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加班費是否免稅?
※ 引述《poohbear91 (湊壹個好字)》之銘言:
: 又到了報稅季節,詢問過人事室,人員表示機關所發的加班費屬於免稅
: 可是我查詢所得收入後,再加總去年的所得,怎麼算都覺得加班費是有算入的
: 想請問版上的大大們,究竟所得是如何計算的呢?
: 謝謝你們~
所得稅法第14條
個人之綜合所得總額,以其全年下列各類所得合併計算之:
第三類:薪資所得:凡公、教、軍、警、公私事業職工薪資及提供勞務者
之所得:
四、第一款薪資收入包括:薪金、俸給、工資、津貼、歲費、獎
金、紅利及各種補助費。但為雇主之目的,執行職務而支領
之差旅費、日支費及加班費不超過規定標準者,及依第四條
規定免稅之項目,不在此限。
所以加班費還是有機會課到稅
依財政部民國74年05月29日台財稅第16713號函釋
二、公私營事業員工,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及第32條
規定「每月平日延長工作總時數」限度內支領之加班費,可免納所得稅。
三、機關、團體、公私營事業員工為雇主之目的,於國定假日、例假日、特別休假
日執行職務而支領之加班費,其金額符合前列規定標準範圍以內者,免納所得稅,其加班時數,不計入「每月平日延長工作總時數」之內。
所以平常上班日的加班時數不超過46小時(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的部分免稅,
超出的部分要課稅。國定假日例假日加班的時數不算在46小時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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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移工曬薪資條「賺66K↑」贏過台人!網見1勞動基準法第30條: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正常工作時數不得超過4 0小時。 勞動基準法第32條: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12小時; 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但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13
[討論] 加班費敗訴請益大家好 附上判決書 因為判決書很長 我擷取重點長話短說7
Re: [新聞] 控高虹安「11個月詐領破60萬」!吹哨者首先要看這68000是不是包含加班費喔 ~~ 健保局網站說明: 三、受僱者投保金額內涵: 薪資所得參照勞動基準法第二條規定: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 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惟得將加班費予以扣除。3
Re: [新聞] 起薪28K「月休只有4天」她嚇壞!內行一^^^^^^^^^^^^^^^^^^^^^^^^^^^^^^^^^^^^^^^^^^^^^^^^^^^^^^^^^^^^ 這個薪資直接就違反勞基法送上門的罰款啊 最低薪資 26400 平均時薪 26400/30/8=110 每周休二日一個月至少休八日(四休息日+四例假日)2
Re: [問題] 正職員工假日加班計算方式輪值人員的休假日性質要看班表 基本上八天的話其中4天為休息日 另外4天為例假日 當月如果有國定假日的話 還會有國定假日的天數2
Re: [討論] 請問外商有加班費嗎? 不打卡 彈性上下班加班費也沒有全部免稅,超過法定的46小時的部分,還是要扣稅的。 但是有一種加班費是不納入免稅的: 包括依勞基法規定的「實質加班費」,還有公司的「名目加班費(實質為定額津貼)」。 勞基法所規定的實質加班費免計入薪資、員工免繳綜所稅,而企業也免辦理扣繳。但 如果是加班費之名的津貼,企業要辦理扣繳且列入員工綜所稅範圍。2
Re: [求助] 婚後報稅問題話說有個盲點是免稅加班費啦 因為我前年年收也150up 沒報任何扶養 包含預扣實際也才繳六萬多 比他們還少 看到那麼多人斬釘截鐵說不可能那麼少 去試算還真的沒那麼少 但我確實有從公司領那麼多錢 後來還特地去點去年收執聯出來看 發現我薪資只被計算11X萬 然後就想起來 我每個月加班都報滿46小時X
[問卦] 為啥國定假日加班費比周末加班費少依照法規 國定假日及特別休假出勤工資: 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國定假日或特別休假)工作者, 工資應加倍發給,所稱加倍發給,係指假日當日工資照給外,再加發1日工資。 等於就是平日的薪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