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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藍白:之前抄名冊都沒事,要抓也要適應期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藍白:之前抄名冊都沒事,要抓也要適應期作者
Okutaguramu
(八星魔王)
時間推噓 推:4 噓:4 →:17

※ 引述《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之銘言:
: 再不然就是 之前都抄名冊也都沒事,現在突然犯法就要抓、也不先事前警告 直接就抓: 連給適應期調適一 下都沒有,犯法就抓 違反人性
: 現在藍白的心態就是這樣,上政論節目 護航的一些藍營民代 或者深藍名嘴都是這種論述


面對鉅變給適應期
有司法判例在
連法官都認為本來就應該要有適應期
不能隨便判刑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89 年度自字第 305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 91 年 03 月 26 日
裁判案由:誹謗


這是曾文惠跟謝啟大馮滬祥互告案
一審法官判決雙方都無罪

理由之七:
政權遞嬗雖係民主憲政國家之常態,被告等表達關切之方式及內容雖非至當,惟考其
成長背景,政治信仰,加以全國人民對於元首選舉,關切之忱,亦前所未見,患得患
失之情,更厲於以往,面對首次政黨輪替之元首選舉,思想、信仰受創崩潰之餘,心
力、體力均有未逮,被告等人縱使身為立法委員或政府要員,遽見其畢生投入精力之
政治信仰及其所憧憬之政治遠景,為之崩解,身心所受激盪,未能驟免,應可想見,
本院亦不能期其理智之平衡與情感之堅定,更勝乎常人。

理由之八:
我國政情自解嚴以降,社會轉型速度加遽,對於民主憲政國家之政權遞嬗常態,國人
餒於適應者多有之,亦非僅被告而已,況案發之初,被告等人面對國家、社會變遷,
所受理智與感情之考驗,實難想像,自訴人若能再次為國相忍,而為猶豫上訴之計,
保持冷靜理智,不僅為自訴人保持雍容進退之良策,亦必有深益於建立社會大眾公開
溝通意見、追求真理之言論模範。




2024年國民黨面對的局面
是2000年政黨首度輪替以來首度發生
執政黨總統八年任滿後經然沒有發生政黨輪替
而是由同黨的繼續執政
這種翻天覆地的變化不需要時間適應嗎?

這次罷免死人連署要關五年是歷史上第一次出現
難道翻天覆地的變化不需要時間適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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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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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anet 04/29 13:40翁上人表示:不行

TristyRumble 04/29 13:40去問翁上人

jajujo 04/29 13:40終於不罵綠共 承認自己有錯了嗎

jganet 04/29 13:40https://i.imgur.com/PPGNCz3.jpeg

fhjqwefs 04/29 13:42請遵守法律 不爽釋憲 咦不能釋憲惹

Sniqow 04/29 13:50每一個初犯都可以有試用期嗎

kairi5217 04/29 13:52事實上 只要沒前科 犯後態度良好 坦白

kairi5217 04/29 13:52從寬等等 符合要件 的確在判決量刑上

kairi5217 04/29 13:52有很大的空間

kairi5217 04/29 13:53但請勿錯置概念 犯法即犯罪 非阻卻違

kairi5217 04/29 13:53法之事由

rogerlarger 04/29 13:54適個雞巴應,直接殺雞儆猴比較快

fdtu0928 04/29 13:57kair 正解。藍白糞一直錯置概念

jotaroX 04/29 14:01現在還在偵查,可能大家都回家吃麵線阿...

tim1112 04/29 14:01法是你修的你需要三小適應期?你怎麼不

tim1112 04/29 14:01在法條裡寫適應期?

ericlee1024 04/29 14:05適應期? 巨嬰喔 世界都要繞著藍白

ericlee1024 04/29 14:05轉 是吧?

CJY1025 04/29 14:07上人訂的法條有給適應期?

tim1112 04/29 14:07當初沒人跟你們說別亂修法嗎?有啊!你

tim1112 04/29 14:07們有聽嗎?沒有啊!所以現在按照你們的

tim1112 04/29 14:07法作事,是在那叫什麼?

jachan 04/29 14:45坦白高機率給緩刑,甚至不起訴

tomo1026 04/29 14:45小時候打人都沒事 長大打人忽然被告了

tomo1026 04/29 14:45是不是應該給我適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