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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京華城是圖利,還是裁量怠惰?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京華城是圖利,還是裁量怠惰?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時間推噓36 推:39 噓:3 →:139

: 是的,560%是容積率的上限,不含容積獎勵在內,容積獎勵另外算;而他們依據都市計畫: 法第24條自行提出細部計畫案,也被都委會通過放行了;所以現在的問題依然回到,他們: 提供的公益性、對價性夠不夠充分? 拿滿20%容積獎勵合理嗎? 都委會委員們的判斷有受: 到
: 市府介入影響嗎? 彭振聲是都委會會議主席,有強行通過的疑慮嗎?

就是這個地方違法了
很多人在討論這件事一直講都市計畫法第24條
但到底有沒有去看過都市計畫法第24條?

都市計畫法24條規定是這樣
土地權利關係人為促進其土地利用,得配合當地分區發展計畫,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並應附具事業及財務計畫,申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依前條規定辦理。

這條只是讓你土地權利關係人可以自提計畫,根本沒說你市府可以隨便審查不受限制
市府依據第24條規定還是要回去用23條審查

然後都市計畫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前項細部計畫核定之審議原則,由內政部定之。

內政部確實也有訂立細部計畫審議原則
依照內政部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第8點:
依第七點訂定之容積率,不得逾越都市計畫法省 (市) 施行細則或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之規定,且不得違反主要計畫有關使用強度之指導規定。

這邊就明白告訴你
細部計畫核定審查原則就是不能逾越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
然後台北市政府自己有沒有分區管制規定?有
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25條規定商三容積上限是560%
第11章規定容積獎勵要怎麼給

沒有任何一條告訴你可以自創容積獎勵
所以京華城案20%的容積獎勵很明顯已經違法
這些都是監察院報告寫的 非常淺顯易懂

我不明白到現在還能凹沒違法
凹要等行政法院判決的是怎麼回事?
最好笑的是黃國昌
一邊講誰來認定違法
結果自己之前在比這件犯罪事實還不明確的案件一天到晚狂砲轟
他都不會為自己雙標成這樣覺得丟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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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7.192.109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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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isc 09/12 09:37不會 草的恥度沒下限

※ 編輯: rahim03 (36.237.192.109 臺灣), 09/12/2024 09:41:08

swanper 09/12 09:40能夠把當否劃掉蓋章這件事已經不是用裁量

swanper 09/12 09:40怠惰就可以呼攏過去了

dakkk 09/12 09:41這篇合理

allento3 09/12 09:45不違法大家都來申請 只要一坪換一坪就好

allento3 09/12 09:45台北市如認定京華城沒違法

allento3 09/12 09:45那為何能否決普通市民用24條申請都更

allento3 09/12 09:45一坪換一坪的要求

carlkan 09/12 09:45本來就是這樣

yytseng 09/12 09:46卡提諾學院的教的不一樣

carlkan 09/12 09:46如果每個走都計法第24條的申請案

carlkan 09/12 09:47都可以用裁量餘地亂搞

carlkan 09/12 09:48其他地方首長都會有樣學樣

rahim03 09/12 09:49就算沒有內政部審議原則 解釋上也不可能

rahim03 09/12 09:49審議能超越法律自治條例 但審議原則也明

rahim03 09/12 09:50白告訴你不能違反分區使用限制

rahim03 09/12 09:50更沒什麼好吵的

a90636 09/12 09:53合理,那這樣就是裁量逾越了。不過如果是

a90636 09/12 09:53到這種細節,更有可能是下面的人的問題了

a90636 09/12 09:53,怎麼可能下面的人不知道這個審議規則= =

不對,不管裁量逾越還是裁量怠惰 前提都是要有裁量權 這個部分台北市政府沒有裁量權

laoabo 09/12 10:01下面的人知道吧 不然不會有那麼多人反對

laoabo 09/12 10:02邵秀沛也不會承認有擴大變形解讀?

bbo40453 09/12 10:02小草現在就是不談法律,直接挑針違法了

bbo40453 09/12 10:02嗎違法了嗎,全黨戰狼化

AGODFATHER 09/12 10:02其實民眾黨已經開始要連沈慶京一起開

AGODFATHER 09/12 10:02脫下去了

※ 編輯: rahim03 (36.237.192.109 臺灣), 09/12/2024 10:07:08

kuniok 09/12 10:03知道 法務還跳出來說都委僅能"提供建議"

AGODFATHER 09/12 10:03他們策略看起來是 主張京華城根本沒

AGODFATHER 09/12 10:03違法

drakon 09/12 10:03能依都計24條施行細部計畫 之後就能用都更

drakon 09/12 10:04條例 都更條例第3條 都市計畫範圍實施重建

AGODFATHER 09/12 10:04柯文哲只跟沈慶京感情很好 唱歌的好

AGODFATHER 09/12 10:04朋友而已

drakon 09/12 10:05都更條例第65條第五項.第六項就說了

drakon 09/12 10:06直轄市可以自訂容積獎勵 不得超過20%

rahim03 09/12 10:07下面的人不就早就一直說不能這樣做?

drakon 09/12 10:08法條就這樣寫 為啥不能做? 你是行政法院?

你到底在講什麼? 首先,這件不是改建你講都更做什麼? 再來,台北市政府有沒有訂立容積獎勵?有啊我內文不就有講? 但你給講勵的方式要符合台北市分區使用限制自治條例第11章的規定啊 這全部都是我內文寫的 居然可以完全當作沒看到 佩服

※ 編輯: rahim03 (36.237.192.109 臺灣), 09/12/2024 10:10:06

drakon 09/12 10:09反正只要能走都計24->之後就是用都更條例

rahim03 09/12 10:1024條要用23條審啊 你到底在講什麼

drakon 09/12 10:10都更條例第3條就寫了 都市計畫範圍內

rahim03 09/12 10:11不是這樣解釋的 京華城不符合都更

rahim03 09/12 10:11連蔡正元都不敢凹這個了 你比他臉皮還厚

carlkan 09/12 10:1124條叫都市計畫法

drakon 09/12 10:11重建 整建 維護就是都更

一、都市更新:指依本條例所定程序,在都市計畫範圍內,實施重建、整建或維護措施。 這麼多字你只看得懂都市計畫範圍嗎

※ 編輯: rahim03 (36.237.192.109 臺灣), 09/12/2024 10:12:31

carlkan 09/12 10:13都市計畫法本身沒有在給予容積的

rahim03 09/12 10:13前面依本條例看不懂?

carlkan 09/12 10:14京華城要是能直接適用都更條例

carlkan 09/12 10:14當初幹嘛走都市計畫法第24條

ryan1981 09/12 10:14這很能講出結果,立足點就分都計屬都更

ryan1981 09/12 10:14/都計不屬都更/不屬危老派/都更派。其

ryan1981 09/12 10:14實這也發生在 京華城/都審會/市府上。

drakon 09/12 10:15反正京華城案的走法就如我所說 才有那20%

carlkan 09/12 10:15所以亂走而違法

drakon 09/12 10:16違不違法還沒決定呢

ryan1981 09/12 10:16立足點雖採A,執行方式又採B。這也發生

ryan1981 09/12 10:16在京華城/都審會/市府上。

a90636 09/12 10:17問題是783次會議邵總工程司也沒講話…我

a90636 09/12 10:17那時候聽他講話就覺得他一直沒辦法說服提

a90636 09/12 10:17問者到底哪裡合法。我當時就強烈懷疑應該

a90636 09/12 10:17是更上面某幾個人施壓

carlkan 09/12 10:17那如果檢察官說亂走 你會不會喊司法迫害

rahim03 09/12 10:17沈慶京如果有行賄無法開脫的

rahim03 09/12 10:17合於職務行賄還是犯法

carlkan 09/12 10:17還是又一個要等行政法院來決定

rahim03 09/12 10:18但這件是違背職務

rahim03 09/12 10:19邵有必過的壓力吧 不然我覺得這件很明顯

ryan1981 09/12 10:21所以合法派能採的是 前段京華城在都審

ryan1981 09/12 10:21那一塊,蔣市府檢視柯市府執行方式那塊

ryan1981 09/12 10:21,法院二次裁定則採綜合評價

rahim03 09/12 10:21不符合都更 沒有什麼走都更的可能

rahim03 09/12 10:22現在你看京華城那派有人主張走都更嗎

rahim03 09/12 10:22沒有啊 連內部都在講什麼準用的 他們也很

rahim03 09/12 10:22清楚不可能走都更 現在才來凹都計24條

rahim03 09/12 10:22但都計24條如我這篇講的 明顯也不行

rahim03 09/12 10:24如果我是這件被告律師 勉強能凹的只有明

rahim03 09/12 10:24知違反這件事而已 所以一開始柯文哲才說

rahim03 09/12 10:24他都不知道 然後底下的根本只剩認罪看能

rahim03 09/12 10:24不能用減刑緩刑方式處理

rahim03 09/12 10:25撇除政治 京華城圖利根本沒那麼複雜

rahim03 09/12 10:26只是現在北檢還想辦收賄

moike22 09/12 10:26總之最高就是560%,想要更高就拿都更條例

moike22 09/12 10:26的自創容積20%來用,但京華城不符合都更

drakon 09/12 10:26不對 台北市應該是用都計法台灣省施行細則

vega790205 09/12 10:27直轄市用台灣省?

rahim03 09/12 10:27台北市自己都有自治條例 還要用台灣省?

drakon 09/12 10:27第34-3條才對

台北市自己都有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 還要用台灣省????????? 然後很遺憾喔 上開自治條例第25條規定說要「依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程序辦理」 這個本法又是講都市計畫法第23條了呢 又回到我本篇講的 你繞不掉的

※ 編輯: rahim03 (36.237.192.109 臺灣), 09/12/2024 10:30:53

vega790205 09/12 10:31直轄市用台灣省的法條 你也是夠會扯

moike22 09/12 10:32看到滑坡到台灣省就能直接end了

chewie 09/12 10:34台北市很早就不用台灣省施行細則了

WTF55665566 09/12 10:34行政法院早就判決確定560%得東西 你

WTF55665566 09/12 10:34柯市府擅自新增就是明顯違法了,還

WTF55665566 09/12 10:34在那邊硬拗真的笑死

kuniok 09/12 10:35還在台灣省施行細則 你來洗的嗎?

vega790205 09/12 10:35該不會這個是小草最後浮木吧 我快笑死

kuniok 09/12 10:36拿都計24跟台灣省的法條說合法根本法盲

drakon 09/12 10:37台北市的都計細則是47條 跟台灣省的依樣

drakon 09/12 10:37不對 看錯市了 台北的細則還要找一下

台北市已經沒有施行細則了 因為制定了自治條例... 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 給你不用謝

※ 編輯: rahim03 (36.237.192.109 臺灣), 09/12/2024 10:38:54

Strangenut 09/12 10:39還在凹喔?被打爆了沒到quota能領錢嗎

Strangenut 09/12 10:39

rahim03 09/12 10:39你就看第一條和第二十五條就好

rahim03 09/12 10:39結論會跟我這篇寫的一模一樣

a90636 09/12 10:39那個wtf不要再洗了= =就說了1206裁判沒有

a90636 09/12 10:39說容積獎勵違法。有違法的是後來繞過第十

a90636 09/12 10:39一章,衝突到這篇說的都市細部計畫審議規

a90636 09/12 10:39則第八點

carlkan 09/12 10:40這篇已經很專業明確了

ryan1981 09/12 10:40那合法派只剩基層公務員跳出來承認誤用

ryan1981 09/12 10:40法條...抖

ncucosine 09/12 10:40獎勵容積應該不受容積上限所限

dipoles 09/12 10:41想請問不適用嘟

dipoles 09/12 10:41都更的判斷依據為何?

ncucosine 09/12 10:41不然都更案都會超過那個容積上限的

xra686 09/12 10:42是啊 這幾天還幾隻在洗 監院是法院 天啊

xra686 09/12 10:42連五權都分不清楚 真的不知道義務教育教

xra686 09/12 10:42憲法到底在幹嘛

xra686 09/12 10:44獎勵容積就按照第11章去請 過去沒有人取

xra686 09/12 10:44得第11章以外的容積獎勵 現在只有這一件

xra686 09/12 10:44以後也不會有 它是全台唯一特例 這樣還不

xra686 09/12 10:44違法?

ryan1981 09/12 10:45下次市長候選人麻煩政策有任內都發局建

ryan1981 09/12 10:45設局同仁,不會因關說案有進地檢署風險

biopdm 09/12 10:46這樣都委會的委員全部都要抓起來吧。都是

biopdm 09/12 10:46豬頭三不懂法令?

要看開會發言 也許根本大部分不贊成或沒意見啊 至於這樣怎麼過的 問彭政聲

kuniok 09/12 10:46560是基礎 可以拿獎勵超過 鳥也是有傻的

saviora 09/12 10:46560是基礎依據甚麼啊

我這篇有寫了,台北市分區使用限制自治條例規定的 商三最高560%

kuoeight 09/12 10:47垃圾時間了啦 柯文哲沒貪弄不死

kuniok 09/12 10:47京華城不到30年不適用都更

※ 編輯: rahim03 (36.237.192.109 臺灣), 09/12/2024 10:49:43

kuniok 09/12 10:49基礎容積的上限 規定在自治條例裡

TenGaKu1809 09/12 10:49560依據是台北是自制都計的商三規定

TenGaKu1809 09/12 10:49

TenGaKu1809 09/12 10:4925條 不用謝

ryan1981 09/12 10:50有點像約定俗成,基礎就是給建技玩的,

ryan1981 09/12 10:50額外獎勵的倍率給都審會跟代金制玩的。

saviora 09/12 10:51根據商三560是蓋子吧 怎麼會是基礎

我看懂你意思了 沒錯 是天花板 但主要是因為這部分監察院 法院都認為560%沒疑義了 就當是北市府權限範圍 這邊大家講的基礎的意思是 在沒容積獎勵前的容積的意思

drakon 09/12 10:52是基礎 現在有爭議的只有20%

※ 編輯: rahim03 (36.237.192.109 臺灣), 09/12/2024 10:54:13

kuniok 09/12 10:55講到蓋子 蓋子應該是1.3倍基礎 而不是都

kuniok 09/12 10:55更的1.5倍

mountain821 09/12 10:55所以都委會的人比你不專業?

一堆都委會的人都認為違法啊 只是有人要硬幹不是? 不然你看邵琇珮現在敢不敢講是合法的

kuniok 09/12 10:5630+20拿滿1.5其實也違法

※ 編輯: rahim03 (36.237.192.109 臺灣), 09/12/2024 11:00:29

shoube 09/12 11:04

foxey 09/12 11:23錯的假的夠多人喊夠大聲洗久了就能減少確信

foxey 09/12 11:23那些畜生網軍就是這樣幹的

kenyin 09/12 11:27

moike22 09/12 11:33法規細看就是很亂

moike22 09/12 11:33網軍現在就是要亂洗成好像沒問題

u8510578 09/12 11:35這種行政流程的案例,本來就是行政法院

u8510578 09/12 11:35在判,參考馬偕兒童醫院的判決,程序與

u8510578 09/12 11:35理由完備就是合法,除非找到對價關係

carlkan 09/12 11:36撇開有一些是認真幫木可找法源依據的

carlkan 09/12 11:36其他都只是槓精

carlkan 09/12 11:37又一個行政法院的人來了

carlkan 09/12 11:38黃國昌真是教出很多法盲

carlkan 09/12 11:39黃國昌最愛的鄭文燦 被起訴違法變更

carlkan 09/12 11:40土地使用分區 但行政法院沒有說變更違法

carlkan 09/12 11:40檢察官為何可以起訴

carlkan 09/12 11:43黃國昌稱政府圖利超思 但行政法院沒有說

carlkan 09/12 11:43政府透過超思買蛋違法 黃國昌是不是胡亂

carlkan 09/12 11:43指控

jbking 09/12 11:44就跟你說了跟都市計畫法一點關係也沒有,

jbking 09/12 11:44就有你這種混蛋在散播謠言

rahim03 09/12 11:53不然跟什麼有關?而且都市計畫法24條是有

rahim03 09/12 11:53人拿來幫柯護航 我只是解釋沒辦法用24條

rahim03 09/12 11:53護航欸

greedycyan 09/12 11:54你方向對了,推薦你去看十幾條那邊的

greedycyan 09/12 11:54主要計畫和細部計畫

greedycyan 09/12 11:54那邊才是原因之一

greedycyan 09/12 11:54我等一下發一篇

rahim03 09/12 11:54你這句已經涉犯公然侮辱和誹謗

greedycyan 09/12 11:55然後還有,查一下土地相關法規裡面,

greedycyan 09/12 11:55哪些是特別法

greedycyan 09/12 11:55答案變呼之誒出

rahim03 09/12 11:56我是指jbking

lbowlbow 09/12 12:26一堆白痴法盲在硬拗

brzrkr 09/12 14:06都市計畫法24條

brzrkr 09/12 14:06是柯市府都委會說京華城用的法條

brzrkr 09/12 14:06然後這個案子不是都更 也是柯市府說的

shirman 09/12 15:11果然政黑才有越辯越明的餘地

a90636 09/12 20:23題外話我一直想問:內文黃色字是咋打出來

a90636 09/12 20:23的?

nhk123871192 09/12 21:09去八卦發一篇啦我挺你柯柯

fakeimage 09/13 02:53這篇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