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給柯家:問題來源真的都來自柯文哲
※ 引述《nsman (恩欸斯曼)》之銘言:
: 柯父的去世是生老病死請節哀
: 跟所有台灣人民一樣都會遇到的總有一天
: 人人皆平等。
: 但柯文哲如果沒有視法治法律於無物
: 沒有疑似圖利
: 沒有把政治獻金與私人私庫劃分清楚
: 柯文哲就會在柯老媽媽身邊
: 而不會在看守所
: 如果用哭用求用眼淚來求法律網開一面
: 任何綠營犯法認識的家屬是不是可以比照辦理?
: 到底是誰搞到柯文哲沒辦法陪伴柯媽媽身邊
: 不就柯文哲他自己造成的嗎......
: 推 rogudan: 私庫就是木可公關公司,用選舉為名義, 42.77.178.107 02/23 14:28: → rogudan: 巧立名目讓各種款項進入柯文哲的掌握, 42.77.178.107 02/23 14:28: → rogudan: 不信?可以請橘子出來作證,嘎?潛逃在 42.77.178.107 02/23 14:28: → rogudan: 外!沒關係,請柯文哲民眾黨公開之前承 42.77.178.107 02/23 14:28: → rogudan: 諾的帳目就可以知道,嘎?什麼,處理根 42.77.178.107 02/23 14:28: → rogudan: 本沒下文? 42.77.178.107 02/23 14:28
在三月十日舉殯前,個人覺得不宜再繼續深究了
畢竟訃聞都寫「不孝男文哲、宇謙暨孝眷等隨侍在側」,足見孝心是完全欠缺的;且奔喪據傳還不能指定期日,因此只能說是冥冥中注定...
且如今何瑞英媽媽還哭求賴清德總統「開恩」,以現實世界的角度來看,這恐怕是不太可能發生的事
「許願」這種作為,理論上任誰都會不屑一顧,加上「司法面前人人平等」,如果要衡量對公權力行使的平衡點,犧牲當然是有必要的
只是拘束人身自由的問題,也要看證據掌握了多少,現階段誰都猜不準下一步...
說回涉及的案件本身,「帳目」大概只能由檢察官負責「稽核」,在有權責之合格會計師中,此刻根本沒有任何一位願意協助
因此感覺上看來,要完成這類「歷史大業」,大概只有在夢中才有機會。
「魚目混珠」的詭計要是能騙過檢察官的眼神,柯文哲就不會陷入這等進退兩難的窘境、還被迫設法找人搭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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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晚風拂柳笛聲殘,夕陽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壺濁酒盡餘歡,今宵別夢寒。
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問君此去幾時還,來時莫徘徊。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難得是歡聚,惟有別離多。
——【現代】李叔同《送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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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小草是不孝草☹
不孝子貪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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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逮捕柯文哲、聲押彭振聲 北檢:有事實再補充一下今天檢察官搜索完柯家後約談柯 並沒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形 檢察官能限制人身自由的就兩種 「拘提」跟「逮捕」 而先做了這兩個動作後![Re: [新聞] 逮捕柯文哲、聲押彭振聲 北檢:有事實 Re: [新聞] 逮捕柯文哲、聲押彭振聲 北檢:有事實](https://i.imgur.com/ZVKSW9m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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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逮捕柯文哲、聲押彭振聲 北檢:有事實先講結論 今天的爭議點會在 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4項但書的「逮捕」 是不是能作為被告拒絕夜間訊問而要拘束人身自由的手段? 首先![Re: [新聞] 逮捕柯文哲、聲押彭振聲 北檢:有事實 Re: [新聞] 逮捕柯文哲、聲押彭振聲 北檢:有事實](https://i.imgur.com/RhZef3x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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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 一起讀判決:柯文哲為什麼被逮捕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一起讀判決fb 3.轉錄內容︰ <柯文哲為什麼被逮捕?>7
[轉錄] 台灣民眾黨:鏡週刊發放特刊 毫無羞恥1.轉錄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2.轉錄來源︰ ※ 推特/FB 須為 FB人物名稱、FB粉絲團名稱 ※![[轉錄] 台灣民眾黨:鏡週刊發放特刊 毫無羞恥 [轉錄] 台灣民眾黨:鏡週刊發放特刊 毫無羞恥](https://i.ytimg.com/vi/mDT91ih6S5Q/sd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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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為什麼查貪瀆算賴清德的功勞?賴清德又不能指揮檢調 今天就算總統不是賴清德 桃檢一樣會起訴鄭文燦 北檢一樣會查京華城跟柯文哲 難道要查鄭文燦跟柯文哲之前![[討論] 為什麼查貪瀆算賴清德的功勞? [討論] 為什麼查貪瀆算賴清德的功勞?](https://i.imgur.com/9CWxm9q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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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檢方說「上面」要起訴高虹安 公衛文臉書曝司法黑箱過程認真問 法學大意就會提到的檢察官一體原則 檢察官為檢察機關不可分割之一份子,對於法院,獨立行使檢察職權。但由於檢察權之內 涵,仍屬司法行政權行使之作用,與一般行政權行使之性質相近,故而檢察官行使職權, 對於檢察機關,仍應受階級攸分命令服從關係之拘束。3
[討論] 假設柯案中檢察官若利用了類似框架理假設柯案中檢察官若利用了類似框架理論的手段,可能表現為: 1. 聚焦於政治背景:強調柯文哲的政治角色,試圖讓案件看起來具有更大的公共意義或 與特定政治勢力相關。 2. 渲染案情:將一些普通的行為解讀為「可疑」或「非法」,使案件看起來更嚴重。 3. 淡化反證:對於有利於柯文哲的證據或證人供詞,淡化其重要性或可信度。1
Re: [新聞] 柯文哲拒檢方提訊 吳子嘉嗆:下次上手銬拒絕應訊不過就是行使法律明文規定的緘默權,難道吳子嘉指的是中華民國的司法,對於 行使緘默權的被告,可以用手銬跟腳鐐重戒具把他押出來,用拖的,這樣變相刑求?中華 民國的司法可以這樣玩? 柯文哲總算學聰明了,開始行使緘默權這個基本權利。他面對來詢問的檢察官,都是賴清 德的民進黨精選的鷹犬走狗檢察官,目標就是要定罪柯文哲,而且志在必得,N位檢察官X
[黑特] 台灣司法奇觀,第一次有起訴書寫某時地台灣司法奇觀,司法史上第一次有起訴書證據時間地點寫「某時地」,這分明檢察官找不 到證據,硬要聽從賴清德的民進黨的指示,對柯文哲進行政治追殺,司法迫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