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PSN 使用者條款更新
※ 引述《a07051226 (葡萄糖)》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yhxazro.png
: https://i.imgur.com/72llitm.png
: 群組內有人台帳被節錄中國地區條款
不知道有沒有法律大師可以出來講解一下
(因為感覺一般這種大型公司就算要舔也會舔得很... 模稜兩可)
這一段先說"如由於或就有關本協議發生任何爭議或申索 (該爭議)"
"該爭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行政區法院的專屬司法管轄權"
然後又說"以上規定概無限制SIE inc.將任何該爭議提交任何其他有管轄權法院(包括位於您的居住地的法院)審理的權利"
這個意思是說如果有爭議, 原則上是交給香港法院
但SIE一樣有權將這個爭議交給當地法院的意思嗎?
不知道這個寫法常不常見?
剛剛去翻了一下美洲版本的合約好像也只寫了由加洲法院管理
連可以送給當地法院的文字都沒有的樣子
雖然送中國法院嚴重程度遠超送其他的法院
但現在"名義上"香港也還算是獨立於中國之外
美國近期的香港自治法也只針對貿易的方面做處置, 也還沒整個拔掉香港的地位
所以原則上還算是照著美國的方針在走?
只是台灣人因為國安法的關係看起來應該會覺得很靠北..
上面理解不知道有沒有什麼錯誤
: https://i.imgur.com/Tn1jRTt.jpg
: 各位注意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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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這篇沒人理
我理你 你說了什麼?
不是不理啦,這要真專業人士來解釋吧
香港是中國的,美國又管不到,不然為什麼美企會從香港撤出
太難了,版上有律師或法官嗎XD
香港不管名義上或實質上都是中國的,交給香港等於交給
中國
傻爆眼
狗屎共產黨連打電動也要思想審查
有差嗎,事實上他放中共的條款就是不把你台灣當一回事阿
因為台灣不是國家名稱,這個世界只有一個中國,但是現在
有2個人自稱自己是中國,索尼選擇家大業大那一個而已,
你該問另外一個為什麼要自稱自己是中國,為何不改名.
因為連改名也是不可以的(?)
問題從來就不是名字,如果有人說“我是因為名字所以才(
略),那他不是在騙你就是他被騙了XD
問題在香港法院只要拿國安法來辦,適用範圍就是全球
有很多人想改名,也有很多人想乾脆辦個新帳號,但是家大
業大的那邊會崩潰狂吠啊
現在只能看看是不是會出現第一個案例了,就是"台灣人在台
灣用台帳玩遊戲,然後被香港說違反中國的國安法所以開BAN
"這樣的案例
ptt法律版?有的話可以轉過去問
目前這種事情沒有前例 SIE也加了但書說保留轉移給當
地法院的權利 所以你現在講就只能臆測而已 信者恆信
如果索尼講啥都不信 那你還需要玩他的遊戲嗎
人家狂吠你就縮起來,那要問你事前為何講話講得很大聲
一直到處喊要改名,結果坐上位置縮得比烏龜還縮
你覺得舔,人家不覺得舔,誰對?答案是聲音大的對
小灰該跳槽SWITCH了(X
我有switch啊
覺青還想護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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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例等於香港的國安法啊!靠,亞洲那麼恐怖,如果在PSN觸發玻璃條件以香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憲法處置。 我一直以為國安法施行後Sony 會把Server轉去新加坡或台灣,目前確定不跪的有google香港美國香港專線廢止。 台灣微軟,客服澳洲…Azure雲在新加坡,中國國內Xbox 自己玩自己的,台灣則是在新加坡。 如果以後Sony 判定有損中華人民共和國(例如十月十日是台灣國慶,慶祝台灣國慶)這就違反香港國家安全法,而且香港國家安全法是世界法。 Sony 真的不考慮轉移到其他亞洲國家嗎?有點抖1X
說玩日帳就好的根本是超級搞不清楚狀況 提醒大家 日本政府也不承認台灣是一個國家 之前C洽版在戰 某個vtuber直播主22
條文沒有細看,只有大概掃過,不過考慮到這其實是民事契約 其中契約重點大概有 1. (應該是搭配港版國安法)SIE預告雖然目前並未預期監控或記錄使用者資料,但保留相 關權利在法律有規定時,進行監控或記錄。 2. 如果因為你使用PSN違反中共法律造成SONY損失,將同意無條件賠償SIE,並擔保SIE如30
我是不知道你們怎麼想 但先看幾張圖 第一張是新加坡官網7
這是什麼邏輯?你被老共洗腦過頭了嗎? 日本是民主自由的社會體制,人民有自己的思想自由,什麼時候跟政府立場不同就是跟自己的國家作對?你是在用中國共產思維看世界嗎? Vtuber事件就是公司壓制個人自由言論。 要說公司為了利益舔共那無可厚非,但扯到什麼跟政府作對、跟國家作對就太可笑。 在日本喊台灣獨立是會被日本政府抓去關嗎?還是被自殺?被抓進集中營?36
雖然我不是HOLO粉,我一直都看AI醬而已(最近有看了一下鯊魚) 但還是對你文中關於VTUBER說錯的地方說明一下 ※ 引述《Tosca ( )》之銘言: : : → jhihansyu: 就算台帳有風險,也能用日帳玩 10/09 08:17 : : → a7708101: 還好PS+是買日帳的 台帳只拿來領特典 10/09 08:5679
我們分成兩個類型: 1.民事:你不是中國國民但被Entertainment Inc. ("SIE Inc.")以違反香港國安法 而被停止帳號,並造成財物損害。 在我國(台灣)民事訴訟法,「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之法院管轄。」(民事訴訟法第一條) 「對於私法人或其他得為訴訟當事人之團體之訴訟,由其主事務所或主營業所所在地4
我覺得很奇怪 明明就給你 居住國家為中國大陸的使用者 這個但書了 還一堆人在喊什麼國安法、跑香港 而且不只台灣有這一項,只要是東南亞區 通通都有這一條 他們從2010年開始就很懶,都是同步更新70
首先要說明一下,一般大家想像的告人,其實多是想像成刑事公訴案件 警察收到有人舉報壞人會出來把他抓起來,然後國家會派一個檢察官提起公訴, 再來會有青天大人(法官)出來主持公道 (不過現在逐漸走向當事人進行主義了) 但是民事案件比較像是小學生吵架,只要其中一方沒有去跟老師哭哭老師就裝不知道 你告了狀通常老師也會要你們先不要吵啦(調解),只有真的鬧大老師才會出來說誰對誰錯爆
首Po摘錄重點,雖然這些條款有說到「適用地區為中國大陸地區」 但是底下的「司法管轄」是說明了爭議移交給「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管轄 群組內有人台帳被節錄中國地區條款
爆
[小萌] 台灣法律管不到小萌馬娘巴哈有閒人(?)去仔細看了小萌馬娘的遊戲使用條 如果玩家和運營商發生爭議要在香港的法院處理37
Re: [小萌] 台灣法律管不到小萌馬娘查了一下才發現 FGO tw的小萌跟馬娘的小萌不是同一家公司 小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企業經營者) 代表人:黃雅雯 電話:02-7732011011
[閒聊] 稍微看了看繁中版緋染天空的使用者條款先放連結跟截圖: 其實昨晚就有發現這個部份了,因為被小萌的馬娘影響,現在只要有玩遊戲,大多都會注意使用者條款。 節錄一下有關準據法與管轄法院的內容(2023年2月10日 下午3點58分): 16.準據法;仲裁;司法管轄X
Re: [閒聊] 台版賽馬娘的使用者條約疑似存在爭議記得不是一堆遊戲都是台港澳服嗎? 拿比較老的就WOW來說,公司設在台灣有法律問題來台灣法院解決,好像也沒聽過香港澳 門人不爽吧。 怎麼現在台灣影響力變小了,台港澳代理設香港,台灣人就開始崩潰了 遊戲不就要玩去玩,不想玩不要玩而已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