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罷免門檻建議
※ 引述《genheit (genheit)》之銘言:
: 我覺得在技術上,不動這25%門檻也是做得到的,
: 但是要加上一個條件,
: 就是還要"超過前次當選人的當選票數",
: 加這個條件就可以了。
: 舉例:罷免林昶佐案,就是要>25% && >81,853票,
: 因為上次林昶佐拿81,853。
: 還有,複數選區(像現在市議員選舉這種),
: 必須取消罷免,不然真的是霸凌少數意見,
: 畢竟複數選區本意就是允許意見很不同的少數也可以當選,
: 單一選區則是逼政黨要妥協、要往中間靠,
: 這兩者的意義完全不同。
應該要修改,增加"超過原本得票"的門檻
25%改成30%也不是不行,但這個數字是沒有政治意義的,改成31%、32%並沒有什麼差別
這個門檻就只是「防止有人濫用罷免」而已,
但目前看起來顯然不起作用,否則國民黨也不會一年內就發起四次講不出理由的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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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超過原本的得票」就有明確的政治意義了
代表這場罷免有足夠的正當性,確實覆寫了原本的選舉結果
而且要達到這個門檻,幾乎可以確定,原本投給他的人必須有一定比率倒戈
這才更符合選民「後悔了」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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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國民黨發起了有十幾件吧,但是很多在連署時沒過....
一堆連署沒過不就證明罷免還是要一定難度
但是有碰運氣的成份啊
連署要難度 投票也要難度 就一堆門檻在那
就看你覺不覺得這是種濫用了,每個人看法不同
韓總:QQ
我是覺得加一條,沒過的要負擔選務經費也行,要不然根本
就在浪費錢
倒是想加上未來四年內不得參加同類型選舉 不想看韓導 3
q 佛地魔這類型的嘴臉
同選區的限制就夠了,沒理由撥奪選別的
你這樣變成,變向否定樂於勇敢挑戰艱困選區的人,因為選
上了艱困選區容易被拉下來,卻要因此喪失全部的參政權
我說的可能重了點 但好好做根本就不會被拉下來
林靜儀在中二區的當選 就證明根本也不是鐵藍的區
那也跟別的選區無關 說不定其他選區就愛這一味
連署門檻拉高,超過選舉人數50%同意
同樣的一堆藍色議員在台南區有心好好做根本也不用怕罷
免 鐵綠的區欸!
如果罷免有正當性,連署階段要過50%才有機會
那是綠的不跟他玩而已,哪來的好好做xD
就議員都有好好做 沒像被罷免那三位做到顧人怨
這種話你敢講,我不敢聽
不然舉苗栗的綠色議員好好做 別做到顧人怨 也不會被罷
免 鐵藍的區欸
這我也不敢聽XD
韓粉報仇而已 苗栗的沒仇 不染一揚罷掉
就沒做到顧人怨而已
裝睡的人叫不醒
議員跟立委差那麼多好意思講
我也覺得加比罷免者前次當選得票高 比提高門檻有用
議員不也有佛地魔被罷免
有人從昨晚跳到現在就是想把3Q拉低到跟佛還有韓”一樣爛
”的等級 最愛用”一樣爛”泥巴戰 講藍綠一樣爛 台灣中國
一樣爛的是哪種貨色大家很清楚 3Q是不是真的爛也不用你在
這跳 等著看他年底全台輔選吧
好啊! 我等著看
笑死,既然罷免這麼好用,以前kmt絕對多數為什麼不修
等到dpp多數時要修,又在三擋五卡,過了又kmt玩最兇
會下來就是有原因的 凹說選區特性 那中二 林靜儀為啥
當選 凹說小黨沒奧援 那為啥民進黨不去幫忙
"會下來就是有原因的"這句話沒什麼意義。否則任何門
檻底下你都可以這樣講
因為當時民進黨罷不掉 就修法改掉門檻 結果現在國民黨
玩最兇 兩黨都為了自己的利益盤算著
提升罷免門檻 根本就是自打嘴巴 說好的還權於民呢
講個極端的例子,如果門檻是5%,不看不同意票,你覺
的這樣通過也能說"是有原因的"嗎?
民進黨不就修過罷免法案了 還是時空背景不同 怕玩到自
己修法回去算了
一堆議員都沒在開會也沒人提罷免啊!什麼叫好好做?那是一
般人根本沒去管那些議員幹了什麼事,反而是靠媒體抹黑跟仇
恨動員才比較容易罷免成功,不然陳跟王在本職上面有做不好
嗎?
動員可以罷免也可以反罷免
如果陳做得好 為啥罷免會成功 如果顏家喊水會結凍 為
啥林靜儀可以選的上 如果小黨容易被犧牲 為啥民進黨不
幫忙寧願小綠換大綠
王浩宇如果可以再選,他一樣會選上,他的問政和地方服
務是得到很多人肯定的
超過原本得票,除非像韓國瑜那種人,否則未來不會有
成功的罷免
阿扁七八成滿意度都會連任失敗了,藍蛆討厭你哪有什麼理
由?笑死
「除非像韓那種人」這不是很合理嗎?
除了韓之外,其他幾個還有誰是真的非下來不可的?
阿扁是可惜了! 不過因禍得福賺到總統 也是天命
而且會提韓,就代表這個新標準並不是無法達到
所以被不理性罷免的人要賭有沒有天命可以更上層樓就是了
,抱歉我浪費時間跟一個古代人討論現代政治
所以很多台南 苗栗都有這種民代 說難聽點 藍綠動員自己
人罷免根本就搞得下來 問題是沒那麼顧人怨
不理性就不理性,在那邊裝wwww
是民進黨夠理性夠自制,不然你以為要搞謝龍介很難?
顧人怨跟他應該被罷免是兩回事
就打打嘴砲 阿扁本來就是很好的政治家 當總統本來就是
應該的
可以搞謝龍介啊! 問題是他罷不掉啊!
大部分被罷免的候選人,並沒有實際上做出什麼傷天害
理的事情
民進黨自制 呃 修罷免法不就是當初罷不掉國民黨立委經
過理性思考為了讓民眾更有權利而修法的嗎?
同意增加"超過原本得票"的門檻,不然55波贏的三不五時就會
被罷免掉
罷謝龍介搞不好同情他居多 不同意票還比較多 中二選區
背棄黑道小冬瓜的還比較多 怎麼可能全部推給仇恨動員
你以為每個投票的都是理性投票喔
有佛粉,好可怕
國民黨一年提四次是小孩子的報復。
你沒看說明會啊? 別人都把理由告訴你了
看看黃國昌當年提的罷免理由 才會讓人離譜
讓人離譜是什麼鬼 XDDDDDDDDD
要罷自己鐵票區的反對黨議員是輕而易舉吧,要跟不要
而已,某人真的知道台灣選制嗎?罷一個議員要的票
少到對藍綠兩大黨來說真的是輕而易舉
講不出理由的罷免還連續罷掉兩個喔,塔綠版邏輯
中正萬華應該是對林很不滿吧,沒什麼人投票都快把
這咖罷掉
謝龍介罷不掉?你不是台南人吧。只是當家不搞事而已
同意 然後選務費用要自付一半
多天真才會覺得被罷掉是單純因為沒有好好做
國民黨這樣接連亂搞基本上已經證明上次修法修的並不好
那就再修而已沒什麼
你用那樣看不準 那只能代表他的仇恨值有接近25% 但更
多的人對罷免他這件事沒興趣
前兩階段連署加入不合格率門檻才是鑑別所在
謝龍介罷不掉??????? 幹我快笑死了
連署死人名單超過多少就不准再下一步比較快
笑死人 顏補選拿的票就足以罷掉陳柏惟了啦
林靜儀的票數還是民進黨全力以赴的結果 還是你覺得台
灣整天雙方動員比較好 典型的看數據不思考結果論
樓上邏輯不太好,補選投顏跟投罷免陳的人有一樣?
高度重疊吧
罷陳不挺顏本來就是假中立的笑話
2
第一點 連署門檻可以廢了 直接用懲罰當門檻 每個選民都應該為自己投的票負責 連古時候攔轎喊冤都要先滾釘床 落子悔棋輸不起 不用先懲罰嗎 提出罷免的人 必須負擔罷免過程的所有經費9
覺得簡單的 可以自己搞一次罷免看看 你發起罷免可以連署通過到中選會成案 才能說門檻很容易 覺得簡單的先發起一個看看 --5
要修罷免門檻 dpp必須說明他們想法是什麼 如果是代議制度思維 就調回原門檻 四年一次總體檢 讓大家決定要不要續任 如果是還權於民 現在這制度剛好 不要說什一天到晚選舉 還權於民就不要怕一直投票 反而要養成人民投票的習慣3
所以就是要好好的思考 而不是在野時不利就降低門檻 執政時有利 就調高門檻 防止人民去罷免 最新一次罷免法修案是2016年底修訂的 2016年以前的罷免法 門檻之高 導致完全沒有中央級的民代 地方首長被成功的罷免掉6
真好笑, 一堆人在自己限制自己的公民權, 還講的好像多有正義感。 是被民進黨洗腦太久了,都不會思考嗎? 罷免案改成現在25%54
首Po我覺得在技術上,不動這25%門檻也是做得到的, 但是要加上一個條件, 就是還要"超過前次當選人的當選票數", 加這個條件就可以了。 舉例:罷免林昶佐案,就是要>25% && >81,853票,6
長期來講要怎麼改可以慢慢討論,短期來講有個規定一定要改。 就是改成第二階段,連署人自行前往地方選委會,在公務員見證下連署。 原因有二: 1. 現在連署是罷免發起單位自行搜集連署 ->送到地方選委會->選委會公務員爆肝查核-> 選委會通知補正->發起單位繼續搜集->小公務員繼續爆肝查核->通知補正…(一直補到過5
之前有討論過一個查核公投/罷免連署書的做法 1.連署人到便利商店插健保卡(像領口罩一樣),印出連署書。費用由國家墊付。 2.連署書上面有公投主文、簽名欄位跟一個條碼。沒有顯示生日、戶籍地等個資。 3.簽名後送交發起團體,由發起團體整理,再一起送給選務單位。 或是連署人直接寄給選務單位。5
民進黨別鬧了好不好,行政院都要推行電子連署了, 還要選民自行去地方選委會連署咧? 當年說好的「還權於民」都是民進黨和其側翼的主張, 現在都要開始雙重標準了……,開始各種小動作了。 醒醒吧!民進黨們,別讓別人看不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