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問題不在25%門檻,在四年禁止參選條款
※ 引述《TheoEpstein (Red Sox→Cubs→?)》之銘言:
那你告訴我,這是怎麼個違憲法?
[四年內不得為同一公職人員候選人]又沒說你不能選別的?
這句話看起來還是有許多活路的啊
難道陳3Q不能選台中市議員? 難道他不能留在台中隨便選個里長?
或是乾脆換個選區還是換個縣市去選立委都行啊
他哪天發神經想去金門跟玉珍姊對戰都是他的自由啊
如果他有那個能耐把金門翻綠 那他就會被當成英雄看待
: 看到一堆人在吵25%門檻,你們其實搞錯方向了吧?
: 問題不是在什麼「政黨動員就可以搞掉你,讓你選上變沒選上」。
: 問題是在,那個神經病的四年條款。
: 選罷法第92條:
: 「罷免案通過者,被罷免人自解除職務之日起,四年內不得為同一公職人員候選人;
: 其於罷免案進行程序中辭職者,亦同。」
: 這條根本有違憲之虞。
: 憲法規定人民有參選的自由,除了受到法律懲罰褫奪公權之外。
: 但罷免加上這一句後,卻可以用「選票」來禁止人民參選?這個條款有非常大的問題。: 以這次陳柏惟被罷免為例。
: 2020年拿11.2萬當選
: 2021年被7.7萬罷免
: 接下來的補選不得參選
: 2024年下屆立委不得參選
: 最快要到2028年才能再選台中二選區立委。
: 我操?一個七萬人的罷免可以讓公民七年不能參加這個29萬選民的選區的選舉?
: 有人會說,他可以選台中議員啊。
: 一來職務不同,二來不就更顯得四年條款是蠢蛋,同一批選民還是可以選他當議員。
: 大黨動員罷免這沒什麼,罷掉再來對決就好。
: 現在是罷免附帶的傷害比罷免該職務本身還大,讓「發動罷免」這事非常划算。
: 失敗了大不了這任期不能再罷,成功了讓他不能參加補選,還連下屆都沒得選。
: 不然2022韓導再戰高雄,再來一次韓國瑜對決陳其邁,看看陳其邁怎麼睡得好。
: 現在2022只能期待韓導收復台北,台北在等一個人。
: http://i.imgur.com/PHS34aJ.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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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玉珍姊?? 這麼害怕陳柏惟在中二選區次屆選仍然選上??
不是連黑道選上都是民意的選擇嘛?? 罷免這任 造成這個當
事人連次屆都無法在他經營的選區選同職位 到底是他做的爛
還是只是找出種種原因就為了拉他下台??
四年禁止合理啊,就是不好才罷,還想復仇式參選
都可以復仇式罷免了 別人參選就變成復仇式?? 何況若選民
不買單 次屆競選一樣選不上呀 還是明知道其實就是利用罷
免選舉跟正式大選之間投票率的落差來取巧罷免對方 擔心對
方再次在正式選舉中勝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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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有問題我同意,但25%門檻影響到的層面廣太多了 現在台灣的罷免走到現在已經沒有贏家,真的可以說是搞到遍地烽火 罷免完還要補選,不僅造成社會成本的浪費,更是把不同意見族群之間的遮羞布完全撕開, 現在就是直接殺到見骨,隨時準備肉搏 罷免是人民應有的權利,但弄到現在這樣是國家之福嗎?86
首Po看到一堆人在吵25%門檻,你們其實搞錯方向了吧? 問題不是在什麼「政黨動員就可以搞掉你,讓你選上變沒選上」。 問題是在,那個神經病的四年條款。 選罷法第92條: 「罷免案通過者,被罷免人自解除職務之日起,四年內不得為同一公職人員候選人;1
3Q之後能不能投票?可以 他能不能出來選市議員?可以 選里長?可以 選市長?可以 選總統?可以3
講那麼多 就問,當初韓導被罷、佛地魔被罷的時候怎麼都不出來哭參政權 也沒人出來哭夭權力問題 3Q被罷才跑來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的說嗚嗚嗚我的參政權 3Q被罷很難過齁,幫QQQ6
在某人文章下推文太容易失焦 我直接回 這個條文其實很合理 主要就是被罷免方有義務防止讓自己被罷免 如果沒這條文 他可以擺爛到兩年後再選一次72
回文比較快 [限制選舉人數] 你可能誤會我的意思了 打個比方 你的本命,哪天垂了、鬆了被觀眾用銷量下架1
反正也都是空降的 明明臺灣那麼多地方可以選 像是最愛收綠共塔綠班的打狗就最適合啊 集齊其他縣市不要的綠共塔綠班通通打包去打狗 ※ 引述《TheoEpstein (Red Sox→Cubs→?)》之銘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