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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增財產罰款可罰10

看板Militarylife標題Re: [新聞] 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增財產罰款可罰10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時間推噓21 推:22 噓:1 →:41

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總說明
https://www.ey.gov.tw/File/AED5814A112176E6?A=C

未來要被教召的召員

自己皮繃緊一點 沒有無敵星星了


節錄幾個比較重要的

第二條 軍人違紀行為之懲罰,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依本法行之。
本法規定,對喪失現役軍人身分者於服現役期間之行為,亦適用之。

不限於現役軍人,只要違紀時有軍人身分,即便日後退伍也能開罰。


第四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違紀行為:指軍人於服現役期間,違反勤務上或勤務外紀律規範之行為。
六、重大懲罰:指撤職、廢止起役、降階、記大過、悔過或相當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之財產懲


要罰20萬以上才是重大懲罰。重大懲罰才需要開會討論。


第五條 軍人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為勤務上違紀行為,應受懲罰:
一、違背或逾越法令執行勤務。
二、違反權責長官於職權範圍內下達之職務命令或服役機關管理規範。
三、怠於監督所屬人員執行勤務或服役機關管理規範。
四、其他於執行勤務時之不當行為。
軍人雖非執行勤務,而有濫用軍人身分、勤務權限、服制,或於服役機關內為其他不當行為者,視為勤務上違紀行為。

太過空泛,是不是內務不整也算違紀行為,可以開罰單。


第六條 軍人非執行勤務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為勤務外違紀行為,仍應受懲罰:
一、故意觸犯刑事法律。
......
七、其他不合於軍人身分,足生影響於軍譽或服役機關勤務運作之行為。
前項第七款之行為,不得為重大懲罰。

同上,第七款太過空泛。


第二十八條 罰款,金額為新臺幣五千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
罰款,得與人事或紀律懲罰併為懲罰。

罰款可罰5千到100萬,只有20萬以上算重大懲罰。


第三十四條 懲戒案件或違紀事件於下列期間內未繫屬懲戒法院或作成懲罰處分者,懲戒權或懲罰權不得行使:
一、重大人事懲罰及重大財產懲罰:十年。
二、前款以外之人事及財產懲罰:五年。

違紀行為5年內都能懲罰。


第三十七條 權責長官因職權、舉發或其他情事知所屬軍人涉有違紀行為者,除法律另有規定
外,應自行或指派該管軍官、士官,或政風、督察或與該等職務相當之人員,依本章規定實施調查。

長官可自行調查,或指派軍士官調查,不需用專業單位調查。


第四十六條 調查人員得以書面、言詞或其他適當方法,通知涉有違紀行為之軍人或與事件有
關人員到場接受詢問。...
對非現役軍人之詢問,應以通知書載明前項應告知事項,並由調查機關主管長官簽名後,於到場期日二十四小時前送達。但經受詢問人同意或有急迫情形者,不受於到場期日二十四小時前送達之限制。

就算你退伍,也能叫你回來被調查。


第五十七條 權責長官認為有施以重大懲罰之必要時,...應指定適當階級或專業人員五人至九
人,組成懲罰諮詢會...

罰20萬以上才要開懲罰諮詢會,20萬以下不用。


第七十六條 受懲罰人...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前,依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提起申訴、再申訴及行政訴訟。
前項申訴、再申訴不停止執行,申訴管轄機關認其有理由者,應即停止執行...

不滿可以申訴、再申訴、行政訴訟,
但除非有理由且被認可,否則不停止執行,乖乖先繳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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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8.223.15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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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eptoneta (220.128.223.151 臺灣), 05/06/2024 17:47:02 ※ 編輯: leptoneta (220.128.223.151 臺灣), 05/06/2024 17:49:09 ※ 編輯: leptoneta (220.128.223.151 臺灣), 05/06/2024 17:50:08

jobli 05/06 17:49這個法案明明就很重要,衹要通過了,不管是

jobli 05/06 17:49義務役,志願役,還是回去教召的人,頭上都懸

jobli 05/06 17:49一把刀,國防部讓你死你就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jobli 05/06 17:49然後在某些版人會支持國防部無完全無法理

jobli 05/06 17:49

jobli 05/06 17:50國防部要無限擴權,任意剝奪軍人的財產跟人

jobli 05/06 17:50身自由,會支持的人不知道是不是都不用當兵

jobli 05/06 17:50

※ 編輯: leptoneta (220.128.223.151 臺灣), 05/06/2024 17:53:08

jobli 05/06 17:53罰薪這些也不用開評議會人令給你就罰了

jobli 05/06 17:53徹底的把高階軍官以下的軍人全部當成豬狗

jobli 05/06 17:53來殺

kyon623 05/06 18:15罰薪要開人評會啦

kyon623 05/06 18:15 所有懲罰都要開人評會,除了罰站

kyon623 05/06 18:16沒開人評會直接違法,很多懲罰上法院被取

kyon623 05/06 18:16消都是因為人評會資料有問題

jobli 05/06 18:26文內是講評議會,跟人評會不同

iceman6107 05/06 20:56人評會全名就是人事評議會

iceman6107 05/06 20:56哪裡不同?

zeumax 05/06 21:02酒駕都沒當兵罪惡

zeumax 05/06 21:03沒有軍審下,直接由單位審判,這更兇猛欸

ja23072008 05/06 21:30本來就有人評會了。廢軍審還有機會到

ja23072008 05/06 21:30民間法庭檢視懲處過程翻案,維持軍審

ja23072008 05/06 21:30只能ㄏㄏ

zeumax 05/06 21:32你確定這玩意程序進得到民法程序?

ja23072008 05/06 21:37https://reurl.cc/Rqv6kr

ja23072008 05/06 21:37這個案例以前不就討論過了

ja23072008 05/06 21:38人評會跟懲處程序有瑕疵亂搞,即使酒

ja23072008 05/06 21:38駕加上隱匿未報理論上按規矩是100%汰

ja23072008 05/06 21:38除/撤職,結果被翻案成功

ja23072008 05/06 21:43軍審檢被詬病就是因為機構人員身份認

ja23072008 05/06 21:43同與組織文化,向來是軍人大於司法官

ja23072008 05/06 21:43。不同立場或出發點喜歡軍審檢是一回

ja23072008 05/06 21:43事,但認為有軍審檢會比較公平正義,

ja23072008 05/06 21:43對個人權益比較有保障?

jobli 05/06 22:49軍審有沒有比較正義不好說,現在是營長叫人

jobli 05/06 22:49事官人評會開完罰單就給你了,會比軍審正義?

jobli 05/06 22:49??

zeumax 05/06 22:55在封閉的部隊營連長有意見,不用找專業人

zeumax 05/06 22:55士就能召開同級評議會,走民法不是不可能

zeumax 05/06 22:55只是大多在這環境下能有多少案件走到軍外

zeumax 05/06 22:55,我看你是不懂啊

zeumax 05/06 22:55按到噓 先說我沒打算用兇的口氣

jobli 05/06 22:56連長:我開你哦~

ja23072008 05/07 00:56懲罰法修改,但救濟與上訴管道維持一

ja23072008 05/07 00:56般法院審理還有得救,跟著改回去變軍

ja23072008 05/07 00:56檢審就叫十死無生,懂這個差別嗎?

ja23072008 05/07 01:00一般民間法院即使會被嫌棄是法匠迂腐

ja23072008 05/07 01:00,太過關注程序正義。但假如恢復軍檢

ja23072008 05/07 01:00審才是真正會被玩死的關鍵。

jobli 05/07 05:40回復軍審也在推啊,現在就是要擴權

tom282f3 05/07 07:13高調推

jobli 05/07 13:05另外「罰款」的部份,沈世偉則回應,現行懲

jobli 05/07 13:05罰法施行細則,已針對不同的懲罰態樣,律定

jobli 05/07 13:05可執行的層級。此次增訂的「罰款」,也不會

jobli 05/07 13:05授權到連、排長,旅、營長可能也只有幾萬元

jobli 05/07 13:05的權限,細節也會再進一步討論。

jobli 05/07 13:05人家要罰你多少錢都準備好了啦

BBDer 05/07 16:46沒訂細則死老百姓去教召被弄 直接負債百萬

Jimwater 05/08 11:26授權到旅、營長「只有」幾萬啦,就你各

Jimwater 05/08 11:26位白幹幾個月而已

c780412 05/08 19:02人評會的結果還不是主官說了算 最少我看

c780412 05/08 19:02過的人評會都是這樣 我還看過連長嫌處罰

c780412 05/08 19:02太輕叫士官重開的勒

zeumax 05/08 23:07http://i.imgur.com/TWblYUI.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