:48這樣就是兩條不同的東西了

win8719 06/05 17:49我錯抱歉抱歉~沒好好了解~

allento3 06/05 17:51國會改革到底改革了啥 只看到不斷擴權

allento3 06/05 17:51司法 監察 行政 現在立法院全都要

allento3 06/05 17:51藍綠白立委那種德性 擴權這麼大絕對災難

allento3 06/05 17:52立委犯罪的記錄絕對比監察多 有沒有立法

allento3 06/05 17:52管管立委諸公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