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臺中市運動局懲處令人無言
先說結論:
臺中市政府運動局以「某案未依限填報,致108年管考績效不佳」為由,發文至我現任機關建議懲處,該案根本不是我承辦,運動局完全不認錯!!
107年3月1日-108年4月21日 前單位
108年4月22日- 現在單位
------------以下說明---------------
至現任單位一年多了,109年底還接到前單位建議懲處函(第5件),事由為108年我在職時,某標案未依限至管考系統填報,導致前單位108年考核績效欠佳
?????????
這案不是我負責的啊!
你可以說我做不好,但不要誣賴我。
我先到採購網上找這個標案的聯絡人及分機號碼(不是我的)
一開始打電話至運動局說明,人事室秘書室人事室秘書室,電話宛如人生走馬燈轉來轉去
「我們很忙!我不清楚這個案子!只是個書面警告而已又沒什麼! 」
之後我寫申請函去申請佐證資料,
前單位不到一周回寄資料:一封研考會的公文、標案管考系統的截圖、一張承辦人自己整理的EXCEL表格截圖(如照片)
這。是。三。小
接到這些資料,真的傻眼
再次去電
「林小姐,你到底想要怎樣?不然你去申訴嘛!」
「你現在單位是不是很閒」
「你這樣態度很差,我可以不受理你的申訴,你應該要好好反省」
「你直接去政風那邊告我瀆職好了」
今天我已經離開一年多了,你未查明就發文至現任機關建議懲處我,還指責我態度很差
就是對方這種回答,我整個大爆氣,決定爭取到底
公務員最大的敵人,就是公務員
尤其是待過同單位的公務員
既然我的申請函完全未以公文回覆(未立案),那就寫市長信箱吧
一、「為什麼之前寫申請函,貴單位未以公文回覆呢? 」
因為未依「運動局檔案開放應用作業要點」的格式提出申請。
很幽默耶!那你們幹嘛還寄資料給我?或者也應該走補正程序吧?
二、「採購網上該案聯絡電話不是我的分機,我並非承辦」
因為採購網是「聯絡人」及「聯絡電話」,不是承辦人啊!經運動局查證,這個案子就是你辦的,我說你是承辦就是承辦喔!
接到回信當下因為覺得過於荒謬而笑了出來
之後我再申請該案簽呈,
過了一個月我終於拿到影本了(還繳交規費78元,頓時覺得自己好87)
哇~~~~~~~上面完全沒有我的章呢!!!
在運動局,簽呈上面沒有你的章,你還是承辦人喔
因為運動局說你是承辦,你就是承辦
超。荒。謬
想來請教各位,後續還可以採取什麼方式呢?
——————————————
我知道前單位有些「貼心」的同事,在板上看到我任何留言,都會立刻報告長官及我周遭的朋友
謝謝你的關心
我會繼續努力過得很好
覺得公務人員就是一份工作,
盡心盡力將工作做好,卻遭到機關這樣對待,
對於任何人來說都非常不公平,
你可以說我做的不好,但請不要誣賴我
如果各位有任何建議,再麻煩留言或私訊我了,謝謝!
--
難怪之前開缺一堆人勸人不要去XD
妨害名譽要求登報道歉?
哪個沒讀過書、考過試的約雇人員簽的...? = =
這懲處案承辦人員是正式人員喔!
檔案調閱 不是都會遮掩經手人職章? 不過這承辦真的很誇張
我拿到的簽呈有遮掩經手人職章!不過運動局自己說這案我是承辦人,理論上我應該知道 有哪些經手人吧......
※ 編輯: ROLA123132 (220.133.129.116 臺灣), 03/19/2021 20:39:48這真的很跨張
傻眼
果然不能去的單位
有夠扯
雖然不知實情 但要懲處至少拿出證據 不然離職要小心秋後算帳
傻眼 哈哈哈 這單位也太誇張了吧
告到底,妨礙名譽什麼的都試試
有夠扯!找一元阿
扯
可以跟監察院檢舉看看
@ksxo:事主已經離開這單位到新單位了,主要是前單位還
走國賠法呢?主張不法侵害名譽權受損,要求機關回復名譽
一直要求後單位懲處事主(而且還發了第5次要求懲處的函)
離開1年多了發了5次要求懲處函,到底是有什麼深仇大恨?
是說,"只是個書面警告而已又沒什麼",不然記你警告好了
反正你都說了"沒什麼啊"
真的是有夠誇張的單位
扯翻
現單位不處理就ok,其他不用管
真是荒唐
刑法213條~ 該局完蛋了
刑法169條~ 完勝
用這2條,如果屬實,該局公務人員會跪著發函廢止
不然就死定了,你只要往運動局得直屬管轄一報
怎麼聽說兩三年前一堆案子出包啊!還跟科長一起隱瞞
事實耶,某中@網球場上一年權利金沒繳就讓他們續約
?後來還惡意倒閉......為了離開運動局到處關切要
離開還找了海線某民代施壓一定放人!用了一堆理由..
....
108年度的場館 委管代管不是應該在107年底完成續約
,怎麼放到108年6月都還沒代管委管放著爛....
好歹東亞青人員也被叫去支援你那爛科室,爛人先放
話 噁心!沒擔當 出事就跑 !
存證信函1封或電話1通 顆顆~
會被追殺5次 還真不知道是誰的問題....
講真的人都走還追殺這單位我不認同
最討厭那鐘既然不喜歡,人家都離開了,還要毀掉他人名譽
想必後面到他新任機關重傷留言不在話下,說真的我看不起
這樣的單位,人家考公務員,不是賣身
人都離開了,不用這樣追著不放,國家不是你運動局的
看了一下推文,或許事情不單純,如果是搞砸一堆事情落跑
(假設語),難怪原機關不開心
如果我搞砸一堆事情,前單位應該有非常充足的理由及證據懲處,我都接受,而非是這種 非我辦理的案件硬加在我身上。
※ 編輯: ROLA123132 (220.133.129.116 臺灣), 03/20/2021 00:10:35 ※ 編輯: ROLA123132 (220.133.129.116 臺灣), 03/20/2021 00:11:16再不開心人都走了還追殺,不認同
提刑事訴訟告他,上法院就有差
刑法169、213存證信函 函到後5天內改正(非告訴乃論之罪)
如果是屬實該局公務員 廢止函會過來
直接提告了吧,還這麼好心給存證信函幹嘛
這實在是找麻煩壓~~ 幹嘛追殺人> <
誇張
如果我在運動局,我會想這人不管怎樣,都走了緣散了
我們也要過自己的日子,過去都過去
完全不辦,沒辦,就不會搞砸,沒辦,也不會有印章.......
一開始就看出端倪了
難得同意樓上 完全不辦不接自然沒搞砸問題 所以這件事應該雙
方都出來說明才準 不應只聽信一面之詞
如果上面噓文都屬實那更好笑,不就科長的問題?而且有
問題的話,還在你們單位人還沒走就該懲處了,107年108
年的事,今年民國幾年了?
書面警告就是要找人背鍋
新華報導……
竟然是被承辦案件。真有趣! 真想知道前因後果
看你前面文章曾經撤簽,如果該案跟本文有關係,新簽當然沒
你的名字,但不代表不能針對撤簽事情做懲處。當然可能跟那
個案子沒關係只是我猜太遠,只是要表達畢竟片面言論,而且
還敢po上網,一定有甚麼訊息是你沒完整透露的
這我一定吉到底
妨害名譽
我是覺得一直在那刑法169的,可能不知道誣告罪的構成要件是
什麼吧
各機關互相監督節制,審計、政風的業績...會追是正常的
笑死,完全不辦、沒辦就沒有問題,這個邏輯真的很長
官,你各位公務員啊,以後上班不要承辦業務喔,不辦
、沒辦就沒有問題
把單位的主官全檢舉一輪 xx信箱全部寄爆
直接捅上級 不然大概都不鳥你
寄各首長信箱最後還是被轉到原本承辦單位啊,有什麼用
我以前成天轉
不解韓國瑜為何屢遭砲轟 她:他又沒做甚麼事
台中經發局也是,拿三年前的案子懲處,驗收程序都
完成,卻還是從承辦到科長各一隻小過,重點是承辦
到股長根本就已經離職或商調,剩下還留著的可憐的主
管背小過,背後有什麼原因就不得而知
辛苦了
天啊太扯……
,不過重點是懲處要把來龍去脈講清楚,不是不明不白扣人
帽子,建議原po要爭取到底
不過也是建議獎懲而已 實際要不要是目前的機關權責
低能太多 難怪一堆人想跑
雖然前機關建議懲處,後機關可以決定是否懲處,但是發了
5封懲處真的是蠻奇怪的,不知兩造之間究竟是什麼事,但
追殺成這樣實在太奇怪了
該單位不是只有懲處我喔!光「未依限填報致管考成績不佳」這案,懲處了10多人,都是 承辦。
常看到一件業務從開始長官不斷的業務調整,到最後獎懲也是
長官在建議,長官怎麼交辦的好像都不會有事?
要弄上新聞?
不用喔!只要提供給想調動的人一個參考。
※ 編輯: ROLA123132 (42.72.121.83 臺灣), 03/20/2021 14:34:18建議直接投訴給顏市長,叫他好好的管教一下盧秘書的運
動局爪牙~
這下運動局慘了 出名了,這樣真的不會有人去報到了 > <
台中研考制度從以前就是讓打擊機關士氣的毒瘤
每個月月底都填標案填到手斷掉,府標+工程會...
純粹就是用來抓懲處的系統
告對方承辦誣告阿
意圖使人受懲戒處分也算
去看一下法條
真的太扯,這些也是公務員?何必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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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綠粉:八德運動中心是救國團承辦 藍白小心剛剛在推文看到說八德國民運動中心承辦單位是救國團 藍白粉小心打到自己人 果然藍白粉又迴力鏢了 難道八德國民運動中心羽球場天花板掉落承辦單位不用負責嗎 4%藍白粉不要笑掉別人大牙了21
Re: [問題] 幸福路接思源路口變得好塞我早早就撥1999反應,今天收到案件回覆通知 案件主旨: 交通號誌秒數疑義 案件內容: 新莊區幸福路與思源路口,往幸福東路方向的幸福路上有一盞交通號誌, 原綠燈時間50多秒,自捷運站完工後綠燈時間縮減為20秒多,導致路口10
Re: [閒談] 跟別機關的吵架經驗我算是很喜歡打電話詢問外機關業務的承辦人員 不只是政府機關,就連郵局、銀行...的相關業務,只要我們有需要我都會打電話 一方面可以學到一些別人的知識,另一方面報機關的名號很爽(誤) 大部分的機關都是很客氣的。 分享一次不太舒服的經驗 (還不到吵架)11
[請益] 有關休假日數被擅自修改...我是上週商調到新單位, 原本休假日數是21天 (年資其中有併計國立大學研究助理1年7個月), 到新單位人事室差假承辦覺得這1年7個月有疑慮, 直接在差勤系統將我的休假日數下修為14日,10
[閒談] 地方政府資訊局的秘書室最近跟朋友聚餐 有些疑問 因為滿質疑的 他曾服務在某直轄市的資訊局 好像是這些年從2級機關變成1級機關4X
[發問] 民眾查到失竊車+車主死亡註銷的問題各位阿sir好 近期發現一台車很舊且佈滿灰塵 原本要報環保局貼單直接移走,可是使用警政系統APP查詢為失竊車,公路局有償利用服務 網查詢車籍資料為車主死亡註銷 印象中失竊車在公路局的資料應該會直接顯示失竊逕行註銷,但這筆卻是車主死亡註銷4
Re: [分享] 高雄青埔球場比賽心得原PO不好意思 借標題一用 因為原先沒打算要PO文的 但看到這篇文 球場這麼棒 中部都沒有如此優良的場地可以用 我真的是有氣到 因為太氣了我只好先怒睡一波- 想請教一下 今年是第2年承辦該案 那個案子的型態是一個監督本單位2個系統運作並三不五時被出題目考的團隊 自己原先是負責其中之一系統 對該系統大致了解 另外的系統 其實聽一年 大概懂一些皮毛 但畢竟沒實際上去操作 大概是個聽了三四分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