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解僱最後手段性之判斷
各位鄉民朋友 大家好
好久沒有在科技版、工作版發文
而會撰寫這篇文章的原因
也主要是想分享我在第一審勞資訴訟後的心得
希望提供給有想要或者遇到勞資爭議的鄉民朋友們
一個可以參考的訴訟資料
而我在第一審的判決書中
也很想深入了解一個關鍵名詞
那就是「解僱最後手段性之判斷」
說真的,我真的覺得我的律師的文筆好厲害
每一篇狀書,都讓我覺得有必勝的感覺
不過,很可惜的是,我在第一審是敗訴的那方
而第二審也將要在今年的十月底開庭
當然,這將近兩年的心路歷程是蠻難熬的
本來一開始是看書打發時間
後來到現在就是看youtube打發時間
才發現,原來有那麼多Youtuber的影片都超有趣的
像是「老高與小茉的放閃」、「Joeman的Joe是要對決」
「佑來了的魔術科學」、「李永樂老師的板書」
「小烏的恐怖懸案」、「總裁的心理世界」...等等
不過蠻可惜的是缺少科技業工作的YT影片分享
也很少有跟勞資訴訟有關的YT影片
不然,我倒是蠻想了解「解僱最後手段性之判斷」
這個勞資訴訟裡法律名詞的定義與解釋
最後,附上司法院中,我的第一審判決書連結
新北地方法院108年度勞訴字第39號
https://reurl.cc/e8GZeL
還有我的第二審民事上訴狀
https://reurl.cc/Gr5lWD
更附上我的RF技術思維資料
https://reurl.cc/9XOGx8
期待未來,台灣的勞工環境仍夠愈來愈好
也祝福各位在職場工作的鄉民朋友們
每個人都可以心想事成、萬事如意
更祝福中華民國 109歲 生日快樂!
2020/10/31更新:
盟蘇事件(真相&訴訟書),可參考 https://reurl.cc/KjqoMn
2020/11/1更新:
「其實我對第一審的勞動法官是蠻失望的」的Mobile01討論串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51&t=622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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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跟去年的環境不一樣,不知道是有沒有造福到你
,資方有利於臺灣
應該是有造福到,只是要等後續的訴訟過程QQ
如果越來越好的話,就不會有一堆人用腳投票出國發展,
這回疫情那麼多出國工作回來避難的海龜就可以窺知一二。
如果可以,去國外工作也好,只可惜我的英文太差了
祝福兩造早日和解,該人資是踢鐵板了
謝謝祝福,有量子穿隧效應就不怕踢到鐵板了
估狗一下就有解釋了
其實我看判例 告贏的很少 你還要付律師費
不過內容跟我最近發生的好像阿=.=
這種狀況應該是常見的,只是許多員工敢怒不敢言!
推
掃過整篇 結果最重要的事發經過沒寫?
說真的 仔細看了判決書 你的行為被解僱好像也挺合理的
事情的經過,等到未來判決定讞時,我再做文章分享,因
為現在我的頭緒中,任何的想法都仍在思考中,有點複雜
,等客觀的判決定讞後再撰寫,可能到時我的文筆會更客
觀點,而現在還太主觀,所以我覺得不適合在這時候撰寫
事情的過程,也謝謝你的提問!
在強調民主法治的台灣,更應該要符合程序的正義,而不
應該只憑藉著法官個人的觀感而下心證判決,這也是這場
訴訟的歧異點!
勞方可以聲請法扶,勞工專案律師有資格限制
看了判決書還有上面回應,感覺一切都沒有違和
看解僱事由 不覺得公司有任何會輸的可能性
阿就錢奴taipoo分身啊
盟蘇事件(真相&訴訟書),可參考 https://reurl.cc/KjqoMn
Mobile01的討論串,https://reurl.cc/9Xyzn8
民事二審上訴狀 https://reurl.cc/e84x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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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第二審法官能打臉第一審 設國民法官是幹嘛請問一下 台灣司法 上級審不滿意下級審的判決 很常有的事 所以要國民法官是幹嘛? 國民法官只有第一審 是要讓第二審職業法官嘲諷 法盲用的嗎2
上訴問題請問大家第一審、第二審上訴時,。適用的法條是否不一樣,因為看書看到了470、441 謝謝大家 --