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板規 6-15 修正討論
安安各位,這裡是機掰客家人。
※ 引述《simonjen (狂)》之銘言:
: 哈摟~各位板友大家好~雖然現在好像不是很好@[email protected]
: 最近都在忙自己的事情,其實看板的時間就比較少了~請板友見諒。
: 不過既然有板友點檯~我也來發表一下我對這件事情的看法,和這條法規的來龍去脈。: 這法規應該是我開始制訂下來的,可以查#1UIrHIlP (Kaohsiung)
: 起因:寄信檢舉,信件多達75封,但僅 1 封成案
: 所以才有這一個條款,這條款要看其實也是兩個面:
: 1.減少板主工作量
: 2.減少不當檢舉,使板主更有時間查核不致使檢舉系統崩壞
: J板友比較在意的是1.,當然也沒有問題,畢竟檢舉是否成案最終還是會回歸到"心證",: 如果板友的心證和板主不一樣就要受罰?這樣說起來好像很沒道理。
: 我個人認同這樣的觀點,但實務上還是要有所處理,所以在原規定之下採取了兩個措施:: 1.三日內檢舉內容達 8 成以上判處 無違反規定
: 也就是說三天內最多可以檢舉 10 項檢舉信,其中有 8 項檢舉未過,那就有機會
: 被認定為"濫用檢舉資源"。
: 2."得"依情節 處......。
: 也就是說除了滿足1.的客觀條件之外還要在認定上可以感受到故意浪費的主觀條件感受。: 不過印象中有人因為這樣被檢舉,但沒有人因為這樣被罰。畢竟我當下確實沒感受到
: 濫用資源的惡意。
: 最後說一下實施前後的變化:在這一個規定之下是否板主工作有減少?我個人的感受
: 是沒有,可能是板友認同我的辛苦,所以更加嚴謹看待檢舉,不過不管怎樣至少杜絕
: 了再次發生75封檢舉僅成立1封的濫用事件。
: 現在6-15改成的規定如下:
: 同一人單日內以任意方式提出超過 5 件檢舉或 2 件檢舉案件判處無違反規定,得處...: 基本上客觀條件變成 5 成以上的檢舉都要成立,主觀條件還是一樣?
: 關於客觀條件,我個人認為還是太嚴格了一點,當日檢舉兩項未成就6-15成案?
: 我認為是這樣所以J板友才對此提出了他的看法?
: 至於主觀條件是什麼?開罰標準又是什麼?這可能要請板主自己說明大家才會明白。
: 不過我個人還是建議這樣的懲罰規定還是從寬為好,畢竟板友的檢舉不管他的初心
: 是什麼,都算是替大家維護板上的秩序與提醒板主有違規事件需要處理,這其實
: 有檢舉對於板主來說也是減少板主的工作量
: 另外一個題外話,我個人好奇,如果我的檢舉是下面兩案:
: A.甲因XXX違反6-1規定 板主判:未成案
: B.我檢舉我自己6-15~
: 這樣會判成案還是未成案?感覺好像很有趣,羅素理髮師的概念,呵呵。
先回答自己檢舉 6-15 的情況,會。
我會判水桶。
: simonjen
: 祝 大家身體健康
原文太長,簡單整理一下最近遇到的困難。
濫用資源最嚴重就是板規六
撇除群嘲板友的零星個案
發現很多檢舉案都跟檢舉者本身沒有直接關係
其中會導致沒有直接關係還來檢舉的最大原因:
"政黨支持者互相攻擊"
所以開了 6-1.2 試用
最近疫情涉及 6-14 的我也從嚴處理。
但是從嚴處理不是限縮言論範圍,
從嚴處理的態度是確定踩板規就加重判。
有個判例是國外打完疫苗後就不用戴口罩
也是一個方向,我覺得多方向去討論很棒。
文中"沒有鼓勵臺灣民眾現在打完疫苗就不戴口罩"。
所以不會判 6-14,只是當作議題討論。
餘下的板規六檢舉案分成比較微妙的兩種:
1.灰色地帶的一對一言論交鋒
2.攻擊某族群
一般來講不會主動處理這兩項,
水桶門檻也是偏寬鬆、有確定主體跟用語才會罰。
原因是我認為網路言論本來就酸言酸語居多,
本板目前 1. 的強度非常輕微。
但是這 1. 的濫用資源程度實在是太多了
除了置底檢舉區,每天都會有來信詢問。
順帶一提,檢舉麻煩去置底區檢舉,
一律不接受私信,因為會起爭議。
至於 2. 會參酌檢舉人與 2. 的直接關係。
如果檢舉人與 2. 檢舉案毫無關係?
則單獨審視該檢舉言論的嚴重程度。
【結論】
我希望板風與各位板友:
關心與自身相關的事情,
寬容地看待網路上會有與你不同聲音的意見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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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頭,不先幫對方貼個標籤就不會說話了
推
看了一下那篇,底下不少推文噓原文不是打完疫苗就能
不戴口罩,表示他的語意確實有誤導之嫌;就算沒6-14
好了,原PO還是因為貼八卦版截圖被桶了
個人的想法比較簡單:
基於現在的檢舉很多都是因為看不爽不同意識型態
的人想找機會見縫插針 剷除異己;這樣子版規不管
再怎麼訂 玩文字遊戲的人還是會玩 最後只會累到
版主自己還吃力不討好 不順該陣營的意就搞罷免版主.
既然某些人熱心版務 就照他們的意,只是每次檢舉
必須是一組;一個對象偏綠 另一個非綠
舉例來說就是有人檢舉peter308(非綠),必須再附
上一個偏綠的id疑似違反版規的檢舉;不然版主可
以不受理檢舉,至於違規認定每一組裡其中1個或
2個違規都可以判,不必2個都違規才可以判,然後
顏色背景認知的話版主不用替版面小警察們擔心,他們
幾年前就已經有在查發文id的背景、ip、發文時間都
查的很詳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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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板務] 6-14、6-15 板務修改討論哈摟~各位板友大家好: 既然又點名到我了,不免手癢的來回覆一下。 ※ 引述《wuyiulin (機掰客家人)》之銘言: : : : 組長不是說了:42
Re: [黑特] 八卦板有專門人的人在檢舉欸首先八卦板的檢舉本來就沒有時效 但大部份板主只會處理自己任期內的檢舉案 而rsbbs0611428所說的逾期是指板主得不受理 板主想不想受理是板主的權力 推 rsbbs0611428: 已經愈期了 這是4/29的推文 06/13 17:2037
[問題] 1/17 群嘲檢舉事項maxliao 板主你好, 本文應該是要私信給你作為組務申訴前的事證之一, 然而信件屢次無法寄出,推論是你已將本人設定為黑名單, 事關 ToS 板板務的處理與運作,在私信溝通受阻下,只能選擇在此發文, 尋求板務處理的公平性。9
[心得] 組務..?近期在組務區混了一下 事發原因是我問了一下軟銀勝率有沒有超過五成就被水桶 去SP1板溝通?SP1基本上也是搞笑 說了一堆板主只會回違反B-1就直送SP2 (題外話:因為SP1要求新格式,不會使用也被SP1桶了10天5
Re: [板務] 6-14、6-15 板務修改討論我先幫你處理6-15 6-15的立法理由 比較趨近於避免大量濫用檢舉這個制度 現行規定跟新型規定都很爛 我之前就講過了 你們要承襲前板主 就會跟他一樣X4
Re: [版務]請版主針對此個案判定做解釋#1Xp6mVmP這篇公告的違規者 你怎麼沒幫他解釋成是針對該名酒駕犯人的評論呢? 怎麼沒幫他解釋成看不出是指全高雄的駕駛? 然後S版友的就是針對該店家? 就不是針對高雄食物?2
Re: [板務] 關於板規 6-14、6-15 推投延後就部分內容提出看法 ※ 引述《aiweisen (艾維森)》之銘言: : 抱歉 我跟w板主都一直在忙工作 結束WFH後到現在也還沒忙完 唉 : 所以板務就以處理違規為優先 : 才導致沒能在預定的時間把6-14的修正案交出來- 抱歉 我跟w板主都一直在忙工作 結束WFH後到現在也還沒忙完 唉 所以板務就以處理違規為優先 才導致沒能在預定的時間把6-14的修正案交出來 因此投票可能得再往後延了QQ 我這裡會簡單提一下我當初的想法 然後再拋出一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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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板務] 板規6-14修改流程全記錄你在胡扯什麼 你們亂改6-14 我提的建議是6-15 然後你拿我的6-15建議去說 我比你們限縮6-14還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