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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黑特] 法律沒規定不能誘導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黑特] 法律沒規定不能誘導作者
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你還未夠班S)
時間推噓 4 推:14 噓:10 →:91

笑死,你一定沒念過刑事訴訟法吧,難怪一直自曝其短。

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是主詰問原則上禁止誘導詢問(但有例外),但反詰問可以誘導詢問,多念點書再來好嗎?


第 166-1 條

主詰問應就待證事項及其相關事項行之。

為辯明證人、鑑定人陳述之證明力,得就必要之事項為主詰問。

行主詰問時,不得為誘導詰問。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

一、未為實體事項之詰問前,有關證人、鑑定人之身分、學歷、經歷、與其交游所關之必要準備事項。
二、當事人顯無爭執之事項。
三、關於證人、鑑定人記憶不清之事項,為喚起其記憶所必要者。
四、證人、鑑定人對詰問者顯示敵意或反感者。
五、證人、鑑定人故為規避之事項。
六、證人、鑑定人為與先前不符之陳述時,其先前之陳述。
七、其他認有誘導詰問必要之特別情事者。

第 166-2 條

反詰問應就主詰問所顯現之事項及其相關事項或為辯明證人、鑑定人之陳述證明力所必要之事項行之。

行反詰問於必要時,得為誘導詰問。


※ 引述《threeforw (12345)》之銘言:
: 今天我們北檢檢察官居然說出名言
: 法律沒規定不能誘導
: 哇塞。誘導證人的證詞
: 國家的公僕居然大言不慚直接說法律沒規定
: 打開眼界
: 這就是政黑最挺的北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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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101.13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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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2.101.135 臺灣), 05/29/2025 14:19:58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2.101.135 臺灣), 05/29/2025 14:20:37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2.101.135 臺灣), 05/29/2025 14:21:14

aragorn747 05/29 14:211421 扣打就用完了

threeforw 05/29 14:21https://i.imgur.com/A0v6hiz.png

threeforw 05/29 14:22好可憐 刑事訴訟法有規定檢察官在證人

threeforw 05/29 14:22作證時誘導證人證詞嗎?

meredith001 05/29 14:22不要太激動 你今天扣打用完了

threeforw 05/29 14:22自己法盲還發文給人笑

笑死,法盲看不懂中文,例外規定其中一項就是

六、證人、鑑定人為與先前不符之陳述時,其先前之陳述。

不讀書不要出來丟人現眼好嗎?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2.101.135 臺灣), 05/29/2025 14:23:31

anomic24 05/29 14:23想在這邊帶風向的網軍看不懂法條啦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2.101.135 臺灣), 05/29/2025 14:24:26

threeforw 05/29 14:24就說是偵訊時誘導 還在跳針

threeforw 05/29 14:24不是法庭詰問時誘導

笑死,刑事訴訟法只有規定主詰問原則上不得誘導詢問,什麼時後規範偵查中了?你不要 在那邊幻想了好嗎?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2.101.135 臺灣), 05/29/2025 14:25:55

threeforw 05/29 14:24可憐 學歷用雞腿換的

threeforw 05/29 14:25台大補習班嗎?

笑死,我就問刑事訴訟法那一條規定偵查中不得誘導詢問?你找不出來嗎?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2.101.135 臺灣), 05/29/2025 14:26:49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2.101.135 臺灣), 05/29/2025 14:27:11

busman214 05/29 14:27為什麼律師都把法條列出來了雜草還能

busman214 05/29 14:27跳針阿= = 是文盲是不是?

threeforw 05/29 14:27所以說檢察官說沒規定就可以誘導 你認

threeforw 05/29 14:27同這句話我就笑笑而已

法條就沒規定,你在跳什麼針?承認自己無知很困難嗎?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2.101.135 臺灣), 05/29/2025 14:29:37

anomic24 05/29 14:28所以「沒有規定不能誘導」這句話有什麼

anomic24 05/29 14:28問題?有什麼好笑的?

Berotec 05/29 14:29就真的可以阿= =

Berotec 05/29 14:29檢察官誘導被告講出棄屍地點你覺得不行嗎

meredith001 05/29 14:29每天教這些雜草法學常識真的很辛苦xD

meredith001 05/29 14:29D

Berotec 05/29 14:29檢察官誘導被告講出詐騙手法你覺得不行阿

Berotec 05/29 14:30我的天哪

threeforw 05/29 14:30好啊 我沒說不可以 標題不就寫了 笑死

笑死,而且你引的文章根本就是在說主詰問的誘導詢問,檢察官說這是例外規定有什麼問 題?你連法條都沒看懂,一直在那邊跳針。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2.101.135 臺灣), 05/29/2025 14:31:40

Berotec 05/29 14:30好了啦 你內文都說檢察官大言不慚了

anomic24 05/29 14:30法條沒有引就算了,還跟一個律師吵偵查

anomic24 05/29 14:30實務,我真的快被笑死

Berotec 05/29 14:30現在又要凹說你覺得可以了喔

threeforw 05/29 14:31調查官 誘導證人作偽證你們也認為可以

threeforw 05/29 14:31

笑死,又在雞同鴨講了,要不要先看清楚你自己引的文章在說什麼好嗎?是偵查中的誘導 詢問還是主詰問的誘導詢問?

https://i.imgur.com/A0v6hiz.png

anomic24 05/29 14:31講不過就開始滑坡了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2.101.135 臺灣), 05/29/2025 14:33:23

s81048112 05/29 14:32小草被打臉 改凹說沒講不可以XDDDDD

threeforw 05/29 14:32怎麼滑坡 誘導跟教唆 一線之隔啦

threeforw 05/29 14:32反正你們認同就好 我呈現事實而已

threeforw: https://i.imgur.com/MLDrPAo.png

笑死,別自打嘴巴好嗎?

busman214: 所以雜草打過幾件官司啦? 不會沒經驗 42.70.206.28 05/29 14:33

busman214 05/29 14:33還跟執業律師吵實務吧? 太監還想跟人

busman214 05/29 14:33談行房喔...

Berotec 05/29 14:33一線之隔 你當被告律師是死人喔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2.101.135 臺灣), 05/29/2025 14:34:11

Berotec 05/29 14:33被告律師覺得沒跨過線 你最懂那條線

s81048112 05/29 14:34小草一直都把在場律師當空氣阿

anomic24 05/29 14:34所以你上面那篇文就是在扯啊,有問題的

anomic24 05/29 14:34是「教唆偽證」,但你卻看起來想要帶風

anomic24 05/29 14:34向成「誘導」也不行,然後就開始貼一張

anomic24 05/29 14:34不知所云的照片了

asn789451 05/29 14:35好好笑被打臉又說我沒說

anomic24 05/29 14:35反正都給你講就飽了,你最贏

asn789451 05/29 14:37鬼扯被打臉 貼圖轉移焦點 浪槓 小草SOP

dandes0227 05/29 14:41我覺得法盲是故意引誘你回文XD

JeffreyZH 05/29 14:43訊問時的不就是刑訴98跟156

threeforw 05/29 14:50笑死 誘導偽證如何。

finhisky 05/29 14:55文盲可以當律師嗎?

finhisky 05/29 14:55http://i.imgur.com/8q3wSyG.jpg

finhisky 05/29 14:56原文就寫了,為什麼要自己腦補是詰問時

笑死,小草是看不懂法庭中這三個字的意思嗎?還偵查中哩,一直耍寶?

https://meee.com.tw/i9m0jVq

finhisky 05/29 14:56誘導?不 問A 答B 就不會說話了膩

finhisky 05/29 14:57沒唸過中文的律師一直自曝其短 真是笑死

笑死,樓上不要再自打嘴巴好嗎! 引文中明明說的就是主詰問的誘導詢問,而且還是例外允許,你跳針偵查中是看不懂中文 嗎?

https://meee.com.tw/i9m0jVq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2.101.135 臺灣), 05/29/2025 14:59:17

threeforw 05/29 14:58看來政黑水準真的很差

笑死,水準差的人是你吧,連自己引文在說什麼都沒看懂,還有一直跳針

https://meee.com.tw/i9m0jVq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2.101.135 臺灣), 05/29/2025 15:01:30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2.101.135 臺灣), 05/29/2025 15:02:45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2.101.135 臺灣), 05/29/2025 15:04:40

finhisky 05/29 15:04http://i.imgur.com/hM3ARNu.jpg

跳針王,要不要先解釋一下什麼叫法庭中?

https://meee.com.tw/i9m0jVq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2.101.135 臺灣), 05/29/2025 15:05:32

finhisky 05/29 15:05原原po這樣寫,你看得出來是指詰問不是

finhisky 05/29 15:05偵查?

笑死,有人看不懂中文喔!

https://meee.com.tw/i9m0jVq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2.101.135 臺灣), 05/29/2025 15:06:15

finhisky 05/29 15:06真的很會凹 生意應該不錯喔

到底誰在凹啊!

https://meee.com.tw/i9m0jVq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2.101.135 臺灣), 05/29/2025 15:06:49

finhisky 05/29 15:07在今日法庭中,提到關於之前偵訊誘導?

finhisky 05/29 15:07媽的 自己截圖打臉自己 我真是佩服你

笑死,刑事訴訟法那一條規定偵查中不能誘導詢問的,你跳針了半天舉不出來嗎?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2.101.135 臺灣), 05/29/2025 15:11:21

ctx705f 05/29 15:11我只是想提醒 哥 你的額度滿了 小心上鉤

finhisky 05/29 15:11然後你貼的圖 是他的推文 你根本沒有引

finhisky 05/29 15:11文啊 你連引文是什麼都不知道膩 睜

finhisky 05/29 15:11眼說瞎話 不愧是台大法研最高院法助台

finhisky 05/29 15:11大論叢筆者執業律師 智障蠢鳥的浮木

finhisky 05/29 15:13我有護航不能誘導嗎? 我是針對你問 A

finhisky 05/29 15:13答B 啦,人家發文偵查,你回文列詰問法

finhisky 05/29 15:13條。 問 A 答逼仔 笑死

finhisky 05/29 15:14法律有規定不能問 A 答 逼嗎? 所以你就

finhisky 05/29 15:14一直問 A 答逼 對吧

法盲不要耍寶了啦

然如 其之暗示,僅止於引起證人之記憶,進而

為事實之陳述,係屬記 憶誘導,旨在引導證人針對事實之細節詳予敘述,參照刑事訴訟

法第一百六十六條之一第三項第三款規定於行主詰問階段,關於 證人記憶不清之事項,

為喚起其記憶所必要者,得為誘導詰問之 相同法理,即與法律所禁止之誘導訊問或詢問

不同

上訴意旨指稱依 台大醫院之鑑

定結果,被害人二人於警詢中之陳述並無證據能力 ,原判決援引上開供述為不利於上訴

人認定之依據,於法有違云 云,係以自己之說詞,任意指摘,並非適法之第三審上訴理

由。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2.101.135 臺灣), 05/29/2025 15:19:10

finhisky 05/29 15:22又列一堆幹嘛 你回文就問 A 答逼啊,以

finhisky 05/29 15:22為編輯就可以瑕疵補正膩,你這種水準的

finhisky 05/29 15:22高調自己是律師,還敢問別人是不是律師

finhisky 05/29 15:22? 臉皮薄不敢承認跟你同職業好嘛

法盲不敢正面回答問題嗎?一直要顧左右而言他?

然如 其之暗示,僅止於引起證人之記憶,進而

為事實之陳述,係屬記 憶誘導,旨在引導證人針對事實之細節詳予敘述,參照刑事訴訟

法第一百六十六條之一第三項第三款規定於行主詰問階段,關於 證人記憶不清之事項,

為喚起其記憶所必要者,得為誘導詰問之 相同法理,即與法律所禁止之誘導訊問或詢問

不同

上訴意旨指稱依 台大醫院之鑑

定結果,被害人二人於警詢中之陳述並無證據能力 ,原判決援引上開供述為不利於上訴

人認定之依據,於法有違云 云,係以自己之說詞,任意指摘,並非適法之第三審上訴理

由。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2.101.135 臺灣), 05/29/2025 15:24:03

threeforw 05/29 15:23可憐 我就說你認為在偵訊時誘導證人

threeforw 05/29 15:23證詞讓法官可以羈押被告 我就笑笑 重

threeforw 05/29 15:23點是證人都翻供

法盲還在跳針喔!最高法院都打臉你了

然如 其之暗示,僅止於引起證人之記憶,進而

為事實之陳述,係屬記 憶誘導,旨在引導證人針對事實之細節詳予敘述,參照刑事訴訟

法第一百六十六條之一第三項第三款規定於行主詰問階段,關於 證人記憶不清之事項,

為喚起其記憶所必要者,得為誘導詰問之 相同法理,即與法律所禁止之誘導訊問或詢問

不同

上訴意旨指稱依 台大醫院之鑑

定結果,被害人二人於警詢中之陳述並無證據能力 ,原判決援引上開供述為不利於上訴

人認定之依據,於法有違云 云,係以自己之說詞,任意指摘,並非適法之第三審上訴理

由。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2.101.135 臺灣), 05/29/2025 15:24:46

threeforw 05/29 15:24誘導跟教唆 一線之隔 你認為現在證人

threeforw 05/29 15:24都翻供 當初檢察官是善意誘導我也笑笑

小草看不懂中文?

然如 其之暗示,僅止於引起證人之記憶,進而

為事實之陳述,係屬記 憶誘導,旨在引導證人針對事實之細節詳予敘述,參照刑事訴訟

法第一百六十六條之一第三項第三款規定於行主詰問階段,關於 證人記憶不清之事項,

為喚起其記憶所必要者,得為誘導詰問之 相同法理,即與法律所禁止之誘導訊問或詢問 不同 上訴意旨指稱依 台大醫院之鑑 定結果,被害人二人於警詢中之陳述並無證據能力 ,原判決援引上開供述為不利於上訴 人認定之依據,於法有違云 云,係以自己之說詞,任意指摘,並非適法之第三審上訴理 由。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2.101.135 臺灣), 05/29/2025 15:25:37

finhisky 05/29 15:25你解讀自己的不算數,高院法助問欸答逼

finhisky 05/29 15:25天才律師解讀你的話才算數

最高法院的判決你也敢嘴?

然如 其之暗示,僅止於引起證人之記憶,進而

為事實之陳述,係屬記 憶誘導,旨在引導證人針對事實之細節詳予敘述,參照刑事訴訟

法第一百六十六條之一第三項第三款規定於行主詰問階段,關於 證人記憶不清之事項,

為喚起其記憶所必要者,得為誘導詰問之 相同法理,即與法律所禁止之誘導訊問或詢問

不同

上訴意旨指稱依 台大醫院之鑑 定結果,被害人二人於警詢中之陳述並無證據能力 ,原判決援引上開供述為不利於上訴 人認定之依據,於法有違云 云,係以自己之說詞,任意指摘,並非適法之第三審上訴理 由。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2.101.135 臺灣), 05/29/2025 15:26:06

threeforw 05/29 15:26現在都翻供 是因為當初記憶力不佳 被

threeforw 05/29 15:26檢察官提示所以做出不正確的供詞?

回去唸書啦

然如 其之暗示,僅止於引起證人之記憶,進而

為事實之陳述,係屬記 憶誘導,旨在引導證人針對事實之細節詳予敘述,參照刑事訴訟

法第一百六十六條之一第三項第三款規定於行主詰問階段,關於 證人記憶不清之事項,

為喚起其記憶所必要者,得為誘導詰問之 相同法理,即與法律所禁止之誘導訊問或詢問

不同

上訴意旨指稱依 台大醫院之鑑

定結果,被害人二人於警詢中之陳述並無證據能力 ,原判決援引上開供述為不利於上訴

人認定之依據,於法有違云 云,係以自己之說詞,任意指摘,並非適法之第三審上訴理

由。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2.101.135 臺灣), 05/29/2025 15:26:35

threeforw 05/29 15:26還在跳針 為何翻供 你怎麼不解釋

笑死,你不是說偵查中嗎?怎麼現在又跳回法庭中了?小草都是這樣邏輯跳耀的嗎?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2.101.135 臺灣), 05/29/2025 15:28:41

threeforw 05/29 15:30所以 證人都在法庭翻供 當初不就是不

threeforw 05/29 15:30正訊問 誘導證人做出不正確供詞

跳針王,看不懂中文?

然如 其之暗示,僅止於引起證人之記憶,進而

為事實之陳述,係屬記 憶誘導,旨在引導證人針對事實之細節詳予敘述,參照刑事訴訟

法第一百六十六條之一第三項第三款規定於行主詰問階段,關於 證人記憶不清之事項,

為喚起其記憶所必要者,得為誘導詰問之 相同法理,即與法律所禁止之誘導訊問或詢問

不同

上訴意旨指稱依 台大醫院之鑑

定結果,被害人二人於警詢中之陳述並無證據能力 ,原判決援引上開供述為不利於上訴

人認定之依據,於法有違云 云,係以自己之說詞,任意指摘,並非適法之第三審上訴理

由。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2.101.135 臺灣), 05/29/2025 15:31:29

finhisky 05/29 15:34你哪隻眼睛看到我嘴判決,我只有嘴問欸

finhisky 05/29 15:34答逼法助律師好嘛 不要往自己臉上貼經

finhisky 05/29 15:35連引文是什麼都不知道 笑死

不要跳針了啦

然如 其之暗示,僅止於引起證人之記憶,進而

為事實之陳述,係屬記 憶誘導,旨在引導證人針對事實之細節詳予敘述,參照刑事訴訟

法第一百六十六條之一第三項第三款規定於行主詰問階段,關於 證人記憶不清之事項,

為喚起其記憶所必要者,得為誘導詰問之 相同法理,即與法律所禁止之誘導訊問或詢問

不同

上訴意旨指稱依 台大醫院之鑑

定結果,被害人二人於警詢中之陳述並無證據能力 ,原判決援引上開供述為不利於上訴

人認定之依據,於法有違云 云,係以自己之說詞,任意指摘,並非適法之第三審上訴理

由。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2.101.135 臺灣), 05/29/2025 15:36:54

finhisky 05/29 15:37就你一直跳針問欸答逼 瞎逼逼啊

還在跳針?

然如 其之暗示,僅止於引起證人之記憶,進而

為事實之陳述,係屬記 憶誘導,旨在引導證人針對事實之細節詳予敘述,參照刑事訴訟

法第一百六十六條之一第三項第三款規定於行主詰問階段,關於 證人記憶不清之事項,

為喚起其記憶所必要者,得為誘導詰問之 相同法理,即與法律所禁止之誘導訊問或詢問

不同

上訴意旨指稱依 台大醫院之鑑

定結果,被害人二人於警詢中之陳述並無證據能力 ,原判決援引上開供述為不利於上訴

人認定之依據,於法有違云 云,係以自己之說詞,任意指摘,並非適法之第三審上訴理

由。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2.101.135 臺灣), 05/29/2025 15:38:20

finhisky 05/29 15:38喔 還有自稱有引文被打臉 就裝死

不敢正面回答問題?一直顧左右而言他?

然如 其之暗示,僅止於引起證人之記憶,進而

為事實之陳述,係屬記 憶誘導,旨在引導證人針對事實之細節詳予敘述,參照刑事訴訟

法第一百六十六條之一第三項第三款規定於行主詰問階段,關於 證人記憶不清之事項,

為喚起其記憶所必要者,得為誘導詰問之 相同法理,即與法律所禁止之誘導訊問或詢問 不同 上訴意旨指稱依 台大醫院之鑑 定結果,被害人二人於警詢中之陳述並無證據能力 ,原判決援引上開供述為不利於上訴 人認定之依據,於法有違云 云,係以自己之說詞,任意指摘,並非適法之第三審上訴理 由。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2.101.135 臺灣), 05/29/2025 15:39:30

finhisky 05/29 15:40我正面問題一直是你的內文問 A 答逼,你

finhisky 05/29 15:40列一堆法條有屁用 笑死

回去唸書啦

然如 其之暗示,僅止於引起證人之記憶,進而

為事實之陳述,係屬記 憶誘導,旨在引導證人針對事實之細節詳予敘述,參照刑事訴訟

法第一百六十六條之一第三項第三款規定於行主詰問階段,關於 證人記憶不清之事項,

為喚起其記憶所必要者,得為誘導詰問之 相同法理,即與法律所禁止之誘導訊問或詢問

不同

上訴意旨指稱依 台大醫院之鑑

定結果,被害人二人於警詢中之陳述並無證據能力 ,原判決援引上開供述為不利於上訴 人認定之依據,於法有違云 云,係以自己之說詞,任意指摘,並非適法之第三審上訴理 由。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2.101.135 臺灣), 05/29/2025 15:40:59

finhisky 05/29 15:40對了 你應該不知道什麼是內文,就是你的

finhisky 05/29 15:40發文內容啦 ptt盲

跳完了沒?

然如 其之暗示,僅止於引起證人之記憶,進而

為事實之陳述,係屬記 憶誘導,旨在引導證人針對事實之細節詳予敘述,參照刑事訴訟

法第一百六十六條之一第三項第三款規定於行主詰問階段,關於 證人記憶不清之事項,

為喚起其記憶所必要者,得為誘導詰問之 相同法理,即與法律所禁止之誘導訊問或詢問

不同

上訴意旨指稱依 台大醫院之鑑

定結果,被害人二人於警詢中之陳述並無證據能力 ,原判決援引上開供述為不利於上訴

人認定之依據,於法有違云 云,係以自己之說詞,任意指摘,並非適法之第三審上訴理

由。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2.101.135 臺灣), 05/29/2025 15:41:23

finhisky 05/29 15:46要問你啊 我說的怎麼能算數 要問欸答逼

finhisky 05/29 15:46ptt盲律師 來決定我說的是偵查還是詰問

finhisky 05/29 15:46 不是 是跳完了還是沒跳完

不敢正面回答問題就說一聲啦,不要在那邊轉移話題好嗎?

然如 其之暗示,僅止於引起證人之記憶,進而

為事實之陳述,係屬記 憶誘導,旨在引導證人針對事實之細節詳予敘述,參照刑事訴訟

法第一百六十六條之一第三項第三款規定於行主詰問階段,關於 證人記憶不清之事項,

為喚起其記憶所必要者,得為誘導詰問之 相同法理,即與法律所禁止之誘導訊問或詢問

不同

threeforw 05/29 16:31https://i.imgur.com/qTwhgCD.png

threeforw 05/29 16:31原來不是記憶不佳提示 而是直接教導回

threeforw 05/29 16:31答方向

笑死,小草法盲又在耍寶了! 最高法院在111年度台上字第33號判決(下稱「本號判決」)裡採取肯定見解。法院認為 :「司法詢問員在偵、審程序中

,依兒童之語言邏輯、文字語意及情緒反應,如兒童記憶

不清或不願回憶,縱有使用引導性或封閉性問題,倘旨在引起被害兒童之記憶、聚焦待證

事實,進而為事實之陳述,並非引誘為虛偽或錯覺之陳述,參照刑事訴訟法第166條之1第

3項第3款、第5款關於證人記憶不清或故為規避之事項,得為誘導詰問之相同法理,應予

容許

。」 這哪裡不是引起記憶的誘導,你以為你辯護律師雖隨便便喊一下誘導詢問法院就要接受? 你連檢察官哪裡虛偽陳述都說不出就要主要誘導詢問,我看根本就是在唬爛罷了! 然後證人自己都證實她有說過這句話,直接打臉辯護律師了,你還在這邊跳針! 檢察官詢問,柯文哲是否知道容積率差異上的金額會差多少?

邵琇珮說,她不認為柯文哲

知道容積差異具體換成金額會差多少。檢察官提示,邵琇珮曾在偵訊筆錄提到「容積是有

價」、「100個億不是公務員可承擔」等,邵琇珮表示,柯文哲應該知道容積是有價的,

且容積可以賣錢,並證實自己確實有說過「100個億不是公務員可承擔」等語。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2.101.135 臺灣), 05/29/2025 17:03:33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2.101.135 臺灣), 05/29/2025 17:04:30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2.101.135 臺灣), 05/29/2025 17:07:10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2.101.135 臺灣), 05/29/2025 17:08:43

Somebody99 05/29 18:59好慘 有基本道德感的人都可以想像不

Somebody99 05/29 18:59可以誘導吧,根本不需要差法條,以鑽

Somebody99 05/29 18:59漏洞為榮的檢察官,而不是試著補漏洞

Somebody99 05/29 18:59的人,真的是法學之恥欸

finhisky 05/29 19:58我要回答什麼? 除了問欸答逼,對你沒有

finhisky 05/29 19:58其他問題啊

finhisky 05/29 20:00你說的都對,可是你還是問欸答逼 啊 面

finhisky 05/29 20:00對自己的問題很難嗎

brella 05/29 20:25finhisky這種程度真的被打臉打到完全

brella 05/29 20:25可笑

finhisky 05/29 21:12樓上你什麼學歷 有考上律師嗎 有當過

finhisky 05/29 21:12法助嗎 輪得到你評論打臉 笑死

Berotec 05/29 23:30....f你要一次對兩個法律專業的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