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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問題在大法官的權力過大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問題在大法官的權力過大作者
ahodes
(宇宙護衛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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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憲法,大法官的職責其實只有這些:、
1. 解釋憲法。
2.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
3. 審理總統、副總統彈劾案。
4. 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

但現在的憲法訴訟法,整個可以審理的範圍,簡直無邊無際,
很多人在立法前就批評:除了變成第四審,
又有原來大法官會議的權限,根本就會是憲政怪物,
但沒人聽進去!! 包括我~

這一切,不就是太優秀的前輩….例如翁岳生那一輩的法律人,造成的嗎?
因為他們太知道民主憲政的歷史,
甚至自己經歷過苦難,
知道司法自制的真正原因,及必須時時記在心裹,
所以把制度run 得很不錯,
即使在威權時代,也能帶領著國家往前走。

結果,我們這一輩在享受這些前輩辛苦的成果後,
卻完成忘記了司法的本質,以及必須司法自制的原因,
連前大法官都能恬不知恥地站出來大聲說: 我大法官就是來制衡他們的!!
根本就是不肖子孫的一代!!

這真的是很少人預料到的最惡劣狀況。

而既然發生了,我們是不是該面對現實…大法官就是會屈服於政治、做為政權的鷹犬…這
個現實,
認真去想想 該從整個制度面,去削弱憲法法庭的權力?
法定15人是個好的開始,但只有這個,是不是不夠?!

憲法訴願?
我呸! 千方百計不受理,完全沒有達成原先的最重要目標,
只顧著向政權搖尾巴。
要被削權了,就開始把人民案件的憲法訴願拖出來。
一年到底判了幾件? 講出來還真的是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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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221.16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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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s01 11/18 04:05

cfetan 11/18 04:07實質廢死已顯大法官的濫權

Supasizeit 11/18 04:08選對的人他就會選對的大法官

Henrique 11/18 04:18供三小 現在修法是針對實質第四審嗎?

Henrique 11/18 04:18不是欸 現在是單純要廢司法院而已欸

meredith001 11/18 04:31讀書犯法是不是

webster1112 11/18 05:00KMT執政時 不會有 ?

CHENXOX 11/18 05:05 https://i.imgur.com/JNcjenw.jpg

CHENXOX 11/18 05:05支八軍:終華冥国憲法死了

plus203ft 11/18 05:06你怎麼不想想在野黨提的什麼垃圾?

nepenthes7 11/18 05:15你才屈服政治變成鷹犬吧 大法官沒有

chx64 11/18 05:18你知道大法官不喜歡管政治問題嗎

shiriri 11/18 05:25問題在這種智障廢文

benian 11/18 05:45cc 藍白權力過大

papagenoyi 11/18 05:57你知道憲法訴訟法的意義就是在履行你

papagenoyi 11/18 05:57提的所有職責嗎?唸書犯法是不是?

sampam 11/18 06:14大法官職權不就憲法給的,以前沒聽

sampam 11/18 06:14藍說什麼?現在為自己利益..

sampam 11/18 06:14有本事就修憲,不要走旁門左道

PyTorch 11/18 06:15大法官處理人民憲法訴願真的很懶

garby 11/18 06:43翁上人表示:藍白紅共是大法官的法官

innocence023 11/18 06:47犬法官濫權

tim1112 11/18 06:52大法官的設計本來就是用來制衡,翁又沒

tim1112 11/18 06:52講錯

tim1112 11/18 06:53打錯,不是翁

多唸點書、多看點文章、多看點歷史, 不要只會望文生義,然後民進黨講什麼就跟著follow, 人家餵你垃圾你也跟著吃。 我現在都在講一些很初級、層級低到一般人懶得理你的東西: 三杈也好,五權也好互相制衡, 其中立法制衡司法的方式,就是立法/國會負責立法形成, (這個名詞大法官會議解釋用n次,不要連這個都都不知道) 所以司法要建立在人民的信賴、權力(指行政、立法)的尊敬上, 一旦成為某一黨的走狗、權力的鷹犬, 就一定會遭受到國會的反撲,就會被修廢掉。 所以所有司法的著作,都在強調司法自制。 只有恬不知恥的傢伙,在那裡嗆說就是由她大法官來制衡行政和立法。

tim1112 11/18 06:55況且台灣本就是五權分立,既然立法權要

tim1112 11/18 06:55姿意擴張,本來就該由其他權來制衡

wayne62 11/18 07:02憲法訴訟法是程序法

wayne62 11/18 07:02主要在規範憲法訴訟的程序

喂!不要不懂裝懂,好嗎? 行政程序法,只是程序法嗎? 大法官還有其他的實體法嗎? 這類的法律,都是實體法和程序法定在一起, 即使是民事刑事訴訟法,裡面也會混有實體法, 民法刑法裡面也是會混有程序法。 這是大一的法學緒論程度的東西。

chanlucky 11/18 07:04有本事就選上總統啦,大法官就由你提

chanlucky 11/18 07:04了,和馬九一樣

kbsidd 11/18 07:11智障藍白,不知道憲法制度,大法官的地位

prestonia 11/18 07:22大法官只能判不能處罰 其實也沒啥權力

polyasia 11/18 07:38我真不覺得翁委員的亂立法是對的

airswalker 11/18 08:56讀書好嗎

gn02297273 11/18 09:17如果讀書犯法你肯定是聖人

※ 編輯: ahodes (49.216.172.43 臺灣), 11/18/2024 10:46:52 ※ 編輯: ahodes (49.216.172.43 臺灣), 11/18/2024 10:54:18

wayne62 11/18 12:05"現在的憲法訴訟法,整個可以審理的範圍

wayne62 11/18 12:05簡直無邊無際" 大法官會議可以審理的範

wayne62 11/18 12:05圍是寫在母法,也就是憲法裡。你覺得能

wayne62 11/18 12:05審理的範圍太廣就去修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