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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台北市政府要換幾次說法?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台北市政府要換幾次說法?作者
pupuliao
(pup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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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 有什麼問題嗎???
是因為蔣萬安這次沒有藍白一家親放水前民眾堂副總統候選人
所以小草很不爽???

※ 引述《ketter (挖西林老背)》之銘言:
: 第一階段
: 新壽願意轉移給輝達,台北市政府說不可以
依照原本合約本來就不行
這快地一開始就必須自己開發,不准轉售
之前總統大選民眾堂失敗後,就已經傳出消息,新壽因為缺錢想要賣了這兩快地的地上權只是市政府沒同意而已

: 第二階段
: 輝達:關鍵在台北市政府。台北市政府:新壽說要140億
: 新壽:幹,你根本還沒跟我談誒,哪來的140億?
輝達不認為新壽有能力蓋出輝達想要的,所以想要自己來,所以要碼轉售地上權
要碼解約再來一次,但不論哪種 關鍵就是市政府的想法,因為原有合約就是不能轉移

本來吧 只要新壽要的錢如果合理,蔣萬安摸摸鼻子也就認了
結果沒想到新壽的算法是
我要解約,所以 之前給的權利金、租金、利息通通退給我
我要轉移合約,所以合約之後的利潤109億也通通要給我

靠 你啥都沒做 你就啥都要???
搞清楚ㄟ,當初合約是要你新壽自己開發,你開發了啥??? 不就是放著長草?

真沒見過這種不要臉的商人
如果是解約,那我們在解約金上談判,看扣除違約金後我要退給你多少
那當然之後的收益 就是我市政府的

如果是要轉移合約,那權利金、租金 輝達願意出多少 那是暉達的事情
我臺北市政府 就是看心情要不要讓你轉
但是你沒依照合約開發 你新光也該表示表示吧?



: 第三階段
: 台北市政府:超越民法,說合併以後新壽不能繼承可以解約
也沒有
當初合約為了避免有人利用併購把這塊地轉給別家公司開發
所以寫了併購後是否轉移合約市府決定
你不爽可以打官司 大家慢慢打
什麼?你認為合約不合理??
那當初新光法務在幹嘛??

: 第四階段
: 台北市政府:合約說合併以後的繼承要台北市政府同意
同第三階段
合約就是這樣 有問題嗎???你不開心嗎??

: 第五階段
: 輝達説付錢,所以我們要跟新壽解約
: 雙方合約,你找第三方付錢?
有問題嗎???
為什麼你新光要轉售本來不能轉售的地上權,我台北市政府要掏錢???
本來就是有部分成本就是要輝達掏阿

: 第六階段
: 新壽發重訊,根本還沒開始談,你台北市政府主動點來談
當然還沒開始談啊??
就是不斷放話阿
想要透過小草逼蔣萬安就範而已



: 李四川:我們又回到原點
: 幹,台北市政府是廢物嗎?

小草 是不是忘了 阿北的遭遇阿???
喜歡打著大義的大旗,給自家企業搶奪利潤??
台灣 或是台北 就只有這塊地了嗎?
這塊地不行換一塊阿

一切都要合法
輝達要來當然歡迎,但新壽因為關係就可以躺著賺??那我不能接受

你新壽有本事把房子蓋出來,然後讓輝達掏錢購買,那你能賺多少都是你的能力
看是60億 還是100億

但你不能啥都沒做,就說這個案子 我可以賺100億,所以請台北市政府直接掏錢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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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upuliao (220.135.201.96 臺灣), 10/14/2025 11:47:57

lucy7331 10/14 11:55當初柯市長給新壽這塊地是為讓轉賣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