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國民黨發文叫韓國瑜暫緩請總統公佈
不行喔!
第 72 條
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之,但總統得依照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辦理 。
法案只要送到總統,行政院沒有提覆議或不副署,總統就沒有不公布的權力
然後藍白上上禮拜還在洗不副署不公告違憲
https://udn.com/news/story/123528/8442149
結果這禮拜居然要求總統暫緩公布
沒見過這麼愛自打嘴巴的政黨啦!
※ 引述《chal ( )》之銘言:
: 立法院長請總統暫緩公佈
: 憲法沒有說不行
: 那請民進黨立院總召
: 也發佈公文請總統暫緩公佈憲訴法
: 總統應該可以決定YES or NO
: 只能說
: 如果憲法沒規定都可以自己定義
: 那行政權有更多空間
: 其實法案三讀到總統公佈的這個時間差
: 也是可以提起釋憲
: 當然藍營會覺得還沒公佈就不能提起釋憲
: 但一切最終的說法還是以大法官為主
: 如果大法官接受釋憲聲請
: 那就表示大法官認為三讀後就可以釋憲了
: 憲法沒有明文規定要公佈後才能釋憲
: 不爽請去釋憲
: 但大法官就接受了 代表意見很明確了
: 其實這一切都是看誰不要臉而已
: 之所以民進黨會對不副署有點疑慮
: 就是民進黨還想走憲法精神
: 所以大法官徑行認定三讀後公佈前就可以釋憲
: 會是比較符合憲法精神
: 又可以瓦解藍白毀憲亂政的陰謀
: 現在青鳥飛不動
: 但相同的 藍蟾蜍也爬不出來
: 所以相對對行政權有利 (不會引起民怨)
: 法條那麼複雜
: 大法官說了算
--
行政院是不副署先還是總統公布先啊?
是行政院不副署先還是總統公布先啊
不副署先 行政院不送總統不會收到
那之前潘孟安說會打臉總統的意思是什麼
推,專業
那之前潘孟安說不副署會打臉總統的意思是
什麼
kmt 沒有計畫,重大的爭議多的法一次強過三
個
行政院覆議對立院,副署對總統
不副署等於卓榮泰反對賴清德
那是形式上 如果賴也同意他不副署
實質上就是給立法院難看XD
潘孟安的態度顯然是目前不會這麼走
府院目前的態度就是照常副署和公佈
做都還沒做就改
爆
首Po國民黨不知道在發什麼瘋, 黃國昌最愛的罷免連署附身份證影本, 以及花東離島預算爆增的財劃法, 分別由徐欣瑩跟陳玉珍, 發文給立法院長韓國瑜,5
我猜啦! 這會叫賴清德以總統的身份出來喬,然後行政院提覆議 憲訴法和罷免法會直接退回作廢 財劃法大家坐下來喬一起分擔責任,中央會下放一些錢給地方 上星期立法院的戲大家白演了3
幹,這是昏招吧 三個法案裡面,憲訴法被宣告違憲的機會最高 一來立法院不尊重司法院獨自修改憲法法庭運作規則 二來修正案藏了太多會癱瘓憲法法庭的bug,這些bug幾乎確定會被宣告違憲 反而選罷法跟財劃法比較不可能被整組宣告違憲7
說真的 我是不懂啦 統籌分配款修法 民眾堂沒經驗就算了,KMT 也沒有經驗嗎? 國家預算就這麼多,沒有先把大家叫過來協調1
來說文解字 第二句 移送總統及行政院 第三句 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之 你講的是第三句 但現在藍白是在搞第二句
爆
Re: [新聞] 快訊/憲訴法三讀! 宣告違憲時大法官人你說到重點了 我們憲法第37條只寫「總統應於十日內公布」 「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之,」 但憲法完全沒說「總統若拒絕公布,且行政院不提覆議案」。到底要怎麼處理? 會玩文字遊戲的,說不定就用這招卡死你,讓你的法律執行不了34
[討論] 藍委:不副署、不公布 有憲政風暴E 昨天上午的聯合新聞 標題 賴士葆表示,閣揆假設不願副署,會有「憲政風暴」,絕對影響總預算。 林思銘說,三讀通過之法律,條文內容經核校無誤後,依憲法規定,送總統及行政院,若 行政院未提覆議,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因此,如果前日通過的三項法案,賴總統41
Re: [新聞] 快訊/憲訴法三讀! 宣告違憲時大法官人憲法37條 寫在總統 怎麼看 都是在限制總統權力 怎麼被解釋成總統可以制衡立法院.... 第 37 條 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17
Re: [討論] 法學探討 法律三讀不副屬不公布會怎麼樣基本上你附上的內容都對 但問題就在於增修條文 第 3 條 第 2 項"行政院對立法決議不滿" 大前提存在著BUG 覆議要行政院不滿才能提出 但是憲法並沒有規範行政院要在"多久時間內"表示滿意或不滿X
Re: [討論] 高中公民: 行政院長副署權: 憲法 第 57 條 三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 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 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8
Re: [討論] 尚毅夫說藍白玩死自己查了一下 第 37 條 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 副署。 高中公民與社會 - 副署權7
[討論] 如果行政院長裝死怎麼辦4這樣子我小蔥啦 憲法第72條 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之,但總統得依照 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辦理 不對耶如果塔綠斑真的要搞5
Re: [討論] 法學探討 法律三讀不副屬不公布會怎麼樣中華民國憲法 第 72 條 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之,但總統得依照 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辦理 。 其中57條被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取代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3 條 第 2 項4
Re: [轉錄] 黃國昌FB:這是國家的悲哀,更是台灣民康乃爾法學博士?????? 第 72 條 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之,但總統得依照 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辦理 。 憲法規定十日內公布生效1
Re: [討論] 覆議案後然後呢?好,整理一下 所以總共是 第72條 第57條 第52條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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