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居隔理賠還有機會,居隔自由配
先看看保單理賠怎麼寫 我這是新安東京的
https://i.imgur.com/pTFx969.jpg
符合傳染病防治法48條的都算
https://i.imgur.com/qGERcwU.jpg
之前吵家屬陪同小孩隔離的不賠的就是因為被打臉沒有接觸
現在這個3+4是你確實是「密切接觸者」我倒要看看這些保險機八
要再怎麼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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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的故意行為應該是指接觸確診者,不該上綱到選擇3
+4隔離,我不是故意接觸的啊
沒錯啊 一堆人在自嗨啥 我選3+4是政府讓我選的 故意啥小?
※ 編輯: hotanger (118.167.217.154 臺灣), 05/16/2022 23:22:12一定凹是故意的啊 這幾天下來還認不清嗎
先看清楚 之前陪同隔離不賠是沒接觸確診 跟本沒法跟他凹好嗎?現在是密切接觸有什麼 問題?
※ 編輯: hotanger (118.167.217.154 臺灣), 05/16/2022 23:24:15不是你怎麼講 重點是他一定會這樣講
應該是有得吵了~~
那就來看看吧
※ 編輯: hotanger (118.167.217.154 臺灣), 05/16/2022 23:24:49所以我好奇如果選3+4後,快篩陰是不是可以又不隔了?
不一定喔!除外條款寫的是,被保險人因故意行為而
接受隔離者,不予理賠。在可以選擇0+7或3+4的情況
下,你選擇3+4其實就是故意使自己隔離,這個應該是
保險公司會主張的點
一樓說的很清楚 而且也不是保險公司想凹就凹 金管會明天一定會再來說明
重點根本不在他能不能凹 而是他一定會凹好嗎
條款寫的還要包含「於中華民國境內接受隔離處置者」
排除的故意行為中,故意使自己接觸確診者是第三款
的內容,故意行為使自己隔離是第一款
阿上面寫錯了,是第三項跟第一項,不是款
到現在還以為能跟保險公司講道理是不是太天真
故意被隔離是用不正當手段讓自己被隔離 我跟我家人接觸是故意的嗎?政府的政策難道 是不正當?算啦不用爭了 明天 就會有解釋了
※ 編輯: hotanger (118.167.217.154 臺灣), 05/16/2022 23:33:36啊..好像是款,看太快ㄌ
我猜大家想表達的是,保險公司不賠自然有一套說詞,最慘
麥當勞是不是啊
又是上評議或法院去判
而且是確診者填又不是被隔離的填有自願或故意的成份嗎
本來就沒要爭 你說的都對 是要表達保險公司會無視
跟確診者接觸不是故意的沒錯,不過隔離與否是你選
擇的啊不是嗎
比起陪同隔離的爭議,我倒覺得現在0+7的爭議小很多
但政府這個政策還是爛的可以
「確診者填寫」
被保險人故意行為? 填寫回報的又不是被保險人
填回報系統是確診者 如何舉證被保險人怎麼故意?
沒錯 提到重點
現在居隔單是4/30的版本 說不定明天發 改5/17版 保險公司
從版本判定賠不賠
隔離的目的是什麼?不就是防止感染給他人嗎?既然不管打
幾劑都會感染,那隔離這件事本身就沒有「故意」的問題,
除非今天有人能出來保證打滿3劑的「保證」沒有感染的風險
保證沒有傳染給他人或自身感染的風險,還硬要隔離才叫故
意
聰明保險仔: 選3+4,實際執行0+7,既可上班賺錢又可
領保險金,讚讚
樓上行為是腦殘吧
出門上班 CDC允許,保險公司如何知道你出門上班?
我就說 CDC 幹嘛不出個 1+6 的方案,那個 1還可以自
選在七天中的第幾天,比如1~3自主4隔5~7自主這樣,反
正 CDC 擺明在做選民服務了嘛
反正如果出事的會是你們,不干我的事
週四五六自主,日隔離,週一二三自主,多完美,週日
放假+領保險金
就針對廣大的數百萬保險族推個1+6專案嘛
3+4的3天是禁止外出的
連居家隔離是什麼意思都不懂,可笑
3外出的話實務上要怎麼知道?
現在居隔等於自由心證
同常被抓到的都是僥倖的人
保險公司垃圾 怎樣都不賠
不是說有接觸都賠嗎
看到新聞 17號開始申請隔離理賠要附小黃卡
這不就出來凹了 意外嗎
若家人16確診16填報,同住17使隔離,算新制還舊制?
“被保險人”的故意 被填報是填報者的故意啊XD
爆
[難過] 完全被衛福部和保險公司割韭菜今天宣布居家隔離新制,魔鬼藏在細節裡!有說到舊案適用新制。 也就是說曾經被隔離或現在隔離中的密切接觸者(非確診者家人),雖然你被隔離了,不 管因為醫院、公司通報、疾管署、衛生局中任何一個流程導致你還沒拿到居家隔離通知書 。83
[理賠] 陪同隔離可以賠喔(刪去)很難賠 不是要幫保險公司說話,依法規依條款該理賠時就是要理賠 現在吵的「陪同隔離」,主要是屬於 小孩因被匡列隔離,符合第48條的隔離對象:與「傳染病人」「接觸者」或「疑似 被傳染者」42
[理賠] 轉貼新安東京拒賠自救團版友意見事由: 新安東京以保險局長曾舉過的「自願陪同隔離」案例不理賠為由, 拒賠4月中以後與孩子「非自願同受匡列」、「領有正式居家隔離通知書」的家長 陳述重點: 1.投保的出發點:不論是因為什麼原因,只要被政府隔離,我就會有損失,31
Re: [理賠] 陪同隔離可以賠喔看完推文我真的傻眼,傳染病防治法48條第一項指的對象是第一 “曾與傳染病人接觸” 或第二 “疑似被傳染者” 小孩子因為班上同仁 ‘’確診‘’ ,因此收到隔離通知書,符合“曾與傳染病人接觸” ,這個收到居家隔離通知單理賠沒問題,或是本身小孩“確診”被隔離,父母符合“曾與 傳染病人接觸”拿到居隔書理賠,這完全沒問題29
Re: [理賠] 新安東京海上防疫險理賠速度理賠這件事情,請回歸到契約本質跟條款精神,評議中心已經有申訴判定陪同隔離不理賠 了,理由就是陪同隔離與傳染病第48條的要旨不符 防疫險的隔離理賠,是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第一項:主管機關對於曾與傳染病病人接 觸或疑似被傳染者,得予以留驗;必要時,並得令遷入指定之處所檢查、施行預防接種、 投藥、指定特定區域實施管制或隔離等必要之處置。26
[黑特] 金管會竟然公告陪同隔離不理賠~以下節錄金管會新聞稿~ 二、陪同隔離之說明: (一)有關隔離費用補償保險金,於防疫保單中多約定,以被保險人因傳染病防治法第48 條,受衛生主管機關開立隔離通知書,而接受隔離處置者為前提,是以未成年子女如確診 ,其父母經衛生主管機關依規定開立隔離通知書者,保險公司即應依契約約定予以理賠。23
Re: [理賠] 陪同隔離可以賠喔無聊沒事回一篇好了, 先講結論,拿到主管機關發的強制隔離通知書就行(依據傳染病防治法48條開立) 陪同隔離什麼小的是保險公司自創不用理, 隔離險保險事故發生是主管機關認你有傳染病防治法48條的情況隔離你, 隔離通知書是證明確有此事。17
Re: [理賠] 陪同隔離可以賠喔最近陪同照顧者吵得沸沸揚揚 個人先前忙於陪同隔離分身乏術 現在也來分享個人淺見 本人無法律背景 但也不至於無法無天5
Re: [爆卦] CDC緊急公告→ february2: 保險公司會刁吧!這算自願隔離? 106.1.120.41 05/16 22:32 噓 GUMIGUMI: 這到底在幹嘛,根本是弱智行為 49.216.234.147 05/16 22:33 推 aertina: 迴力鏢 59.115.220.235 05/16 22:33 推 HCTL: 到底在幹嘛,每天政策都不一樣 27.2 推 yufat: 等著看隔離書上面註記自願 又多個理由不賠 111.249.151.58 05/16 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