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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轉錄] 陳佩琪FB 有人問我成立司法人權協會目的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轉錄] 陳佩琪FB 有人問我成立司法人權協會目的作者
myIDis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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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G太慘了

就假設柯案真的是冤案好了

那他內文注重的事哪個是跟冤案有關

北所寫的信
中華郵政郵務處處長柯清長:「看守所的信件我們會用專袋分發到投遞單位去,所以這種情形(寄丟)是不可能的。」

Orange京華出境

不是解釋成arrange 而是怪爆料

有要解釋冤案的意思嗎?

在捷運被拍

難不成是司法人員拍的?

如果是冤案

就講一下哪裡多冤

講出來都是阿北又贏

結果被延押

這樣不關他要關誰?



※ 引述《cblade (cblade)》之銘言:
: 1.轉錄網址︰
: https://tinyurl.com/4emu9u2f
: 2.轉錄來源︰
: 陳佩琪Peggy FB
: 3.轉錄內容︰
: 有人問我成立「司法人權協會」的目的是什麼? 過去台灣社會也不乏這類的團體啊,為: 什麼還要成立新的?我的直接動機當然是先生的冤案,現在是2025年、21世紀了,台灣竟: 然還有柯文哲這種冤獄存在,我雖不是法律專業,成立協會是想給和我有一樣悲慘遭遇的: 受害者家屬一個精神上的支撐,另外也想請學者、專家「研議」(研議這兩個字亂用會被: 扣圖利大帽子),看是否能建構一個檢察官和法官的終身究責制,因為很懷疑目前司法人: 員的評鑑制度足夠嗎?合理嗎?
: 先生在北所寫的信,法官不讓他寄,卻直接丟給鏡檢去公布,他塗鴉隨手寫的紙條說
: 是證物,既然是證物,還沒起訴前就該保密,但檢察官卻丟給鏡檢在周刊上大喇喇地公布: 出去,一張說是關鍵證物的出入境管理局的監視畫面,一般人根本不能取得,但竟可以隨: 便漏出去給周刊去刊登?
: 更離譜的是以上都查無不法? 法務部長您可以說明一下嗎? 這可不是在和您談個案
: ,千萬別再用你不能介入個案這種爛理由來搪塞我了!
: 去年九月二日朱家毅法官就斷定以當時的證據,我的先生、時任台北市長的柯文哲沒有: 介入京華城案, 要說他圖利, 需要有更進一步的證據來佐證, 但兩天後呂政燁法官在: 同一批資料下,竟裁定我先生羈押、且禁止通訊接見,請問他是憑什麼和朱家毅法官不同: 的證據(或說心證)來羈押? 現在九個月過去了,叫了那麼多證人來問, 勘驗了那麼多會: 議的影像和錄音檔,再再都證明朱家毅法官的判斷是正確的,直到現在,請問有哪個人或: 哪個檔案說我先生有介入京華城的?
: 今天捧高自己、假設自己是個立委好了,除想建立法官和檢察官終身究責制外,還想看: 看台灣社會能否建立公共場所合法拍照法則…
: 最近有新聞說有民眾在公園自拍, 雖然影片給立委檢查沒拍到旁人,但仍被立委PO上: 臉書公審、並通報給警政署…
: 前不久兒子要去大阪參加會議,上午從住處搭捷運到台北車站,再轉搭機捷去桃機,
: 結果整個過程被跟拍,被網紅po上網,一個網紅的社群媒體, 就是妨礙秘密和人身自由: ,竟被媒體拿來引用、大肆報導…
: 『早上XX:XX(時間) ,陳佩琪和兒子出現在捷運上…』
: 『中午XX:XX,兩人搭上機捷了, 兒子推了個大行李,不知道要去哪裡,持續追蹤中
: , 等會通報大家..』
: 『中午XX:XX,母子在捷運上全程沒講話,兒子全程低頭划手機,他們感情到底是有多: 麼不好啦…』
: 『中午XX:XX,出現了,出現了,兩人出現在機場第二航廈大廳了,繼續追蹤中,後續: 回報…』
: 『中午XX:XX,陳佩琪在機場大廳拿手機不知道在跟什麼人講電話…』
: 接著網軍、酸民在這消息下開始用惡意的詞彙,影射並攻擊我們…
: 若只是某些酸民的社群PO文,我不想知道,也不用理會,但就是有幾家媒體去引用這
: 種侵犯隱私的垃圾新聞,我質疑我們是警察國家嗎?民眾出門隨時會被跟監、跟拍,這是: 正常的社會嗎?
: 當時輿論沒人認為這些網紅和媒體有錯,說我無權質疑他們,只因為是我「自己走到
: 外面,讓自己在外面的公開場合被拍到的」,今天對比這位民眾在公園自拍自己,就有立: 委上前盤查他手機,懷疑他在拍別人,且他也乖乖交出手機讓立委大人檢查了,結果還是: 遭po網公審和通報警政署。
: 立委急於求表現,想獲得再次面試機會以求取連任或更高官位,就向學子積極準備面
: 試的備審資料一樣,這是人之常情,總統和您們的黨主席喜歡底下的人做什麼事,相信您: 都知道,所以我對這件事情的看法是直覺認為您這立委失職,要知道立委是立法用的,沒: 思考提案建置公共場合拍照法則,卻直接搞失蹤、神隱,這是哪門子的立委?
: 建請您提個法案,規範民眾在公共場所拍攝時,哪些行為是違法的?拍到什麼東西不
: 可以?拍到什麼人就違法送辦?若能這樣,那對我幫助太大了,我會感謝您。
: 您說您只是想保護小孩,避免小孩被拍,那也可以立法規範:「成年人可以被拍,18
: 歲以下禁」或「名人或公眾人物可以被拍, 其他人不可以」,但何謂名人、公眾人物,: 也請在法律上量化一下,這樣想搞外遇的人也會感謝你。
: (以前常和先生一起出席活動, 要是不知道上台要講什麼,就躲到他背後,麥克風遞
: 給他,就可以得救了,他是我堅強的靠山。
: 現在你不在我身旁了,我學著一切自己打理,從現在起,我願意為你學著站上第一線
: ,相信我,為了你, 我會越來越堅強…)
: 4.附註、心得、想法︰
: 阿北夫人真的很委屈,也越來越堅強,沒想到2025年還有阿北這種冤案,
: 真是太離譜了,也懷疑司法的人員評鑑制度,懷疑這個國家社會正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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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chihsu 06/24 21:19鄭文燦遇到惡檢被羅織入罪,陳佩琪

yuchihsu 06/24 21:19可以幫幫他嗎

PunkGrass 06/24 22:23好奇這協會要不要救鄭文燦 會不會雙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