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我來讓柯粉直接破滅 對高虹安的最後希望
其實說真的,這樣講實質意義不大,跟這幾天在媒體上評論的名嘴所說的話並沒有什麼差別,不論事後司法程序對高的行為認定的結果為何,都不至於構成法律責任。
你認為高虹安違反貪污罪等,是就媒體已經播放的內容的評論,是就媒體已經公開的事證所做出的評論,包含了事實和法律的評價,也就是就收取助理薪資加班費做為公積金及公積金用途等事實推論高的行為內涵(事實評價),然後認為這樣的行為構成犯罪(法律評價) 。你的評論就算跟未來檢察官的起訴與法院判決的結果不同,那也只是評價差異,就算你對法律認知與司法機關的通用見解不同,也不可能會有法律責任。
除非你今天是傳述一段「事實」,例:「我的消息來源指出,高的公積金各個助理繳納金額不一,是因為按照各助理實際報加班時數計算,再從向立法院報好報滿的加班費扣回放到公積金」,而這樣的敘述無法被證實為真時,才會有法律責任的問題,單純就新聞事件發表你的評價,其實純屬言論自由的範疇。
※ 引述《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之銘言:
: 本人使用 PTT帳號: Nicholas0406
: 使用IP 111.248.37.220
: 以下言論願意付完全法律責任
: 立法委員高虹安 涉貪事證明確
: 違反了貪汙治罪條例 第5-1條
: 也就是所謂的貪汙犯
: 若 高虹安立法委員 認為本人言論不實 已造成妳名譽毀損
: 歡迎請律師 對我提出法律訴訟
: 另外 可以的話 麻煩再加告我一條 意圖使人不當選 因為目前是選舉期間
: 拜託 讓我上新聞 誠心懇求 !!
: 我到地檢署不會用什麼公眾人物可受公評這種理由來辯護
: 我會大方地告訴檢察官 如果高虹安這起社會關注的涉貪新聞
: 最後經檢調偵查結果 為不起訴 我就大方認罪
: 反之 高虹安明知自己涉貪 卻浪費社會資源 濫訴提告
: 請檢察官再送高虹安一條誣告
: 柯粉 我這樣講完 請問還覺得高虹安有機會可以脫罪嗎
: luciffar 妳都寄一封給高虹安了 這篇麻煩順便
: https://i.imgur.com/qN0opbg.png
: 我都敢這樣講了 柯粉還覺得高虹安能脫罪嗎 ?
--
4趴理由好多 人家這樣講的這麼明顯 所以是真的默認?
政黑鄉民當然是看新聞,又不是邪教組織
例如呢??
其實以目前流出的資料來說一些推論只要有所本都不好成罪
只看三民自新聞跟邪教差不了多少
基本上不管藍綠及各種政論節目都覺得很有問題,只有4%才
覺得沒什麼
這幾天的新聞大概只有王世堅說沒啥問題 其他一面倒的
學識淵博的政黑板友的資訊來源又不是只有新聞 還有無
良公關、史書華、杜承澤醫師之類的阿
他就不怕你柯粉嘴砲阿,要吉快吉,說那麼多,到底吉不吉?
到底告一個網路上的nobody有啥意義
聽他的話不爽恐嚇要告,人家歡迎你告,又說人家nobody,不然
你敢向nobody對幹,叫人告妳嗎?
事實就沒違法 就助理本來認同要捐
捐完離職後 突然覺得自己不想捐
那我公開說如果他覺得我說他是nobody涉及公然侮辱麻煩告
我,不然他就承認他是nobody?還有那個台大畢不了業的也
歡迎來告,笑死
違法誰說了算?你們是檢察官還是法官,去跟法官說啦
捐的動作只有助理自由意志可完成
沒有人可以逼助理捐
都知道違不違法法官說了才算,那判決書拿出來看一下阿
助理自己一下要捐 一下離職又不爽
助理若當初不認同文化 就不會捐
覺得沒有違法把這整套完完整整跟檢察官講啊,
現在都只敢講捐,公積金三個字都不見了是怎樣?
樓樓上拜託喔,老闆要你捐,你敢不捐嗎?你咬牙捐了就
算認同老闆的作法是嗎?
公積金是團體討論出的東西
而且現在已經完全不提J助理從公積金裡拿16.8萬的事,
時際上他們團隊是不是叫公積金不知
而且這積金是沒法規範的東西
推
是團隊間的私文化
扯立院沒明確規定 自己自製規定亂報假領國庫錢發薪扣薪
團體討論出要捐自己3分之2的薪水?還有尚欠的?
積金沒規範用途 要怎麼違法?
扣的薪水使用方式又有那些明細 怎看都很危險~
用各種名目從性質屬公款的公費助理薪資弄錢成立公積金,
又扯扣薪? 是自己當下認同文化去捐的
立委如果上法庭說當初助理自願,現在離職才不爽。看法官
J助理從這種形式成立的公積金拿16.8萬元走,能不能說明
信不信
一下呢?
不認同就不會捐 沒人扣得了薪
你知不道『不認同就不會捐』這點,連高委員的發言人都不敢
講
老闆要你去跳樓 你會跳嗎
也就是說高辦認同J助理從公費聚積的公積金裡拿16.8萬元
走囉?
不要無限放大立委能逼助理捐
老闆如果用職務暗示你去跳樓,就已經犯罪了…
助理捐了就是助理同意才成的
tyc. 你不要愈扯愈誇張
所以老闆説啥本來員工就不必全收
不是捐就代表同意.你不要自行解釋法律
會去捐 就是自己當下認同文化才捐的
上次那個助理簽切結的都被抓去關了 錢的來源都是國庫
自行解釋法律的不是綠粉嗎XD
你說幾千幾萬還可以合理凹凹 87萬要怎解釋
講白光公款私用就很難凹了啦
你不是大法官 也不要自己說人犯法
不要戳破他好不好
當法盲就算了,當法盲還覺得自己看的最清楚才好笑.
全台灣陪雙北坐牢,然後一堆綠粉都高潮了,直接判
了
調查局已經立案,現在是選舉期間跟立院開議期才沒進一步
積金就沒定用途 哪管怎麼用?
動作。
智障塔綠們連法官和檢察官那個大都不知道了
就團隊討論怎麼用而已
事假當病假也是 沒留下證據領全薪都沒人會質疑
法院會去審查,當下那個人是否能『自主』決定,如果不能
曝光了活該阿~ 玩出新花樣
就算你簽了同意書,也不會認定那有效
先起訴再跟我講
一個拿「公眾人物應受公評」的結果來說自己要負法律責任
。
Tyc你這樣的說法代表整個辦公室高一個人要扛全部的罪
跟我一定會拉屎,因為我早上吃很飽一樣。
責耶
說到有經過團隊討論,這是很有疑問的,
從各種訊息來看,高辦的助理流動率算高的,
要怎麼確定後續補進來的助理有參與討論?
團隊討論= 不關我的事
防火牆先設好
團隊討論=合意=助理參與討論然後同意 她的意思是這個吧
當然 這是她單方說辭而已
實際還是要看有沒有助理出來作證 有被強迫
如果沒有助理自己作證 基本上根本連起訴都不會
都有吹哨者了,應該一定有助理會作證,看誰是最後一個跑的
內部已有人檢舉,要套招也沒那麼容易,搞不好連錄音都有
了
吹哨者只是在政治上吹啊....誰知道有沒有進去偵查庭
綠畜腦子有洞,台灣人被綁,台南開88槍交保,這些事都比
高嚴重,而且高那個有罪是綠畜說的算喔,馬奶還在外面晃
認罪協商,一開始不搶,就沒有更便宜的了
怎沒關,綠畜喊幾年了
最後一道紅線:法官說了才算,可憐阿?
所以我說等起訴完再跟我說
不對哦 不用等到法官 等起訴完再跟我說
檢察官那關都還沒過 就要問法官?
最快也要一月吧(會期結束)
是有柯粉說要告 不知道腦袋裝啥
尚毅夫說吹哨者是一群助理
拿身兼前任總統與前任法務部長的馬英九跟高虹安相比,
接下來要說判決確定才算嗎
尚毅夫說高不敢進辦公室, 反正聽聽就好
高虹安也算是發達了吧?
看到新見解了欸 認同文化 貪汙文化 讚喔
會期中 只是不能逮捕拘禁 並沒有禁止起訴好嗎..
不要忘記,再兩週就要進行中華民國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了。
一定是選完才會動作啊,有想收押的話,會等會期結束
選不選舉 和起訴不起訴 有何屁關係?
選舉期間殺人 檢察官就不用起訴?
起訴跟收押完全是兩回事啊.....
你可以先起訴再收押 一點關係都沒有
審判期間法官也可以收押啊..
這會嚴重影響選情當然有關係 馬上起訴一定哭國家機器
是可以分開,但通常是這麼做,希望政治效應小一點
通常這麼做XDDD
調查局北機站已經做過第一次約談,蒐集證據完才會起訴啊
賣鬧了好不好 通通參在一起是要做撒尿牛丸?
沒跟妙妙學說司法迫害就好,照樣躺著選(咦?
你講的蒐證還有道理 上面那鬼扯會期就算了吧
網友對中華民國司法流程的想像有點怪異耶?
你生氣也沒用啊… 檢調一定會避免政治效應的啊
怎麼又有人在通靈別人生氣了
高可以跟柯建銘請益一下如何運用立院規則迴避啊XD
也不用急 反正絕對會調查 最精采的就是高選上後的新聞
你先問問智障塔綠班們知不知道無罪推定再來說,才不會浪費時
間
沒上搞不好我們就看不到剩下的料了 科科
通常都是佈長線等收網,覺得大魚可能要跑了才會緊急處理
檢調在選前大動作查辦,只會讓參選人用政治迫害名義來搶
聲量。
所以你現在說的 跟你上面講的會期 一點關係都沒有啊
t21,之前還在辯國家機器介入,不可能是內鬼
純粹就是蒐證問題而已 是在會期什麼
就跟你說通常是會期結束了…
你的通常是哪個通常?
快就選舉完動作,慢就會期結束
是是是,你說的都對。
鍵盤檢察官幫檢察官想通常耶
你去看以往的新聞時間
所以我說等起訴完在來嘴還不遲啊
檢察官辦案不會看以往的新聞時間吧
是是是,你說的都對。
隨便一個新聞都有吧 檢調通常會等到立法院休會
又一個把起訴和逮捕拘禁參在一起做撒尿牛丸的
拿我這句去GOOGLE第一個連結就奇摩新聞講高虹安
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八款 自己看一看 有沒有起訴兩字
第一個連結就奇摩新聞講高虹安 +1
是是是,你說的都對。
是是是,你說的都對
還沒充分偵查本來就不會直接起訴 起碼人都沒叫去問
奇摩記者也信 然後不信憲法增修條文
讚讚~~
你看的那篇新聞 有沒有看到下一段調查局長說的話?
照既有程序阿 起訴本來就不會隨便起 真的不用急
是是是,你說的都對
對啊 所以程序上哪裡禁止在會期中起訴?
拿個法條出來說服我 哪一條說立法院會期中禁止起訴
是是是,你說的都對
走過法律程序就知道起訴不會多快 幾個月到半年都算快了
是是是,你說的都對
程序是刑事訴訟程序 你去翻翻看哪一條有禁止會期中起訴
不會快 但是跟會期無關啊
我就問哪一跳禁止會期中起訴就好
人家就跟你講通常了 好啦沒禁止所以呢? 人家還是要時間
是是是,你說的都對
依法行政耶 不是依通常捏
就跟你說慣例都是會等到立院休會
不用急阿 這件事吵有沒有禁一點意義都沒有 又不是我們辦
刑事訴訟是依法進行程序 不是依通常好嗎
除非你的通常有法律規定啦
不然你的通常是哪來的?
刑事程序不依法就是違法捏
不懂你吵這點做什麼.
就看一群不懂法律的鬼扯 純粹想回一下而已
法沒規定通常就是照通例 不然慢一點辦你是要告他瀆職喔
我的觀點還是一樣 就是等檢察官起訴再說
連起訴都沒有的東西 我不會妄加評論
是是是,你講的都對。
會啊 太慢辦還真的不行..
單純在那玩毫不重要的文字遊戲然後說人都不懂 你好懂
那你等起訴再來啊 ,先關帳號吧…
不對耶 法律規定毫無重要的話 那就不用法律了吧
你知道刑事程序違法 會影響證據能力?
法盲說的話 真有趣呢
是是是,你說的都對
是阿 我也很怕這幾個月就被串證影響結果了呢~ 法學大溼
害怕串證 你可以先把共犯羈押啊 共犯又沒立委身分
所以我說助理被列被告了沒..
先把共犯羈押 XD
你害怕串證也只能這樣啊 這不是你們要的嗎~~
所以我說助理什麼時候要從證人改列被告?
依哪條法直接羈押喔 大人
刑事訴訟法101條啊 連自己google都不會嗎
你現在用這條羈押助理喔 你還是不要看法條了
塔綠斑只會亂抹黑人犯法
嗯? 你不是說助理是共犯?
好好當大師吧 我逃戰了
共犯叫做共同被告啊
難道你連共同被告是什麼都不知道嗎~~~?
塔綠斑辯不過 想逃了
我沒說過助理是共犯喔 ._.\~/ 大溼
好啦 要逃就好好逃 不要又跳回來了
我也要去吃飯了 享受我優閒的假日
不同意原po說法 尼可拉斯直接說人貪污不是可收公評的評論
是需要拿出證據的 貪污一般是進到私人口袋 說貪污的必須
拿出證據 不然即有可能是妨礙名譽及誹謗罪
原PO有說,單說高虹安貪污沒用。
要明確指控比如「高虹安指示助理未出勤的日子仍報加班」
,且資料來源是他本人,不是從誰誰誰那聽說的,才有法律
責任。
4趴還在幻想 可憐啊
4%不用吹哨子壯膽 潘懷宗跟助理講好回捐做選民服務 還不是
拿到口袋自己用 照樣判刑
調查局要起訴早就起訴了 證據鐵定不足
調查局之前就講不想影響選舉了 是不是聽不懂人話
行政單位沒那麼白癡現在進去辦 引發政治效應會被k
反正選上了 有罪還是進去蹲 另外也別怕串證 呵呵 有立
案就會有後續動作 妙案也不是去搜辦公室才開始 早注意
一兩年了
1
以訟止謗 單純從字面的意思來說應該是以訴訟來停止他人對自己的毀謗 我是沒有看過這麼蠢的 居然自己承認自己在毀謗別人 要不然就是國文沒學好4
你算小小小角色啦! 在這裡嗆聲她根本不痛不癢 建議你 明早上班時間到光復路一段囗變電站前對那些在山上工作的上班族講 九點過後到X
喔?那你提告沒? 沒有的話就不要放屁了,這就叫 【為沈先判】 看看人家治肩被雙殺之後,現在有沒有繼續叫? : 若 高虹安立法委員 認為本人言論不實 已造成妳名譽毀損 : 歡迎請律師 對我提出法律訴訟3
那抄跑堅有沒有貪污呢? 那高端有沒有貪污呢? 新竹市一堆狗屁之事… 就是有你這廝…..阻礙台灣進步 這就是民主的缺點….浪費選票給愚昧的人6
先說我不是故意要酸你的 但我真的覺得不是5-1條耶 一般議員詐領助理費是用人頭 這些人頭是配合議員的 是心甘情願的 所以用的是貪汙治罪條例 第5-3條爆
0406小弟 不用謝我 我幫你寄給高虹安了 我不知道他會不會告 但是他知道這件事情了 我只是想要看血流成河! 如果能像徐巧心這樣的充滿戰力 也可以為無聊陳悶的生活添點樂趣! 不過說到寒蟬效應 我都不知道你老兄怎麼敢拿著手指著別人 別忘記阿 你一隻手指別人 四隻手在指自己耶!爆
首Po本人使用 PTT帳號: Nicholas0406 使用IP 111.248.37.220 以下言論願意付完全法律責任 立法委員高虹安 涉貪事證明確 違反了貪汙治罪條例 第5-1條
爆
[討論] 自願上繳公積金早有前例了自願上繳公積金早有前例了 不過上次這樣主張的已經被起訴了 還有簽自願書哦 用什麼自願上繳這種方式是比養人頭好聽一點啦爆
[討論] 高虹安貪污絕對逃不掉 因為助理也會怕死我發現政黑非常不適合理性討論政治 一堆法盲不說 而且4%網軍又多 我加入的小圈圈群組 反而還比較能理性討論 有更多料 我簡單來說 關於林耕仁昨天記者會的內容 指高虹安涉及貪汙治罪條例 高虹安 要求助理不定時 上繳加班費 做為個人小金庫62
[爆卦] 資深媒體人黃揚明(剝雞)FB如果有人看不懂我前面說的話,我就寫清楚一些: 林耕仁指控的2020年,立法院每位立委助理薪資每月總額為42萬餘元(另有1.5個月年終 獎金)、加班費每月可請領上限為8萬多元。今年因軍公教加薪4%,因此均已配合調高。 正常而言,國會助理有加班時數就請領才是正途。但是,曾有聽聞有些民代會認為無論助48
[討論] 為何高虹安會想出公積金這招?打工仔出身的 知道錢錢難賺 每個打工仔賺錢 只收不出是基本原則 怎麼會把給助理加班費給收回去讓自己花用42
[討論] 陳玉珍:我不會扣助理錢上繳 隨便你們問民眾黨立委、新竹市長候選人高虹安 被媒體揭露有前助理踢爆 請病事假要扣薪,且要繳回「辦公室公積金」 對此,媒體訪問了藍綠陣營的立委的看法 來自金門的中國國民黨的立委陳玉珍則說37
Re: [討論] 自願上繳公積金早有前例了高這件事 我簡單推論是這樣 立委助理加班費 基本上都是請好請滿 但助理加班有多有少 有實質加班的就領 剩的就繳回辦公室(這就是問題) 那這是不是眾立委間的默契 不好說18
[討論] 還有人看不懂公積金?公積金 雖然有個"公" 實際上就不是公款 是部門裡的人 自己捐的 舉個簡單的例子 媽媽跟小孩說 你9點前沒寫作業 就罰10元當公積金24
[討論] 公積金會讓高虹安從勝選變敗選嗎?板上好像普遍認為高虹安會因為公積金從穩贏新竹市長,變成敗選 可是地檢署對高虹安遲未有動作, 對比妙妙的選前早就起訴,2010年郝龍斌機要祕書被北檢大陣仗搜索並列為被告,蘇治芬 雲 林縣長連任選前曾經被收押過12
[討論] 高虹安可以規定助理加班費上繳到公積金?欸, 今天有媒體公開了柯粉女神,塔利班女神,高虹安的帳目,裡面很多都是高虹安的個人支 出,從早餐到沒辦法退票的高鐵車資高虹安通通從裡面拿錢,連男友也從中直接領錢, 看起來根本不像是要給大家使用的公積金,反而像是個人小金庫, 現在爭點是,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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